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農業企業信息技術項目與建設方式(3 / 3)

決策支持係統。決策支持係統(Decision Support System,簡稱DSS)是輔助決策者通過數據、模型和知識,以人機交互方式進行半結構化或非結構化決策的計算機應用係統。它為決策者提供分析問題、建立模型、模擬決策過程和方案的環境,調用各種信息資源和分析工具,幫助決策者提高決策水平和質量。如中國農業大學開發的魚病會診決策支持係統,利用人工智能技術將水產領域專家知識加以歸納整理,使之係統化,從而為漁業養殖企業提供魚病診斷與防治的輔助決策工具。

4.2.2 建設方式

從項目建設過程看,農業企業信息化包括可行性研究、開發計劃、現狀調查、管理模型設計、需求分析、係統總體設計、軟件詳細設計、軟件編碼、軟件係統測試、係統轉換、軟件係統試運行和軟件係統維護等階段。農業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的特點以及特殊需求,靈活決定適合自身的信息化建設方式。實踐中,可供農業企業選擇的信息化建設方式主要有以下:購買標準產品、自主開發、合作開發及外包模式。

(1)購買標準產品

農業企業直接購買成熟的商品化軟件係統,如財務軟件及農業軟件公司開發的一係列針對農業企業的軟件。這種模式不要求農業企業有專業的信息化隊伍,隻需要能使用軟件的人員即可。商品化軟件通常是由一批具有豐富經驗的管理專家和高級專業計算機技術人員共同開發的,軟件本身蘊涵了許多管理的先進思想和手段,針對行業特點為農業企業提供了各種管理功能的模塊,這些軟件模塊為企業流程優化與重組提供了可借鑒的參考模型,能夠在較高的層次上提升企業管理水平。

(2)自行開發方式

自主開發模式是指農業企業根據自身發展的戰略目標的要求,利用信息技術進行組織的變革、業務流程的優化以及管理過程的改進,進而逐步發展企業的核心能力以適應市場需求與戰略發展的變化,並由內部人員充分參與的模式。該模式主要是依靠自身的信息化隊伍,結合自己的軟硬件條件進行企業信息化建設。這種模式要求企業具有一定的信息化建設的軟硬件基礎,具有一支專業的信息化隊伍。

(3)合作開發方式

這種模式是農業企業與係統集成商、計算機軟硬件公司合作,聯合進行信息化建設。采取合作開發的方式,由農業企業提出軟件需求,軟件公司負責解決技術難點,對開發過程進行科學的安排和控製,這樣就回避了企業信息開發隊伍開發經驗少、技術低下及商品化軟件適應性不好等問題。

(4)外包方式

外包模式是指農業企業利用其外部專業化資源,從而為企業信息化建設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維護自身核心競爭能力和增強企業對環境應變能力的一種建設模式。具體的建設方式包括:ASP模式和SaaS模式。

ASP模式。ASP(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即應用服務供應商)作為一種業務模式,是指在共同簽署的外包協議或合同的基礎上,企業客戶將其部分或全部與業務流程的相關應用委托給服務提供商,由服務商通過網絡管理和交付服務並保證質量的商業運作模式。服務商將保證這些業務流程的平滑運轉,即不僅要負責應用程序的建立、維護與升級,還要對應用係統進行管理,所有這些服務的交付都是基於互聯網的,客戶則是通過互聯網遠程獲取這些服務。在ASP模式下,強調的是應用係統的應用而不是所有權,企業不再擁有應用程序,也不需要負責對程序內外部維護。具體應用中,農業企業可由行業龍頭企業建立ASP信息平台模式,將農產品供應鏈上各企業適用的信息化應用產品等集成在這個平台上,為企業信息化提供“一站式”服務,廣大農業企業可利用這一平台發布和撮合農產品交易。在ASP信息平台模式下,企業不需要投入資金購買應用係統和應用軟件,能夠以較低的成本快速實現信息化。

SaaS模式是Software-as-a-service(軟件即服務)的簡稱,是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和應用軟件的成熟,在21世紀開始興起的一種完全創新的軟件應用模式。它是一種通過互聯網提供軟件的模式,廠商將應用軟件統一部署在自己的服務器上,客戶可以根據自己實際需求,通過互聯網向廠商定購所需的應用軟件服務,按定購的服務多少和時間長短向廠商支付費用,並通過互聯網獲得廠商提供的服務。在這種模式下,客戶不再象傳統模式那樣花費大量投資用於硬件、軟件、人員,而隻需要支出一定的租賃服務費用,通過互聯網便可以享受到相應的硬件、軟件和維護服務,享有軟件使用權和不斷升級。

SaaS模式與ASP模式類似,都是“軟件托管服務,通過因特網存取”,但ASP和SaaS應用的側重點不同。主要表現在:傳統ASP隻是針對每個客戶定製不同的應用,而沒有將所有的客戶放在一起進行考慮。在SaaS模式中,在用戶和Web服務器上的應用之間增加了一個中間層,這個中間層用來處理用戶的定製、擴展性和多用戶的效率問題。從技術上來說,SaaS模式要比ASP模式複雜。

(5)各種建設方式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