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眼前一亮,這倒是個好主意。
……
修真者手段眾多,大道正法三千,旁門左道三千,回到地球後進入城市間的世俗生活,林立便開始有些後悔,當初一心追求正途法術,因此對旁門法術不屑一顧,如今看來,少了許多圓滑折中的辦法可用。
尤其是今天,如果他會易容術的話,就完全不必被滿城士兵追得隻能藏起來。
“你要和我們分開住?”
“對。”
林立聽那位賣店老板的話,到鄰近派出所邊的小旅館開了個房間,趁老板不注意,用法術將登記身份證信息那行未幹的墨水吸掉,便安安穩穩在此地住了下來。
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大概便是這麼個意思。
“可是如果有什麼異常,我們怎麼跟你聯絡?”青雲見心問道。
林立想了想,把自己的手機給了她,說道:“神識傳音行不通的時候,就拿著它離開雁南城,去那個縣城等我,我會給你打電話的。”
“好。”
青雲見心點點頭,兩個女生沒有逗留,隨後離開他的住所。
就這樣,他們在這個城區住了三天,期間青雲見心遇上過好幾次排查,那些士兵要找的人並不是她,自然也就沒什麼麻煩。至於白紫芫,日前曾在襲擊林家別墅的人麵前露過臉,但掌握著化形的本事,隻要變回白狐本體,逢人跟人說這是隻沒長大的薩摩耶,不經過細看,也沒人會懷疑什麼——那些士兵顯然沒空閑到跟一隻動物過不去。
這三天裏,林立每天早上都去那個小賣店買包煙,漸漸地跟老板聊熟了,話題也就多了,不過並沒有聊出什麼有營養的東西,直到第四天,從老板那兒聽說了一樁怪事。
南興區昨晚出現了丟小孩的事件,一夜之間三家人丟了孩子,都是未足月的新生兒,其中一家的還是對龍鳳胎。
“這叫個什麼事兒喲!”
賣店老板歎息連連,興南區就在隔壁,而且丟孩子的其中一家,還是他們親戚的鄰居。
“小兩口去年年底才結的婚,過年去的時候我還見過,郎才女貌,看那模樣挺甜蜜的,結果生個孩子還沒高興兩天,奶都沒斷呢,就給丟了。”
“呃……”
摸著良心說,林立對別人家生離死別的事其實無感,但為了將話題進行下去,還是故作一副悲憫表情,道:“那小倆口還不得傷心死?”
賣店老板搖頭歎息,說道:“誰說不是呢,清早我那親戚就給我打電話,男的班也不上了,全家人出去報警找孩子,女的在家裏哭得眼睛都腫了,到我親戚家坐著,後半晌就開始發呆了,年輕輕的別被這麼個事打擊出精神問題了,唉!你說這殺千刀的沒屁事幹,偷人家孩子幹嘛呢!”
林立心底笑笑,做壞事如果還要講道理的話,那世上八成的惡人都當不成了,正當他還沒想好怎麼回話之際,賣店老板又一句話頓時讓他更不知道如何接腔了。
“我感覺,這檔子事跟當兵的抓那個人有關係,保不齊就是那狗RI的生兒子沒屁眼的王八蛋幹的!”
“呃……”
林立跟個呆頭鵝似的愣在原地,片刻後給自己和老板點上一支煙,用以緩解自己內心的尷尬。
當兵的要抓那人就是他,而他可以拍著自己胸脯說,偷嬰兒那爛菊花的破事,絕對不是他林某人幹的。
憑空被人罵成王八蛋,自己還不知道在哪兒的兒子,也被人詛咒沒屁眼,但林立畢竟是沒脾氣,幹巴巴笑了兩聲,無奈附和道:“是是是,那種人別說生兒子沒屁眼了,能有個種都不錯了,還得早年夭折,出門撞死喝水嗆死梳頭揪死便秘憋死。”
想著反正不是自己幹的,林立咒起人來也沒客氣。
賣店老板被這邏輯清奇的罵人方式折服了幾秒,繼而歎道:“可也奇了怪了,你說他偷人家孩子做什麼呢?人販子也沒這麼猖狂的,跑人家裏去偷,還都是不足月的,抱到手上沒等賣出去說不好就沒了,想啥呢?”
林立咬了咬下嘴唇,隨口道:“沒準兒是做什麼儀式呢。”
“儀式?”
賣店老板像是想到了什麼,但潛意識裏又認定自己沒聽懂,畢竟那樣的念頭屬實荒誕。
林立以非修真者的小市民口吻說道:“這年頭雖說封建迷信少多了,可還是有那麼些腦子短路的,迷信邪教做法的人,十幾年前渝城不還出了那麼件怪事麼?小男孩穿著紅衣服腳上綁著秤砣被吊死那個。”
賣店老板頓時打了個寒噤,明白過來是一碼事,被點明了說又是一碼事,不禁覺得後心陣陣發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