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宗教·信仰(1 / 3)

您說啦,宗教曾經製造了億萬樁罪行,簡直是罪大惡極了;應說是迷信籠罩著我們多災多難的星球;迷信本是人們對於至高無上的主應有的崇拜的最狠毒的大敵。我們要鄙棄這頭總是撕裂生母乳房的怪物;那些跟它鬥爭的人們都是為全人類造福的人;它本是一條盤曲身軀纏緊了宗教的毒蛇;應該砸爛蛇頭而切勿傷損了被蛇所毒害和吞噬者的頭。

《上帝》

您擔心“人們崇奉了上帝不久就會變成迷信之徒和崇拜狂者”;但是人們否定了上帝,豈不是會沉溺於最殘酷的情欲和最可憎的罪惡之中而更令人擔憂嗎?難道在這兩個極端之間就沒有一個合乎理性的中庸之道嗎?在這兩種危險之間,避免危險的安全之處又在哪裏呢?那就是上帝和開明的法律。

《上帝》

您認定在崇奉和迷信之間隻有一步之差。其實對於有清醒頭腦的人來說,這二者之間相距是遙遠的。這些人今日為數甚多,他們都是站在各民族前頭的帶路人,影響著政治風尚。遍布人間的崇拜狂一年一年地眼見就要被人把它那些可憎的侵奪行為鏟盡除絕了。

《上帝》

一位愚蠢的教士招人輕視;一位惡劣的教士惹人憎恨,一位溫良、虔誠、不迷信、慈善而又開明的教士是人人應當珍重和尊敬的人。您害怕惡習,我也一樣,我們要聯合起來防範它。但是對於那些有益於社會的習俗,在沒有被祟拜狂或騙人欺世的言行所敗壞的時候,卻不要加以非難。

《上帝》

法國一座城市有一位資曆很深的地方法官,他有一樁不幸的事:娶了一個婚前被神父誘奸的姑娘為妻。她用害怕公開醜聞的借口掩蓋她自己,而他則相當克製自己,不聲張地與她分了手。這位法官約40歲年紀,精力充沛,外表堂堂,他需要一個女人。但他又瞻前顧後,不敢尋找機會引誘別人的老婆,他害怕與可能做他情婦的拋頭露麵女子或寡婦來往。在這種騷動與悲哀的狀況下,他給他的教會寫了封信,提出請求;下麵是這封信的大意:

我的妻子犯了罪,而遭懲罰的卻是我。我的生活需要另一個女人才會幸福;甚至是為了我的德行也需要另一個女人。但我所屬的教派卻不允許她跟我;該教派禁止我與另一個處女結婚。今日的民法,不幸地以天主教法規為基礎,剝奪了我人性的權利。教堂迫使我處於兩難境地—或者追求它所譴責的快樂,或者尋找它宣布為罪惡的可恥的婚外補充。是教堂試圖逼我去犯罪。

《通奸》

對於一位上帝的認識根本不是自然之手印在我們心中的;因為人人都可以有相同的觀念,而卻沒有任何觀念是與生俱來的。觀念的來源不像光線、大地一類的知覺那樣隻要我們眼睛和悟性一開就可獲得。對於神的觀念是否一種哲學觀念呢?不是。人類在有了哲學家之前,老早就承認有神了。

《上帝》

我將眼光投向世界各民族,發現除了羅馬天主教的民族以外,沒有一個民族不是將離婚和再婚認作自然法權的。

於是,在天主教諸民族內,這種法律上的混亂,造成了多少通奸的德行;造成了多少無法娶妻的現實—如果這個人自身犯過恥辱罪的話……

那就是我們的神父,我們的修道士放棄娶妻的原因,這一點我是讚成的;雖然這種行為極端地不利於人口增殖,並且於他們本人也是種不幸,但這是他們自造的,咎由自取。他們也是教皇的犧牲品;教皇希望他們是既無家室又無祖國的奴隸和士兵,希望他們僅僅為教會而活著。但是,我是一個法官,成天為國家效力,在晚上需要一個妻子;教會沒有權利剝奪這種上帝給予的恩賜。基督的使徒是結婚的,約瑟夫是結婚的,我也要結婚。假使我—艾爾瑟森—的命運握在居住於羅馬的一位神父手中,假使這位神父擁有奪去我的妻子的野蠻權力,那麼,就讓他在他的小教堂裏將我造成閹人吧。

《通奸)

中國人,雖然很古老,也隻是在印度人之後而興起的;他們從遠古時代就承認有一位獨一無二的上帝;上帝以下什麼屬神都沒有,在上帝和人之間什麼神仙或煙魅煙煙都不存在;什麼顯聖、降神諭之類的事也沒有;根本沒有什麼抽象的教條;在通儒文士之間也從來沒發生過神學一類的爭論;皇帝本人就是教長;那裏宗教一貫是莊嚴純樸的。所以這個幅員遼闊的帝國雖然經過兩次被異族征服,卻仍然保持它的完整性,而且令它的征服者遵守了它的法律,以致就在人類被罪行和災難糾纏著的時候,它卻依然是地球上最繁榮昌盛的國家。

《上帝》

若是引導猶太人的上帝想給他們一塊樂土,若是這些不幸的人們確實曾住在埃及,那麼,為什麼上帝不把他們留在埃及?對這個疑問的回答僅是神學上的空談。

《猶太人》

如果允許我們對宗教問題進行連貫一致的推理,那麼,顯然會得出結論:我們都應成為猶太人,因為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生為猶太人,活為猶太人,死為猶太人,並且他明確地說,他是完成猶太宗教,他是實行猶太宗教。

《寬容》

迷信的人是暴君的奴隸般的無賴。進一步說,迷信的人被狂熱者所控製並且成為狂熱者。迷信產生於異教,由於猶太教采用了它,從很早它就出現在基督教會。所有的教父都毫無例外地相信妖術的力量。教會總是譴責妖術,但卻總是相信它:教會不是把犯了錯的巫術師當做瘋子逐出教會,而是把他們當做真正與魔鬼聯係的人留在教會之中……

到什麼程度國家機構才能消滅迷信呢?這是一個非常棘手的間題,這就像問,到什麼程度才能給水腫病人開刀(他可能會死在手術之中)一樣。這是由醫生斟酌決定的問題。

《迷信》

僅次於我們的神聖宗教(它無疑是惟一的好宗教)的是什麼樣的宗教呢?

