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人無信不立:信的故事(2)(1 / 3)

趙惠文王拿不定主意:給吧,怕上當;不給吧,又怕得罪秦國。這時有人對趙王說:“我向大王推薦一人,此人名叫藺相如,他見多識廣,足智多謀,我想讓他去秦國,肯定能將這件事處理妥當。”於是,趙惠文王就令藺相如為使者,出使秦國。

藺相如來到秦國後,就獻上和氏璧,秦王看了雖讚歎不已,卻根本沒有拿十五座城池來換的意思。藺相如看了,對秦王說:“大王,這塊璧上有一個小小的汙點,讓我指給大王看吧!”秦王聽了信以為真,把和氏璧遞給了他。

藺相如拿著和氏璧,退到一根柱子旁,對秦王說:“看來大王並非誠心用十五座城池來換和氏璧,那就莫怪人小無理了。大王要是逼我,我就連同這塊璧一同撞在這根柱子上!”

秦王怕傷了璧,忙命人拿出地圖,將要交換的城池指給藺相如看。藺相如心知秦王隻是做做樣子而已,於是對秦王說:“和氏璧不是一般的璧,趙王在送璧之前,齋戒了五天,大王也應齋戒五天,並在朝堂上舉行隆重的儀式,我才敢把璧獻上。”秦王無奈,隻得答應了藺相如的要求,準備齋戒儀式。

藺相如晚上則偷偷地派人帶著和氏璧回到了趙國。到了第五天,藺相如不慌不忙地對秦王說:“秦國很少有講信義的君主,所以我怕受騙,就把璧送回去了。天下都知道秦國是強國,趙國是弱國,大王如果真想要那塊璧,就先把十五座城池割讓給趙國,趙國一定將璧呈上。”秦王很生氣,但藺相如說得句句在理,隻能就此作罷。

先生點評:

俗話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答應別人的事情,就要努力做到,當我們的身上肩負著別人的托付時,心中便有了相應的責任感,這是一種美德、一種信譽,也是一種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藺相如憑借自己的智慧與膽識,將趙王的托付順利完成,這就是一種擔當。

知識拓展:

和氏璧的由來

春秋時期,楚國有一個叫卞和的琢玉能手,在山裏得到一塊璞玉。卞和將璞玉獻給楚厲王,厲王命玉工查看,玉工卻說是一塊石頭。厲王大怒,以欺君之罪砍下了卞和的左腳。

武王即位後,卞和再次捧著璞玉獻給武王,武王又命玉工查看,玉工仍然說隻是一塊石頭,卞和因此又失去了右腳。

文王即位後,卞和抱著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三天三夜,眼淚流幹了,接著流出來的是血。文王得知後派人詢問為何,卞和說:“我並不是哭我被砍去了雙腳,而是哭寶玉被當成了石頭,忠貞之人被當成了欺君之徒,無罪而受刑辱。”於是,文王命人剖開這塊璞玉,見真是稀世之玉,於是命名為和氏璧。

曹操割發代首

東漢末年,曹操為了統一中原,實現自己的政治理想而招兵買馬,積草囤糧,千方百計拉攏人才。

為了開荒種田,廣積糧食,他派人起草並頒布了“屯田令”,同時,命令軍隊大量開墾荒地,實行軍屯;並嚴令士兵保護莊稼,不準踐踏禾苗,若有違犯,就按軍法處治。

一次,正是麥熟時節,曹操帶兵出征,任務緊急,隊伍行軍急速。老百姓都躲得遠遠的,不敢收割莊稼。曹操得知後,就傳下軍令,士兵中如有踐踏麥田者,立即斬首示眾,請父老鄉親不要害怕。

士兵們都小心翼翼地走過麥田,這時,麥田裏突然飛出一隻鳥,這隻鳥正好從曹操騎的馬頭上掠過。戰馬受驚,竄進旁邊的麥田,當曹操用力將馬勒住停下來時,戰馬已經踩倒了一大片麥子。於是,曹操趕緊跳下馬,對主管法令的官說:“我的馬將麥子踩壞,違犯了禁令,請求按軍法議罪。”

主管法令的官說:“將軍是一軍的主帥,怎能議罪?”

曹操又說:“我自己製定的法令,我違犯了不治罪,怎麼能夠服眾?”

主管法令的官又說:“對尊貴的人是不能施加刑罰的,您是一軍的主帥,何況踏壞麥田又不是存心違法,而是由於意外,我看就不必議罪了。”

曹操聽了,略略沉思一會兒,說道:“既然這樣,那就暫且免去死罪吧。但是,我犯了錯誤也應該受罰!”說完,他脫下帽子,用劍把自己的頭發割下一綹來,並用力擲在地上說道:“姑且用割發代替砍頭。”

古人認為,身體發膚是從父母那裏繼承來的,隨便割發不僅大逆不道,還是不孝的表現。曹操作為封建社會的政治家,能夠割發代首,以身作則,實屬難能可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