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一個出色掌握語言藝術的人來說,僅僅學會完美地表達自己的思想還是不夠的。更重要的是,他需要學會與別人交流,並且要通過這樣交流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這種目的可能是希望對方要你的產品,可能是希望對方對你目前的處境表示理解與同情,可能是要對方同意你的看法,也可能是希望對方提升你的職位。但無論這些目的能否達到,你都要注意一些更為一般的原則。用最簡單的話來說,這種一般的原則是:在談話過程中要尊重別人——從他的人格到判斷力與智慧,不要引起對方的不快,哪怕是輕微的不滿,更不用說怨恨了;無論這次談話的目的是否達到,都要給對方留下好的印象,以利於下一次合作,不因為一時的分歧而傷害長期的友誼與合作。
美國總統林肯很重視這一點。有一次一位青年軍官與同事發生了激烈爭吵,林肯對他說:“任何決心有所成就的人,決不肯在私人爭執上耗費時間。爭執的後果不是他所能承擔得起的,而後果包括發脾氣、失去了自製。要在跟別人擁有相等權利的事物上多讓步一點;而那些顯然是你對的事情就讓步少一點。”
卡耐基告誡我們,不論我們用什麼方式指責別人——可以用一個眼神、一種說話的聲調、一個手勢,或者用語言來直接告訴別人他錯了——或者我們告訴他錯了,他會同意我們嗎?絕不會!因為我們這樣做直接打擊了他的智慧、判斷力、榮耀和自尊心。這會使他想反擊,但決不會使他改變主意。即使我們搬出所有柏拉圖或康德的邏輯,也改變不了他的己見,因為我們的做法傷害了他的感情。
所以如果你想改掉某些生活習慣,你想更有效地說服他人,你不妨先聽聽本傑明·富蘭克林的意見。富蘭克林在他的自傳中這樣敘述他如何克服好辯的壞習慣,如何使他成為美國曆史上最能幹的外交家的:
在富蘭克林還是個毛躁的年輕人時,一位教友會的老朋友把他叫到一旁,尖刻地訓斥了他一頓:“本傑明,你真是無可救藥。你已經打擊了每一位與你意見不同的人。你的意見變得太珍貴了,弄得沒有人承受得起。你的朋友發覺,如果你不在場,他們會自在得多。你知道的太多了,沒有人能再教你什麼。沒有人打算告訴你些什麼,因為那樣會吃力不討好,又弄得不愉快。因此你不可能再吸收新知識了,但你的舊知識又很有限。”
富蘭克林接受了這位老朋友的建議,他開始下定決心要改掉傲慢、粗野的習性,培養謙恭、自我克製的性情。富蘭克林後來說:
“當時,我立下一條規矩,決不正麵反對任何人的意見,也不允許自己太武斷。我甚至不準許自己在文字或語言上措辭太肯定。我不說‘當然’、‘無疑’等,而改用‘我想’、‘我假設’或‘我想象’一件事該這樣或那樣,或者‘目前我看來是如此’。當別人陳述一件我不以為然的事時,我決不立刻駁斥他,或立即指正他的錯誤。我會在回答的時候,表示在某些條件和情況下,他的意見沒有錯,但在目前這件事上,看來好像稍有不同等等。我很快就領會到改變態度的收獲:凡是我參與的談話,氣氛都融洽得多了。我以謙虛的態度來表達自己的意見,不僅容易被接受,更減少一些衝突。我發現自己有錯時,也沒有什麼難堪的場麵,而我碰巧是對的時候,更能使對方不固執己見而讚同我。”
但是富蘭克林與任何人一樣,要改變固有的習慣總是要付出努力與代價,可是他終於慢慢地克服了。他回憶說:
“我一開始采用這套方法時,確實覺得和我的本性相衝突,但久而久之就愈變愈容易,變成我自己的習慣了,而也許五十年以來,沒有人聽我講過些什麼太武斷的話(在正直做法前提下的)。這個習慣,使我在提出新法案或修改舊條文時,能得到同胞重視,並且在成為議會的一員後,能具有相當影響力的重要原因。因為我並不善於辭令,更談不上雄辯,遣詞用字也很遲疑,還會說錯話。但一般來說,我的意見還是得到廣泛的支持。”
富蘭克林可算是最成功的美國人之一,所以他的看法理應引起我們每個人的重視。
如果自己在某個方麵問題比較嚴重,比如好爭論、不顧他人意見等,要時時提醒自己。如果一不小心又舊病複發,也不要氣餒,想想富蘭克林,他也是經過努力才得以克服的。這樣你也一定會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