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山村白骨疑案{22}(2 / 2)

淩蕭接過傳票,應聲而去。

淩蕭打了幾個電話,終於聯係上了主管這個案子的法官。

對方稱這是今天六月份對方是當地的一家裝修公司,法人叫張寶湯,起訴孫紅軍的一起貨款債務糾紛案子。

由於是打的電話,雖然淩蕭已經表明身份自己是彭城縣公安局的刑警,但對方還是很謹慎的隻說了一些大概的內容,不肯再透漏詳細情況。

淩蕭把情況跟雷火彙報了一下,覺得這就是一個債務糾紛案子,應該和現在偵辦的案子沒什麼關係,建議把傳票交給孫紅軍父母就算完了,反正孫紅軍人也不在了,讓他家人自己處理吧。

雷火覺得不能這麼簡單處理,原因有兩個:

一是孫紅軍在廣東還有債務糾紛,說明他很可能在那還有資產,按照法律規定這些都應該是他和潘蘭花的共同財產。但現在這種情形,潘蘭花顯然不能親自前往廣東去處理這些事務。

二是孫紅軍在潘蘭花殺人案件中雖然是受害人,但目前沒有發現潘蘭花和孫青林與那個無名屍的案子有什麼關係,案子現在等於是處於停滯狀態,與其被動的等待協查結果,還不如順便查一下孫紅軍在廣東的情況,看看有什麼線索。

所以,雷火認為現在這種情況,於情於理二大隊都不能坐視不管,有責任去幫助潘蘭花把這個事情處理好,所以雷火決定在征得潘蘭花同意後,派人展開調查。

具體人選,雷火想帶淩蕭一起去,也讓淩蕭有機會鍛煉一下。

提審潘蘭花,果然她對孫紅軍在廣東的情況幾乎一無所知,更別說什麼債務糾紛了。得知雷火準備到廣東去幫助她處理這些事務,自然是很痛快的在委托書上簽字,全權委托雷火處理和孫紅軍有關的事情。

為了保險起見,雷火還特別向隊裏申請了帶上公安局的法律顧問焦律師一同前往。

簡單準備了一下,第二天下午,雷火就和淩蕭、焦律師一起踏上了南下的火車。

那時候火車還沒有全麵提速,到了目的地,整整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車。

三人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趕到了雲白縣法院,找到了主管法官劉法官。

這次,劉法官確認來人是彭城縣公安局的偵查員還有律師,也就把詳細情況如實相告。

原來孫紅軍一直在雲白縣做的是建材生意,和當地的一家名為寶祥裝修公司一直是合作關係。去年冬天的時候,孫紅軍承攬了一個裝修工程,施工的單位就是這家寶祥裝修公司。

到了今天三月份,工程接近完工的時候,寶祥公司一直催要剩餘的施工款,孫紅軍一直拖著不給,後來直接就是不見麵了。

於是,寶祥裝修公司這才把孫紅軍起訴到了雲白縣人民法院的,起訴標的是十伍萬元。

雷火看著沒什麼特別的情況,就把訴訟的具體事務交給了同行的焦律師,自己要了寶祥公司法人代表張寶成的地址和電話,和淩蕭先出來,準備去一趟這個寶祥公司。

七拐八拐,連問路帶打聽,費了半天的勁,雷火和淩蕭兩人這才找到了寶祥公司。

剛巧,公司的經理和法人張寶成正好在公司,聽說來人是安州市公安局的,是為了孫紅軍而來的,連忙很客氣的把兩人讓到了會客室。

張寶成介紹的情況基本和劉法官一致,說孫紅軍和他一直有合作關係好幾年了。

最初,孫紅軍是給他的公司進貨,賺一些差價。

不過這孫紅軍腦瓜挺靈光,這一來二去的就開始在雲白縣承攬一些小的裝修工程來做,兩人合作關係一直很好。

今年做的信用社裝修這個工程,到最後付尾款的時候,孫紅軍突然就沒錢了,要了幾次都是推脫說是信用社一直沒有給錢,後來就幹脆不見麵了。

後來,張寶成沒有辦法,通過關係找到信用社的領導,結果人家告知,裝修的工程款人家現在一分錢都不欠的給了孫紅軍。

無奈之下,這才把孫紅軍起訴到了法院。

聽完張寶成的介紹,淩蕭覺得情況有些複雜了,要想把孫紅軍在這的爛賬捋清楚,看樣子不是一時半會的事。

雷火問張寶成:“除了你們公司以外,孫紅軍還和其他人有什麼經濟上或者其他方麵的糾紛和個人恩怨嗎?”

張寶成想了一下答道:“這個我倒是沒有聽孫紅軍說起過,不過根據我這幾年和孫紅軍打交道的情況來看,他倒不像是個故意賴賬的人,做生意一直還是比較講誠信的,要不我們也不會合作好幾年,可能是遇到什麼事了,資金上才會如此緊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