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重相聚1(2 / 3)

女孩說到這兒突然停了下來,心想著剛遇到他時,他的身旁還有一把手槍,萬一這家夥真的不是好人,自己不就引狼入室了嗎?

林風像是看穿了女孩的心思,微笑地說:“還沒來得及介紹,我叫林風,是一名警察。”

女孩明白地點了點頭,“我叫楊涵,在上海複旦念書。”

兩人握了握手,也算是認識了。

“能借一下你的手機嗎?我想給朋友打個電話,免得他們著急。”

“好,給你。”

(10)

電話撥通了,“喂,老譚,是我林風。”

“你小子死哪兒去了!”電話另一端的那個人咆哮的說著,林風的耳膜差點沒被震破,“怎麼了?酒吧有人聚眾鬥毆嗎?”

“那是輕的!趕緊回來,酒吧死人了。”林風愣住了,顯然沒想到會發生這事,“好,我馬上回來。”

李林!一定是李林幹的!不然怎麼會那麼巧就遇上她?

林風急忙穿上外套,準備離開。

“哎,你要走嗎?”楊涵叫住他。

“嗯!謝謝你,有緣再見!”林風急急忙忙的離開了。

“至少......”楊涵還沒有把話說完,林風已經離開了。隻有關門聲在房間回蕩,楊涵呆呆的站在那兒,好久才回過神,看著手中的東西,把沒說完的話說了出來。“......至少,把你的方巾也拿走啊......”楊涵看著手裏的石灰色方巾,這是她在烘衣服時在口袋發現的。這方巾一看就是很久以前的,貼身放著,對他一定很重要吧。楊涵心裏想著......

(11)

林風攔了輛出租車,問了司機才知道自己來了浦東。

昨晚追李林竟然到了這兒,不過林風已經不去想緣由了,他現在隻想趕快回去,去問老高他們到底是怎麼回事。

“你終於回來了,”老高在門口看到林風,急忙上前詢問他,“昨晚幹什麼去了?我們都以為你一會就回來了。”

“噢,我突然見到一個老同學,小學的。”林風不想讓別人知道自己見過李林,就隨便扯了個謊。“我們聊得很盡興,就喝了點酒,結果我喝多了,就在他家睡了。”

“小林,這事就是你不對了,”老高嚴厲的批評他,“怎麼能在工作時離開崗位呢?”

“是,是我的錯。我一定改。”林風承諾之後又開始問他,“到底怎麼回事?”

“你不說我都忘了。”老高趕快帶林風去現場。

(12)

酒吧現在已經是亂成一片了,警察清理現場,給死者拍照,酒吧的負責人在一旁做筆錄,法醫在屍體一旁觀察,一些小報記者來詢問案情發展,還有一些人坐在一旁看熱鬧,不停起哄。酒吧裏吵吵鬧鬧,林風皺著眉頭心裏想這麼亂怎麼查案。

老譚也皺著眉頭,喧囂聲越來越大。老譚一下子跳到了吧台,生氣地說:“吵吵吵!吵夠了沒有!”頓時,周圍安靜了下來,所有人的目光齊刷刷的看向站在吧台上的他,“酒吧除了相關人員,其他人趕緊離開!”老譚指著一桌子的人,“還有你們幾個!趕緊離開!”

“我們為什麼要離開啊?警察同誌。”一個人說道,“我們也是相關人員,我們要是走了,你找誰做筆錄啊?”說完,那個人就優哉遊哉的給自己倒酒。

明顯就是找茬!林風心裏這樣想。

明顯就是找揍!老譚心裏這樣想。人家擺明來挑釁,你還縮頭縮尾,頂個屁用!老譚滿臉怒色,正打算跳下台去教訓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年輕人時,一個聲音出現了。

“好啊,那麻煩幾個和我去警局走一趟,要是所言與實際不符,我們會以涉嫌妨礙公務將你們拘留。”一個穿著西裝革履,上身套著一件黑色風衣的年輕男人淡淡說道。

那群年輕人顯然沒想到會有人這麼說,忽然愣在那不知該說什麼好給自己找一個台階下。

“怎麼?”男人冷冷的看著那幾個人,“還不——滾!”

幾個人灰溜溜在他人暗暗嘲笑的目光下離開,那個人走到男人身邊,狠狠的瞪著他,“你叫什麼?”

男人雙手插在口袋裏,轉向那個人,緩緩吐出三個字:“夏——洛——克。”

“好!我記住了!”手指向男人,“你給我等著!”

“隨時恭候。”

那個人氣呼呼地走了,男人轉身看向老譚,嬉皮笑臉的說著:“我幫你解決了一個麻煩,你怎麼謝我?”

老譚跳下吧台,說了句“我去趟包子鋪”就離開了。

“要芹菜蘿卜餡的!”夏洛克衝著大門大聲喊,心想他聽沒聽到。

“你什麼時候改名為夏洛克了?”林風走到他的旁邊問,說完才發覺自己問偏了,又問他,“你怎麼來這兒了?”

“我來找你啊。去警局才知道你在這兒,結果......”夏洛克聳了聳肩,“這卻死人了。”

“一年多不見,”老高走過來說,“看你的樣子,提前出獄了吧?”

“半年前就出獄了。”夏洛克滿不在乎地說,又忽然想到了什麼,從衣服口袋了取出兩張名片,分別給了林風和老高。“記得多光顧啊。”林風拿到手後看了一眼,無奈的說了句:“你沒病吧?”

“柯南·道爾偵探事務所?”老高念著名片上的字,“探員,夏......洛......克?”老高驚訝的看著眼前的這個人,“你?夏洛克?你不是叫夏生嗎?”

