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二章
法官同誌,你可以直接打電話給省公安廳刑偵大隊那邊也可以。我保證隨叫隨到,絕不耽誤一點時間,這一點你完全放心
這個法官還是一愣:“你在省公安廳那邊工作?”
“是啊,我就在那邊工作呀?”
就是在剛才,時秀華一走進來的時候,法官看時秀華穿一身勞動布衣服,渾身上下都不是怎麼好的品牌,真的認為他就是一個噗通老百姓,後來知道他是讀研究生的,當然生活也肯定不會好到哪裏去。第一印象不好。金霞的穿著倒是很光亮。
他認定時秀華不一定是個講道理的人,要不然他爸爸的後妻,是不會把他給告了的。
現在一聽說他已經是讀了研究生,好好去工作單位是省廳,就令他感到驚奇了:“你原來還是個在職研究生啊。”
“不是,我是全職研究生,不是在職研究生,”
既然在省廳工作,怎麼又讀了農業的研究生?法官的腦袋又不夠用了,真的鬧不清這是怎麼回事了。
這些問題令他大大的不解呀,到底這是怎麼回事啊?甚至他懷疑這個時秀花是不是在說謊呀?
秀華笑了笑:“我估計你不會相信我的話的。我這裏有兩張的工作證。給你看一看吧。說老實話,我也不想這樣嗎他們就是叫我去,我能怎麼辦?”
我的第一份的工作證就是安市公安局的刑偵顧問。星期六,星期日·會去哪兒上班,
這個法官不得不相信了:“這麼說,幫助安市是破案幾年的舊案的那個人。就是你?”
“我就是我呀,我幫他們破了幾個案子。怎麼,我不像嗎?他們就是沒有仔細的分析。導致案子久久不破,我去了以後隻是稍加了分析,找到了破案的關鍵點。就可以把他們的案子破了。很簡單的。
我們以前就聽說了,安市陳了三年的案子給一個專家瞬間給破啦,我們倒真的以為這個專家或許就是五六十歲的老人了,想不到還是一個二十歲的年輕人。失敬失敬。
這是我的在省廳工作的工作證,請你看一看。時秀華就是要讓法官看清楚,自己說話絕對算數的。
法官到這個時候。再看時秀華的工作證的時候,手已經有點兒顫抖了。這個名人就坐在自己的麵前,還是還認為他就是一個不講道理的人,想到這裏自己的臉都紅了,感覺真的對不起眼前這個人。以貌取人,自己就是一個小人。
對麵這位姑娘,還在讀書期間,現在竟然還有第二份工作證。這就不得不另眼看待啦,雙手接過時秀華的工作證,一看上麵,竟然還是個副大隊長的職務。法官肅然起敬:“剛才眼拙了。”
沒事,被人誤會不是一回兩回了。時秀華小的很坦然。
原來是這麼一回事啊,那麼我想鬥膽的問一句:時秀華同誌事跡,幾天前破獲了一個連環殺人案,他們一直認為是個連環殺手案的。最後證實不是,這幾個案子是不是你破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