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羅蘭德·漢森被聘為微軟公司負責公共關係的副總裁,主管廣告、公關和產品服務。他著手的第一件事便是改善微軟公司的企業形象。微軟公司這批穿牛仔褲、留長發、聽搖滾樂的小青年創造的自由自在的環境雖然對激發創意有好處,卻不利於企業形象。當然,漢森的重點不是小青年的服裝,而是微軟產品的形象。

漢森向比爾·蓋茨力陳品牌的重要性。蓋茨接受了他的觀點,並同意將“微軟”(Microsoft)作為品牌。自此,微軟的所有產品都冠以這個商標。

有了牌子,接下來便是品牌宣傳。這是通過對一個個產品的宣傳實現的。例如,微軟的“超凡”軟件上市時,就進行了一次成功的宣傳。

漢森與其他宣傳策劃人一起,想了整整兩天,搞出了兩套方案:一段對話,一個故事。蓋茨看了後說:“先用對話,再用故事。”

1985年9月30日,“超凡”套裝軟件正式上市。

次日早上7時,紐約、芝加哥、洛杉磯、華盛頓、波士頓、費城等各大城市的聽眾,同時從廣播中聽到了一段節奏鮮明有力、類似軍樂旋律的樂曲,隨之而來的是一個莊嚴的男中音:

“微軟公司隆重推出‘超凡’軟件,每個得到它的人將變得威力無窮。”

這時,出現了另一個聲音:“真的嗎?”

“真的!‘超凡’軟件是個人電腦最傑出的電子表格軟件。”

“哦……”

“漂亮的圖形顯示,高超的數據文字管理能力,簡單方便的操作控製,妙用無窮。”

“每個人都可以隨意購買嗎?”

“不錯!”

“‘超凡’軟件可以幫助用戶戰勝競爭對手嗎?”

“當然,每個人都有這樣的機會……”然後,樂曲漸漸消失。

這則廣告,以每天五次的頻率,在各大城市電台的黃金時段播出,整整持續了一周。很快,幾乎全美國的人都知道了“超凡”軟件,知道了微軟公司。

這就是微軟的對話廣告。

一年後,微軟開始運用故事廣告。

每晚10點,當全美各大城市的觀眾打開他們的電視,就會看到這樣一個故事。

在一家大公司的辦公室裏,一名主管問手下員工,原有的電子表格軟件用起來有些麻煩,想換一下,不知哪種好?

一個員工立刻回答:“買‘超凡’。”

另一個員工也說:“‘超凡’不錯。”

主管說沒聽說過“超凡”,拿不定主意。這時,下班時間到了,主管下班回家。

兩位員工偷偷把“超凡”安在電腦上。

第二天,主管來上班,抱了一大堆材料要這兩位員工處理。他原以為足夠他們忙一天,不料才到中午,他們就把活幹完了。

主管十分驚奇,問他們用了什麼妙法?

“用了‘超凡’。”兩個員工齊聲回答。

主管立即決定:“走!買‘超凡’。”

故事編得幽默生動。微軟公司花了數百萬美元,買下電視台的黃金時段,每周三次,連續播了三個月。

一時間,“走!買‘超凡’”成了電腦迷們的口頭禪。

“超凡”軟件的銷售額也直線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