“我三天前改的名,事務所也是這幾天才成立的。”

“可有必要起這種名字嗎?”林風滿頭黑線,他越來越搞不懂這家夥到底想什麼。

“我最近剛讀完柯南·道爾寫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

明白了!林風就知道這家夥發瘋是有原因的,可這次玩的也太大了吧?

“多光顧?你當我們警察吃幹飯的啊?”老高生氣地說道,不想再理會這家夥,對林風說,“裏麵應該差不多了,多去看看。”

林風也不想和這家夥說了,就跟著老高走了。

夏洛克一個人無聊,隻好一個人在吧台那兒玩空杯子。

(13)

“人在哪兒死亡的?”

“在女廁,是被一個清潔工發現的。”

“人是什麼時候死的?”林風邊走邊問。

“據估計是在四點左右。”老高平靜地說。

“四點?”林風驚訝的叫道。難道自己猜錯了?和李林重遇隻是巧合,殺人的不是她?

“你那麼激動幹什麼?”老高疑惑的問他。林風才知道自己反應太大了,連忙說沒事。

到了女廁,一些人在給屍體拍照,李曉在一旁做著記錄,看到林風,鬆了一口氣。

“林風,你一晚上幹嘛去了?”李曉急忙追問他。

“我遇到一個老同學,喝了點酒就醉了......”林風趕忙說。

“原來如此......”夏洛克又不知從哪冒出來。

“夏生?你出獄了?”李曉看到他,驚訝的說道。

“對啊。”突然又轉向林風問他,“你昨晚見老同學?怪不得我打你手機你也不接。”

“對......”林風心想,一定是昨晚在追李林的路上丟失的。

說著老譚也回來了,二話不說把手裏的包子給了夏洛克後,就忙自己的事去了。“嗯,味道不錯。”夏洛克邊吃邊看現場,也不在乎這裏是廁所。人是割腕自殺,血順著左手腕流在地上有一大片,整隻左手都是血,順著指間血還會時不時滴下,周圍的那種詭異氛圍令人不寒而栗,夏洛克一邊吃包子一邊看屍體,令在場所有人都佩服,但更多的是毛骨悚然,林風也懶得去管他,對著李曉詢問調查情況。

“噢,是這樣的,”李曉也不再理會夏洛克,開始向林風說明情況。

“根據死者身上所持的身份證知道,死者的名字叫做張方,三十二歲,陝西鹹陽人,現居上海,是一家國企的工作人員,死於2014年10月3日淩晨4點左右,在4點半左右被一名清潔工發現,死亡方式是割腕,現在我們暫時把它定為自殺事件看待。”

“有沒有可能是他殺?”林風問他。

李曉搖了搖頭,“他殺的可能性不大,據我們現在的了解,死者是最近才來這家酒吧的,酒吧的服務生說這個人每次都會在吧台喝的酩酊大醉,剛才我們也給死者的企業打電話詢問情況,才得知死者最近工作方麵業績嚴重下滑,”說到這兒,李曉又聳了聳肩,有點無奈的說道,“更多的原因是......他向他們企業的女神表白,結果被拒絕了。”

“把命看得這麼輕啊......”林風喃喃自語,發了一會呆後又看向屍體,“有多少人巴不得想活著呢......”

“我看你們不用再查了,人是自殺的。”

思緒飄向很遠的林風,被夏洛克的這句話又拉回了現實。

“你憑什麼這麼說?”李曉頭一個不滿,被一個外行下結論,他們這些人是吃幹飯的嗎?

“不是嗎?”夏洛克吃完最後一個包子,卻有點噎了,就在廁所水龍頭那兒用手接著水喝了幾口,周圍有的人一陣反胃,有的人則是一臉鄙夷。

“有什麼好看的?礦泉水是水,廁所水也是水,少搞階級屬性!”李曉在一旁聽得都傻眼了,想著他剛才喝水的場景,感到一陣惡心,有點想吐,卻還是忍住了,輕輕對身旁的林風說:“林風,你當初是怎麼結識這個奇葩的?”

林風也傻眼了,呆呆的沒有說話,心裏也在想自己當年是怎麼結識這貨的。

夏洛克喝完水,咳嗽了一聲,才開始說。“我們剛才說哪兒了?噢——想起來了,為什麼說他自殺對吧?”邊說邊走到屍體的旁邊,不客氣的拎起死者的右手說,“這個人皮膚白皙,右手中指一側有一層薄繭,一看就是常年握筆所致,這就說明他常年呆在寫字樓,衣著雖然不是什麼大牌,但是幹淨整潔,褶皺少,說明衣服經常熨燙,一看就是一名高級白領。你們剛才也說了,他戶籍是陝西鹹陽,從內陸來到上海,一定無時無刻想著競爭,好讓自己能更加有錢,不然他也不會穿那麼普通牌子的衣服。幾年的兢兢業業,導致他睡眠嚴重不足,黑眼圈加重,而且他比一般人還要瘦,也比別人提早長了白發,手背幹燥,說明他壓根就不會保養。直到幾個月以前,他喜歡上他們企業的女神,所以在此之後,他每天都會用浸過綠茶水的手巾敷在眼睛上,但是幾年積累的黑眼圈又怎麼會在幾個月就消除呢?所以他的黑眼圈還有,但不像以前那麼重了,以前是大熊貓,現在更像是塗了一層眼影。終於,他鼓起了勇氣,向他們女神告白,在此之前他把頭發染黑並且打了發蠟。不過他們女神還是拒絕他了,於是他心灰意冷,在這個酒吧夜夜買醉,並且一蹶不振,業績也因此嚴重下滑。情場失意,職場也失意。終於在2014年10月3日淩晨4時自殺。至於他為什麼死在女廁,這個很明顯,喝醉酒想自殺卻來錯廁所了,因為他渾身上下都是酒味,不信你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