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回 為學習公韌夜讀書(2 / 3)

讀得高興了,公韌拉著同樣也在細心閱讀的陳少白說:“你看,你看,《民約論》上寫著,人皆平等,無貴賤上下之別,既無從屬他人之責,又無製馭他人之權利。皇帝小兒也是人,和我們一樣,為什麼我們所有的人都得向他磕頭?為什麼都得聽從他的聖旨?”陳少白也指著書上的一段說:“你看,你看,書上寫著若夫民則固未嚐仰衣食於君,而君則實仰衣食於民者,何得視民為奴隸者哉?皇帝、西太後和那些贓官們,飯來張口,衣來伸手,既不種地,又不織布,全指望人民供他們衣食,為什麼他們反過來要統治我們。太不像話了?太不合理了?”

《萬法精通》又叫《論法的精神》,是18世紀上半葉傑出的啟蒙思想家,近代資產階級政治與法理學思想體係的主要奠基人,近代曆史學派的創始人之一孟德斯鳩(1689-1755)的最主要著作。被稱為“是亞裏士多德以後第一本綜合性的政治學著作;是到他的時代為止的最進步的政治理論書。”。此書由清末著名啟蒙思想家、翻譯家和教育家嚴複翻譯。

孟氏所集中討論的不是具體的法律規範本身,而是法的精神,即法律符合人類理性的必然性和規律性。所以,孟氏把法律置於決定地位,認為隻有法律才能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利,而專製則是對人性的蔑視和對自由的踐踏。他進而深入探討了自由賴以存在的體製條件,並借此找到恢複自由的基本手段──三權分立,以權力製約權力,防止權力濫用。主張憲法統率下權力分立與製衡的政治製度。使法律、自由與憲法結合起來,奠定了憲政理論的基本框架,這也是孟氏對政治理論最傑出的貢獻。

孟氏有一個著名的段子,就是:“下級給上級送禮,而上級對下級沒有任何義務,於是上下級合夥對人民沒有義務。人人都認為每個上級對下級都沒有義務,隻有人民對各個上級有義務。在那裏,人的命運與牲畜別無二致,隻有本能、服從和懲罰……”

孟德思鳩還說:“一種奴隸精神統治著亞洲,而且從來沒有離開過,在那個大陸的全部曆史中,不可能找到任何一點自由精神的痕跡,隻能看到奴隸製的耀武揚威”;“在中國的全部曆史中,連一點標誌自由精神的痕跡都找不到,人們隻能見到奴役的壯舉”。

陳少白講了一個故事:“奴隸分為兩種:身奴與心奴。身奴就是普通的或被迫的奴隸,心奴就是心甘情願的、自動獻身的奴隸。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獻之厲王被而刖其左足。武王即位,和又獻之武王而被刖其右足。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哭於楚山之下,三天三夜,淚盡而繼之以血。王聞之,使人問其故。和曰:‘我不是為自己的腳被砍掉而傷心。隻要君王能識寶,砍去雙腳是我心甘情願的。我的雙腳本來沒什麼別的用處,長在身上就是為了讓君王高興,今天不高興砍去一隻,明天不高興再砍去一隻。隻要君王知道我有多幺忠心耿耿,想砍多少就砍多少,隻恨爹娘沒給我多生幾隻腳。如果君王不砍我的腳而砍別人的腳,我會嫉妒得發瘋。我最痛心的是君王不知道我被砍腳是我心甘情願的,我最寢食不安的是君王不明白我的忠心,我最憂心如焚的是君王以為我被砍了腳會對他懷恨在心──如果君王為此而不安心,那我就萬死莫贖了。’在奴才看來,君王虐待自己,就是要自己做他的奴隸;君王不虐待自己,就是不要自己做他的奴隸了。所以,被君王砍腳殺頭,就是無上幸福、就是皇恩浩蕩!”

公韌罵道:“純粹的奴才,也就是心奴,這才是最可怕的。”

公韌也講了一個故事,說:“趙盾的門客(奴才)程嬰、公子杵臼舍命救護趙氏孤兒,前者犧牲了自己的兒子,後者犧牲了自己的生命。程嬰十幾年忍辱偷生,直至將趙氏孤兒撫養成人為趙家複仇後,也自盡而死。”

陳少白也說:“這是純粹的身奴加心奴。”

《論自由》,又叫《自由原論》是十九世紀英國哲學家、邏輯學和經濟學家約翰穆勒的著作。該書是自由理論體係的集大成之作,論述了資本主義製度下的公民自由權利,在西方被高度評價為“對個人自由最動人心弦,最強有力的辯護。”

《論自由》這部著作的要義可以概括為,隻要不涉及他人的利益,個人(成人)就有完全的行動自由,隻有當自己的言行危害他人的利益時,個人才應接受社會的強製性懲罰。這就是穆勒所劃定的個人與社會的權利界限。如果整個人類,除一人之外,意見都一致,而隻有那一個人持相反意見,人類也沒有理由不讓那個人說話。正如那個人一旦大權在握,也沒有理由不讓人類說話一樣。

《論自由》肯定思想和討論自由,並要求政府不僅要通過消極地不幹預來保障公民自由,還須依靠立法來創造和增進公民自由。體製發揮作用的方式主要是社會,社會要素被引入穆勒對自由的討論之中。穆勒認為,政治自由和社會自由本身具有價值,人們對自由的追求不僅於己有利,也使社會能從中得到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