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籠罩著鄆城,在黑夜中,一些動作可以被遮掩住,然,於薄笙半點因為這個而高興,相反心情很沉重,誠然這裏再沒有半點是牧風國的軍人,包括極少數的牧風國百姓都未曾見到一個,理由隻有一個,全部被滅。
這個嚴家人,她連名字都不清楚,可對方似乎對她了若指掌,玩弄在鼓掌之中,這樣的感覺,當真讓人不舒服。
七二連帶著七一快速貓過來:“主子,我們現在該怎麼辦。”
該怎麼辦,他們進來,本身就是為了找蒼月墨,初始以為沒有多難,此刻置身在這裏,才感覺到心中的那份無奈,對方是深不可測,她卻…隻得歎口氣,再難都要繼續,“我們今晚必須打聽到蒼月墨在哪裏,不若到白天的話,當真是沒地方躲。”
七二也是覺得很對,可最大的問題來了,這鄆城說大不大,但是卻是一座軍城,裏麵不似是一般的城池一樣四通八達的,相反是九曲十八彎,置身在其中,隻覺得每個地方都差不多,在這裏不被繞暈都很難,更別說是找一個可能都不在的人。
“我們分三路去找,切記,在天亮前一個時辰,必須再來到這裏彙合,誰要是沒回來,我會當做你們是被俘虜。”那樣的話,她會在第二天就去衝向這裏駐紮的軍隊!
這段話,她沒說,而是放在心底。
“主子你放心就是,救人嘛不太可能,可要是論逃跑的話,我一定是數得上的!天亮之前我一定會回來的!”七二如此鄭重的發誓,這倒不是純粹在吹牛皮,她還是有點本事的,不然的話,也不會被於薄笙給抓來當護衛嘛。
“七二你給我小點聲,被人發現才好?!”
“明明是主子你的聲音更大點嘛,真是的……”
三個人商量著,先東西南各去一人,等到天亮之前回來,若是沒有消息的話,就找地方貓個一夜,等到再度天黑的時候,再一塊去北麵,很快三人輕裝上陣,各自朝著自己的方向掠去,於薄笙自西邊一路掠去,希望和白日那樣的運氣再度降臨,隻需要一次,再把可以中頭彩的運氣拿出來,讓她找到蒼月墨,並且是活的好好的蒼月墨。
不過,這次她的運氣再沒有上次好,一路西來,每一個地方都用心的檢查過,都不見蒼月墨的足跡,倒是因為她的長期逗留,差點被人給發現,她落在一處隱蔽中,掏出腰間的水囊,擦拭擦拭鬢間的汗水,幾個小時的不停歇,她有點支撐不住。
嘴角無奈苦笑,男人!你可真的是夠了,不是你寵我的嗎?為什麼每每都是我嘚啵嘚啵的再衝,可是再多的腹誹,終究是無用的,男人還是沒出現,她喝下最後一口水,把水囊給放到腰間,已經到了時辰,該回去了。
七一和七二的查找,也是一樣的沒有結果,仨人在角落裏無奈的歎氣,他們尋個廢棄的房子,又怕不安全,幹脆到人家房子裏的地窖中,地窖一般是在夏季中,擺放時令蔬菜的,儼然他們在的地窖已經許久沒人用,他們進去前,先是被一陣灰塵嗆的不行。
和被人抓住相比,這樣的情況,已經是很棒很棒,他們都累了,七二蹭到七一的懷中,於薄笙自己坐在最外麵的地窖下,輕輕闔上眼眸。
一夜好眠,實在是太困的緣故,當再度醒來的時候,於薄笙的心神一抖,外麵…似乎,有點非比尋常,再看向七一七二,因為地窖中,灰暗一片,她委實看不清,對方倆人的麵貌,輕聲挪動步伐,到地窖口,外麵居然滿滿的一房子人。
“這裏哪裏像是有人的意思,真的是…”士兵無奈的抱怨著。
“別喊了,這些事情,我們做士兵的隻有恭敬答應,然後來找一遍就是…哎哎,你看這裏是不是腳印。”
於薄笙按腳糟糕,這裏因為常年沒有人居住,地上的灰塵已經有了蠻厚的一層,昨晚玩意把個事情給弄幹淨,尤其是腳步印,是一直到地窖前,都有著的,換言之就是,他們被發現了!想明白這個事情的於薄笙,麵色鐵青,他們隻有三個人,若不戀戰的話,一定是可以逃出去,可,此次逃出去的話,下次進來豈是那麼容易了,更別說留給對方一個明擺的事情,那就是蒼月墨並沒死,而且就在這個城池中,倒是恐怕是掘地三尺,楚君漠和嚴家人都一定是要把蒼月墨給挖出來。
事到如今,到底是跑,還是殺出去!
於薄笙不管不顧,先出去再說,但是出去後,在很短的時間後,決定改變了,是活還是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