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代,皮日休和陸龜蒙的《茶筍》詩中,都談到了茶葉的采摘標準,大意與《茶經》所說的相同。如皮日休的詩說:“褻(音gou,形容禾黍茂盛)然三五寸,生必依岩洞……每為遇之疏,南山掛幽夢。”又如陸龜蒙的詩則說:“所孕和氣深,時抽玉苕(也叫淩霄、紫葳,落葉木質藤本,葉對生)短……秀色自準之,頤筐不曾滿。”意思是:生長茶筍或茶芽的新梢,當長到三五寸或是像美好的萏葉那樣長短時,就可以采摘了。
北宋時代的北苑貢茶,仍沿用《茶經》所說的“淩露采”,並提出了采茶的手法,即要用甲(即指甲)而不要用指(即手指)快速掐采,以不使鮮葉柔軟,否則,就會使鮮葉發熱,損害葉質。如趙汝礪在《北苑別錄》中敘述北苑貢茶的采摘情況時說:
“采茶之法,須是侵晨,不可見日。侵晨則夜露未唏,茶芽肥潤;見日則為陽氣所薄,使芽之膏腴內耗,至受水而不鮮明。故每日常以五更撾(音zhua,打的意思)鼓,集群夫於鳳凰山(山有打鼓亭),監采官人給一牌入山,至辰刻,則複嗚鑼以聚之,恐其蝓時貪多務得也。大抵采茶亦須習熟,募夫之際,必擇土著及諳曉之人,非特識茶發早晚所在。而於采摘,亦知其指要(意思同要旨)。蓋以指而不以甲,則名溫而易損;以甲而不以指,則速斷而不柔。故采夫欲其習熟,政為是耳(采夫日役二百十二人)。”
又如趙估《大觀茶論》說:
“擷茶以黎明,見日則止。用爪斷芽,不以指揉,慮氣汗薰積,茶不鮮潔。故茶工多以新汲水自隨,得芽則投諸水。”
《大觀茶論》所說的要茶工把采下的鮮葉投放在所隨帶的水裏,以免沾染汙氣,茶不鮮潔,這是“貢茶”的一種苛刻的要求,也是對勞動人民的一種鄙視的說法,是不足為法的。
上引的《北苑別錄》,還對已采茶芽的揀選,十分重視,說道:
“使其擇焉而精,則茶之色味無不佳。萬一雜之以所不取,則首麵不均,色濁而味重也。”
到了明代,有的仍沿用《茶經》所說的“淩露采”,有的則與《茶經》同樣地說:“有雨不采。”(見張煩《茶錄》、羅廩《茶解》)至層隆《考槃餘事》所說的“若閩廣嶺南,多瘴癘之氣,必待日出山霽,霧障嵐氣收淨,采之可也”,恰又為《茶經》所提出的“晴,有雲不采。”作了說明。此外,屠隆在同書中,對茶葉的采摘標準,還提出了與宋代北苑貢茶有所不同的要求。他說:
“采茶不必太細,細則芽初萌而味欠足;小必太青,青則茶已老而味欠嫩。須在穀雨前後,覓成梗帶葉,微綠色而團且厚者為上。”
這是因為貢茶的品質要求高,而一般的茶葉要求低,所以采摘標準就大不一樣。
在明代,有的既重視已采芽葉的攤放,還和北苑貢茶一樣,也重視對已采芽葉的揀剔。如馮可賓在《岕茶箋》中曾說:
“看風門晴和,月露初收,親自監采入籃。如烈日之下,又防籃內鬱蒸,須傘蓋。至舍,速傾於淨匾內,薄攤細揀,枯枝、病葉、蛸絲、青牛之類,一一剔去,方為精潔也。”
從上引的宋明兩代的史料可以看出,隨著采製技術的發展,對茶葉采摘的手法、采摘的標準以及采摘後芽葉的攤放、揀剔,已提出了《茶經》中所未述及的新的要求。
茶葉的采摘方法,關涉到產量、質量與茶樹生長三者關係的統一,也關涉到“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統一,所以,采摘是茶葉生產中的重要環節,也是製造好茶的物質基礎,它直接關係到茶葉的品質和經營茶葉的經濟效益。陸羽在《三之造》中以較多的文字敘述采摘問題,十分重視茶葉采摘,從這一點來說,對今後的采茶製茶,不僅有啟發作用,並且是有現實意義的。
就我國茶區遼闊、茶類齊全和茶葉生產技術水平的現狀而言,茶葉采摘必須正確處理好采摘與留養的相互關係,因地、因樹、因茶製宜地合理采摘,實行及時標準采、分批多次采、不同類型茶樹采取不同采摘的原則,並運用對茶樹生物學的規律性的認識,做到采養結合,產量質量並舉,以獲得最高的經濟效益。
四、唐代餅茶的製造法
在《二之具》中,通過製茶工具,已可看到唐代餅茶製造的梗概。在《三之造》中,對餅茶的製造法,隻有這樣一段話:
“……采之,蒸之,搗之,拍之,焙之,穿之,封之,茶之幹矣。”
關於茶葉采摘,在本節一中已有述評,總的可歸納為三點:
采摘期:農曆二至四月,即春采。
采摘時間:晴天,淩露采。
采摘標準:長四、五寸而粗壯的嫩梢。
以上有的是主要工序。在穿孔與烘焙之間,尚有“解茶”(使茶餅分開,便於運送)和“貫茶”(用貫把茶串起來)的手續,成穿前則須下烘。這些工序是比較清楚的。但對“封茶”則有不同的解釋:一種認為封就是計數,因為封可解釋為封緘物的件數,如杜甫《述懷》詩“自寄一封信,今已十月後”;一種認為封就是用某種材料加以包裝,並以盧仝《走筆謝孟諫議奇新茶》詩中的“白絹斜封三道印”為證;另一種認為封就是封藏,在封藏的時候,遇到梅雨季節,還須放在“育”內複烘。由於《茶經注》已明確指出,“育者,以其藏養為名”,因此,本書采用最後一種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