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麵對官司(2 / 2)

賣出來的錢我還要分給他們一部分。還要除去成本,是能掙一點錢,這個我不否認。另外我們的大棚今年確實賺到錢了。

因為沒有人幹活。那些莊林幫我們幹活我都是。準備給他們100塊錢一天的。這個呢不是我隨口說的,因為我們已經賣了一次草莓,有15家人都是勤勞外人來幫工的,總共就是幹了六個小時,他們就給100塊錢一個人,所以我說付100塊錢,這是非常合理的。

這樣的付出錢是真的不少,但是能物有所值呀,我們賣草莓大的大盆草莓確實能賺的一天錢,所以她就看了紅眼了。

父親。確實沒錢啦,我可以給他10萬,以我的名義給他10萬。這個我都可以。但是他要不勞而獲就要來分這個錢。這個是萬萬不可能的。

第二個方麵這件事情他幹的有點過於急了。我們草莓現在還八字沒減一撇呢,能知道分給他多少錢呐?草莓差不多要賣三個月時間,我們僅僅是昨天早上才賣了第一次。

這個法官到這時也才一愣,對呀,草莓的能否賣多少錢?現在還完全沒有樹呢。怎麼可能就碰給他多少錢呢?

女人的做法真的是有些不正確了。

法官同誌,你可以明確的告訴他,我不在乎這個大棚收入的幾十萬。

大棚收入有幾十萬。

我們現在可以預定一個大,預計一個打人差不多要有50萬塊錢,這樣子難免他想著眼紅了,要來分一杯。

我還是那句話,不勞而獲,我是不可能給他一分的,我現在這個大盆。在這個打盆沒有一個人幹活,我建議如果他來幹活。一個大棚的收入都給他,我也沒有意見。

你爸爸那邊他不是沒有辦法嗎?那怎麼辦呢?

這該問題真的是好解決的。可以暫時爬,我爸爸也帶到這裏來,他白天幹活幹活,中間也可以回來照顧爸爸。晚上也可以照顧爸爸,這樣是三個月時間,他能貸幾十萬塊錢,他不是新聞一族了嗎?

如此說來,石秀華同誌。你不是那個不講理不給錢的人,那這個叫金霞的來跟我們講,說您是一點道理也不跟他講,就是想不給他一分錢。

態度已經很明確了,他們要麼就來幹活,把爸爸一塊啊,帶著過來,我們假期的時候,放假的時候,星期天的時候都可以來看望爸爸。

我們所希望的。如果假期那個草莓解手了,他錢拿著錢走了,我們也沒有意見,還是要把爸爸安排在榕江手裏,這樣她的生活也更有保障,畢竟在家中的條件是跟不上的。

意見我可以轉告給她。這叫金霞的女人,你說出來的問題完全是可以理解的。

好啦,我這話就講到這裏了,有什麼問題你可以隨便聯係我。你直接到店打電話給。神。農業大學那邊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