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Information Technology,簡稱IT),是以微電子技術為基礎,以計算機技術、通信技術和控製技術三者的綜合體為核心的技術群體,具體是指以計算機為載體,對各種信息進行獲取、加工、存儲、傳輸與使用的技術之和。
信息技術自產生以來,便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向前發展,並以其它任何一種技術從未有過的深度和廣度介入到社會的方方麵麵,對社會生活產生巨大影響。信息技術具有綜合性、交叉性特點,作為新興的綜合技術,它具有很強的擴散能力,能廣泛滲透到包括農業在內的傳統產業。信息技術創新具有一係列的技術屬性,這些技術屬性能夠影響或決定信息技術的擴散和吸納。Rogers(羅傑斯,1995)提出了五類信息技術創新具備的屬性,即技術先進性、兼容性、複雜性、可實驗性以及可觀測性。仍然、倪波等(1998)認為,現代信息技術是高智商的結晶體,蘊含著短周期效應,具有高投入、高利潤特征,同時伴隨著高風險,另外,現代信息技術對傳統產業具有高滲透性。
擴散是指某種創新活動在一定時間內,通過一定的渠道,在某一社會係統的成員中傳播的過程。信息技術擴散的模式很多,按照技術擴散過程中供給主體和需求主體知識產權轉讓的方式與程度來分類,信息技術在農業領域的擴散可以歸納為以下三種主要類型,如:
(1)發散式擴散
發散式擴散是指信息技術成果由一技術源直接向其他多個需求主體進行技術轉移。實踐中表現為,某農業科研機構或農業軟件企業研發的信息技術成果可以發散式地向多個有需求的農業企業進行轉讓。
發散式擴散模式中,沒有經過中間環節,傳播速度快,內容失真少,但由於每個信息技術供應方隻傳播本企業的創新技術信息,所以信息內容較單調,信息量較小。采用發散式擴散模式時,擴散速度快,有利於創新技術的迅速推廣,但擴散過程受擴散源的影響較大,一旦擴散源的傳播能力或技術能力出現問題,信息技術擴散就會出現問題。
(2)間接擴散模式
間接擴散模式是通過農業信息服務機構將信息技術創新從信息技術供應方傳遞給擬采納信息技術的農業企業的過程。在該模式中,農業信息服務機構擔當了信息中介的作用。
這種擴散模式的主要優點在於能夠將多個信息技術供應方的產品一起傳遞給信息技術采納方,擴散過程中,信息量大範圍廣。通過充分發揮熟悉區域農業企業的農業信息服務機構的作用,有利於整個區域農業企業的技術進步。但是,間接擴散模式會使信息技術擴散的速度受到限製,不利於信息技術的快速推廣。
(3)網絡式擴散
網絡式擴散是多個信息技術擴散源同時向多個農業企業傳遞多種類信息技術的擴散過程,實踐中多為該種模式。
網絡式擴散的優點是多種類信息技術能直接在多個擴散源和多個農業企業之間傳遞,缺點是容易失焦,往往導致農業企業不知道采納哪種信息技術方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