第207章 神斷(一)(2 / 2)

蒲犁人死後,也一樣要著喪服,從死者卒日算起,喪家每隔七天就要舉行一次燒紙祭奠,共有七次,俗謂“燒七”。 “燒七”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七七四十九天。蒲犁人也一樣相信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周年。

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肴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劄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孝子隻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

“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蠟、金銀鬥等祭奠。

“燒七”若與夏曆的初七、十七、二十七相逢,謂之“衝七”或“犯七”,認為亡魂“逢七有災,衝七有難”。

此外,還以“燒七”與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俗雲:“逢七逢八,銅錘鐵釵;燒七燒九,閻王請吃酒”。認為燒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閻王要拷打亡魂,遇到這種情況,要提前或推遲一天祭奠,此時要有一個“回煞”儀式。

屆時,喪家把香燭酒食擺好,在地上鋪一層炭灰或草木灰,用以檢驗死者回來的足跡。用一竹竿一根,隔一尺貼紙錢一張,立在門口台階上或插於死者落氣之屋的房簷下,據說陰魂見此就會進屋。用土罐裝一煮熟了的雞蛋置於房屋角,以此賄賂殃神,讓死者鬼魂在家裏多待一會兒。這時,一家老少躲得遠遠的,待規定的時間過去之後,先將一串爆竹丟進屋內,爆完才可以進家。滿百日和周年時,還要燒紙祭奠。在人死後的半年或一年時,再給死者做一次道場。

至七七時,要遍請親友前來參祭,置辦三牲、果品前來祭祀,人稱“燒七七羹飯”。這祭桌一直設到“七七”忌日的下午。“斷七”以後,喪禮才告結束。

歐陽自遠聽得這女子如數家珍般將這些禮節一一說出,笑道:“你倒也知道的不少。”

這女子心中暗喜,向歐陽自遠飛了個媚眼,膩聲道:“將軍大人要是願意聽,奴家可以以後再細細說給將軍大人。”

莫爾蘭見歐陽自遠居然當眾和寡婦調笑,又氣又急,在歐陽自遠背後狠狠的捅了一下。

歐陽自遠卻隻做不知,又笑了笑,突然麵容一整,問道:“既然你知道的如此詳細,為什麼於今日你夫君頭七之日,卻不穿喪服,而著如此豔裝?”

那女子一驚,一時答不上話來,一邊上,婆家人卻已經高聲叫起來,說道這女子早有奸夫,哪裏會為自己的丈夫著喪,這一定是她與奸夫合謀殺了丈夫。

娘家人哪肯示弱,紛紛叫嚷隻憑不穿喪服不能定罪。

歐陽自遠揮手壓住兩邊的叫聲,說道:“是否謀殺,卻是要驗屍為證的,現在兩下各不相服,隻好開棺驗屍了。”

那女子聽了這話,臉上有些驚慌之色,答道:“好教將軍大人得知,夫君入殮時,已經驗過屍,銀針試毒,全無中毒跡象,又已開膛破肚,也無異常,夫君暴斃,還要受此慘刑,小女子實在不忍,將軍大人要驗屍,小女子實在不敢認同。”

歐陽自遠見這女子的神色,心知這裏一定有問題,但這女子如此說法,婆家那一邊卻也沒有出聲反駁,顯然她所說的是事實。不由沉吟起來。

一邊上,莫爾蘭低聲道:“交給我,我給她上刑,看她招是不招!”她本是同情這女子的,但方才見這女子與歐陽自遠公然打情罵俏,而且神色異常,心中已是大起反感,不由又站在了婆家的一方。

歐陽自遠輕輕搖了搖頭。

酷刑之下,自然要什麼口供有什麼口供,但隻憑口供定罪,或者隻憑神色定罪,這哪裏是執法,實為犯法,要定罪,還要有切實的證據才行。

他沉吟了片刻,突然轉身對莫爾蘭低聲吩咐了兩句。

莫爾蘭大喜,點頭稱是,急急的起身,招手叫過婆家娘家中各一人,令他們一起帶自己去驗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