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錯誤不能一直下去(2 / 3)

剛來到台灣的時候,看到當地佛教落後的情形,回想過去大陸叢林參學的盛況,曾以“回憶比現實美麗”為題撰稿,抒發撫今追昔之感慨。當這篇文章發表在《人生》雜誌,再度映人我的眼簾時,卻不禁感到赧然,自覺回憶雖然能夠作為借鏡,但一味沉湎其中,就如同“白頭宮女話當年”一樣,也是錯誤的,“不能一直下去”,不如改善現況,前瞻未來更有意義。

當時民風保守,再加上長久以來,“山林佛教”的形態深入人心,佛教成為一種老年人的宗教。因為出了家之後,沒有什麼事情可做,許多有知識、有抱負的青年僧尼因為不甘願將歲月消磨在早晚課誦及打掃環境之中,隻有易裝再人社會;一些在家的佛教青年男女起初也是滿懷虔誠悲願,皈依三寶,希望能為佛教,為眾生奉獻一己之力,但法師們除了教他們拜佛、念佛以外,沒有餘事可做,最後也隻有隱遁山林或離開佛教一途。目睹佛教留不住人才,庸才方能在佛教生存,我深深感到:這種錯誤的接引方式如果一直下去,將使得佛教益加衰微,遑論光大佛教,弘法利生!

因此,我不但大聲疾呼,籲請佛教的長老們愛護青年,創辦佛化事業;自己也身體力行,即使在生活最艱困的時候,仍節衣縮食,將所有的齋供、保錢拿來作為維持佛教事業的經費,結果佛教事業,如文化、教育、慈善等,不但利益了社會大眾,也為佛教培養了許多人才。例如,籌設佛光大學和西來大學的慈惠、在世界各國設立寺院的慈莊、慈容,都是當初佛教文化服務處的基本幹部;為我在幼稚園、育幼院帶領小朋友的依來、蕭碧涼等,都成為傑出人才。幫我辦理佛教學院的慈嘉、依空、依恒、依淳、依華、依法、慧開、慧寬等,都是由於佛教事業而接引他們進入佛門;現時在世界各地建寺的依寬、慧禮、慧應、永祥、永全、滿禎、覺穆等,也成為經驗豐富的工程專家;在朝山會館、麻竹園、雲居樓服務的蕭慧華、黃美華、吳秀月、妙晉等,都因展現了行政管理的才華,而被大眾推選為佛光山宗務委員的候選人;曾經擔任典座的依恒、依果、永度、永均等多位弟子,現在也住持一方,領眾熏修。在出版事業、編藏及書記室工作多年的慈怡、依晟、永明、永進、永莊、滿光、滿濟、滿果等人,則是推動現代佛教文化發展的功臣。

事業固然具有養眾、教眾的功能,但如果沉溺其中,隻知向前奔馳,不知向後觀照,行之久矣,也會發生錯誤。所以數年前,我陸續辟建關房、禪堂、淨業林、禮懺堂,好讓徒眾們在工作之餘,輪流靜修,但規定修持階段到了一定的時日,就必須出來為大眾服務,因為養深積厚,充實自我雖然是重要的,但是身為佛子,如果不能將修持帶到日常生活,不能將修持運用在工作上,甚至不能將弘法視為自己的家務,不能將利生當成自己的事業,就是錯誤的。

過去常聽人說:“中國人像一盤散沙。”佛教的情形也是如此,我在年輕的時候,就時時思考其中的原因,後來發現這是由於長久以來,中國人,尤其是佛教徒,不知道組織的重要,不強調製度落實才有以致之。其實,在佛陀時代的僧團就是一個講究現代化的組織,它的布薩舉過製度,它的羯磨議事製度,甚至比現代國家的法律程序還要來得細密周全;它通達人性的管理方式,它權巧變通的律儀規章,也足以媲美當今任何的團體機構。可惜的是,後代的佛子不知道靈活運用,擴而充之。所以,雖然曆史上曾有高僧大德如道安、百丈等人融古彙今,編纂僧尼規範,撰修叢林清規,但終因後繼無人或宗派分歧等因素,不能流傳久遠。

“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同樣的,沒有組織製度,如何凝聚成員的力量?有鑒於“錯誤不能一直下去”,我在早年成立念佛會,在壽山寺時,就著手擬訂寺院規範組織及辦法章程,後來辟建佛光山,更大刀闊斧地建立製度法規,並借此鏟除教界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例如:修行人擁有日用物資雖然不是罪惡,但如果不能清貧守道,乃至遭致譏嫌,就是錯誤的。所以,佛光人不準戴台幣兩千元以上的手表,不可用台幣五百元以上的念珠,不準私置產業,不準私蓄財物。化緣如果能化到對方的歡喜,化到大眾的善緣,固然是一件美好的事,但如果僧眾不憑自己的智慧道德苦勞犧牲來奉獻眾生,卻先想到別人的供養恭敬,從而損失了佛教的尊嚴、佛教的公益,就是錯誤的。所以佛光人不準私自化緣、不準私建道場、不可以經懺化緣為事業。度人出家固然功德無量,但如果濫收徒眾,致使僧團水平降低,甚至造成徒眾各自衛護自己的師父,鬧得人我是非烏煙瘴氣,就會變成嚴重的錯誤。所以,佛光人不準私收徒眾,不準私交信徒。人才派到外地駐守,固然可以多方學習,但如果放任不管,任其行事,也是錯誤的,所以佛光山實行輪調及巡監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