它難道不是最簡樸的宗教嗎?它難道不是一種教導以大量道德倫理而極少教條的宗教嗎?難道不是一種使人行事正確而無荒謬的宗教嗎?難道不是一種信仰不會有損上帝、不會傷害人類的事物,信仰與有損上帝、傷害人類相反的事物的宗教嗎?難道不是不必擔憂以永恒的懲罰來威脅每個擁有普通常識的人們的宗教嗎?它難道不是這樣一種宗教,即不憑借劊子手來維持自己的信仰,並且不會由於無理的詭辯而使世界遍染鮮血的宗教嗎?在這種宗教裏,模棱兩可的似是而非、玩弄詞藻、兩三張偽造的證書難道不會造就一位君主和一個教士的一位神抵嗎?而這個教士常常是一個犯亂倫罪的人,是一個殺人犯,一個投毒害命者。它難道不是使國王們服從於這個教士的宗教嗎?難道不是隻教導敬神、公正、寬恕和仁慈,其他一概不教的宗教嗎?

《宗教》

哲學家是愛智的人即愛真理的人。所有的哲學家都具有雙重性格。在古代沒有一個人不給人類提供道德真理中德行和教訓的例子。但他們又全都在自然哲學方麵弄得很糟;但自然哲學對於生活的指導作用並不是很必須的,哲學家不需要它。經曆了許多世紀人們才弄清楚部分自然規律,而對於一個聰明的智者來說,為了弄清人的本分,一天就夠了。

《哲學家》

能夠存在擺脫了一切迷信偏見的民族嗎?這就是問,能存在一個由哲學家組成的民族嗎?據說,在中國的地方行政官的管轄區裏就沒有迷信。可能在歐洲的一些城市中沒有人會留在這種管轄區裏。

那麼,地方行政官會阻止來自危險的迷信之人。這些地方行政官的以身作則雖不能使下層人擺脫迷信,但作為主要成員的中間階層會控製下層的人。可能不會有騷動、宗教暴動,在這種暴動中,中間階層未被殘忍地施加暴力,因為那是他們還是下層人。但是理性和時間改變了他們。他們的溫和的方式將軟化最低層、最野蠻的群氓。我們不止在一個國家看到了這類令人驚奇的典型例子。總之,迷信越少,狂熱就越少;狂熱越少,苦難就越少。

《迷信》

雖說有些孤陋寡聞而又假惺惺熱心的基督教徒編造了許許多多謊言,卻絲毫也沒損害基督教的真理,也根本沒有影響基督教的成立;這類謊言反倒令人看出基督教會日益擴大,每一位教徒都想為教會的發展效勞。

《基督教》

有些是無害的迷信。在節日,你用跳舞來紀念果樹女神、季節女神或你日曆上的一個次要的神。好極了!跳舞是令人愉快的,它對身體有益,它使精神愉悅,它對任何人都無害,但這並不說明果樹女神和季節女神因為你用跳舞紀念她們而非常感謝你,也不會因為你沒這樣做而懲罰你。沒有果樹女神,也沒有季節女神,隻有園丁的鏟子和鋤頭。別這樣傻乎乎地認為如果你不跳祝捷舞或考德克仙舞,你的果園就會被冰雹破壞。

《基督教》

許久以來,猶太教派就分布在歐亞兩洲;但是他們的教義全然不為世人所知。沒有人見過猶太書雖然好多部據說已經在亞曆山大被譯成希臘文。人們對猶太人的認識就像現今土耳其人和波斯人對於亞美尼亞人的認識一樣,以為他們都是商界的掬客、經紀。而且,一個土耳其人永遠也不會去過問一個亞美尼亞人是否是優底克斯派或雅各派,或聖約翰信徒,或亞利玉斯派。

《基督教》

中國的有神論,和生活在希律以前日年的孔夫子的那些令人起敬的著作,比起猶太教儀式來,在西方更少有人知道。

《基督教》

阿拉伯人把印度的珍貴食品提供給羅馬人,對於婆羅門教的神學卻比我們那些到本地治裏或馬德拉斯去的水手們所知道的並不更多。印度婦女從遠古以來一直是執意要在自己丈夫遺體上焚身殉葬;這類驚人犧牲現在仍在盛行,也像美洲的習俗一樣不為猶太人所知。猶太人的經典,談到歌革和瑪各,卻根本沒有談到印度。

《基督教》

古代的瑣羅亞斯德教本是聞名一時的,而在羅馬帝國也不為人所知。人們平常僅僅知道那些占星卜卦的術士承認複活、天堂、地獄;這種教義必然會傳到邇勒底鄰近的猶太人那裏,因為巴勒斯坦在希律時代分裂為法利賽和撒都該兩派,前者已經開始信奉複活的教義,後者卻蔑視這一教義。

《基督教》

埃及的猶太人為了像以斯尼派和巴勒斯坦猶太人一樣艱苦嚴肅,就在基督教以前若幹年代成立了帖拉帕特派,帖拉帕特派像他們一樣過著一種禁欲的苦修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