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巨大的攻擊力,較強的機動性,良好的航海性能;但目標大,易遭攻擊,造價昂貴,建造周期長,戰時受損補充困難。
6.潛水艇
簡稱“潛艇”。是能潛入水下進行戰鬥活動的艦艇。主要由艇體、操縱係統、動力裝置、武器係統、觀察、通信、導航等設備組成。艇體由耐壓殼體和非耐壓殼體構成。耐壓殼體為圓柱體和截頭圓柱體構成的鋼質固殼。主要是能夠在水下承受外部海水壓力,保證艇員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非耐壓殼體為包圍固殼並構成潛艇外形的外殼,一般都呈良好流線型,以減小水下運動時的阻力和保證良好的操縱性。
主要武器有彈道導彈、巡航導彈、魚雷和水雷等;主要特點是:具有良好的隱蔽性,較大的自給力、續航力和突擊威力,能遠離基地長時間地獨立在海洋進行戰鬥活動。現代潛水艇水下排水量達到數十噸至2.6萬餘噸。下潛深度100—500米,最大達900米。水下航速8—42節。主要任務是襲擊敵大、中型艦船和岸上戰略目標;並可擔負偵察、反潛和布雷等任務,還可輸送少量人員、物資。按戰鬥使命分為戰略導彈潛艇和攻擊潛艇;按動力裝置分為核動力潛艇和常規動力潛艇;按排水量分為大、中、小型和袖珍潛艇。
7.獵潛艇
獵潛艇是以反潛武器為主要裝備的小型水麵戰鬥艦艇。主要用於在近海搜索和攻擊敵潛艇,以及巡邏、警戒、護航和布雷等。一般裝備的武器有:反潛魚雷發射管4—12具,多管火箭式深水炸彈發射裝置2—4座,20—76毫米火炮1—6座,小型艦殼、雷達和作戰指揮係統等,有的還裝有艦空導彈。它適合在近海以編隊形式與敵常規潛艇作戰。滿載排水量100—1200噸,航速24—28節,水翼獵潛艇可達50節以上。主要特點是:航速較高,搜索和攻擊潛艇的能力較強,但適航性較差。
8.魚雷艇
也稱“魚雷快艇”,是以魚雷為主要作戰武器的小型高速戰鬥艇。主要用於在近岸海區隱蔽,突然地對敵大、中型艦船實施魚雷攻擊,也可用於反潛、布雷等。有滑行艇、半滑行艇、水翼艇三種類型。滿載排水量40—200噸,最大航速50節,續航力400—1000海裏。一般裝備2—6枚魚雷,單管或雙管25—57毫米炮1—2座,有的還裝備有魚雷、火炮射擊指揮係統。其主要特點是:體積小,航速高,機動性強,攻擊威力大,但耐波性差,活動半徑小,自衛能力弱。中國人民解放軍魚雷艇部隊,曾擊沉了國民黨海軍“太平”號護衛艦、“洞庭”號和“永昌”號炮艦、“劍門”號獵潛艦。
9.導彈艇
也稱“導彈快艇”,是以艦艦導彈為主要作戰武器的小型高速戰鬥艇。主要用於在近岸海區突擊敵大、中型艦船,也可用於反潛、布雷、巡邏、警戒。有滑行艇、半滑行艇、水翼艇和排水型艇。大型導彈艇滿載排水量300—500噸,航速30—40節,水翼導彈艇最大可達50節左右,中、小導彈艇滿載排水量數十噸至300噸,續航力500—3100海裏。裝備艦艦導彈2—8枚,單管或雙管20—76毫米艦炮1—2座,有的還有艦空導彈、魚雷、水雷、深水炸彈。艇上有搜索探測武器裝製、通信導航、電子戰和以電子計算機為中心的作戰指揮等係統。其主要特點是:噸位小,航速高,機動性強,突擊威力大,但耐波性較差,續航力較小,自衛能力較弱。中國人民解放軍於60年代中期開始裝備導彈艇。
10.艦、艇、船的區分
艦與艇通常是以排水量的大小來區分的。排水量在500噸以上的水麵艦艇統稱為艦,主要航行於中、近海區,必要時也可遠海航行,如航空母艦,排水量最小的也有2萬噸,最大可達9.5萬噸,巡洋艦、驅逐艦最小排水量也在2000噸;排水量在500噸以下的水麵艦艇統稱為艇,主要擔負沿海作戰任務,如巡邏艇、掃雷艇、獵潛艇等,排水量均不超過500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