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的了解農業企業信息技術應用的現狀,本章將首先分析我國農業企業發展情況,然後再對農業企業信息化內部建設及農業企業網站建設進行調查研究,並探討農業企業信息技術應用存在的問題。

2.1.1 農業企業組織形式及分類

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國農村經曆了“土地改革”和“人民公社”時代,到了20世紀80年代,實行了“家庭聯產承包”。家庭聯產承包製包括聯產到組、聯產到戶、包產到口、包幹到組、包幹到戶等形式,其本質仍屬小農家庭經營方式。它的最大特點是每個農戶擁有的土地麵積少,采用勞動集約的精耕細作方式,以此提高土地生產率。隨著農村經濟體製改革的深化和市場環境的變化,這種以小農經濟、條塊分割為特點的傳統生產模式顯示出越來越多的弊端。

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後,我國農業產業化和企業化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農業企業化是一個過程,是根據市場經濟運行的要求,以市場為導向,以經濟效益為中心,以農業資源開發為基礎,在保持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穩定不變的前提下,在現有農村生產力水平和經濟發展水平基礎上,把分散經營的農民組織起來,從而聚集力量,裝備和武裝農業,既調整增量,擴大新經濟增長點的生產規模,也調整存量,優化資源組合,全麵提高農業生產力,從而解決農業生產過度分散化和非組織化這一當前我國農業問題的主要症結的過程。

近年來,隨著國家對農業的支持,我國農業企業獲得一定的發展。農業企業是農村市場體係、鄉鎮企業改造、農業科技進步的載體。在實現農業產業化、農業規模經營、轉移剩餘勞動力等方麵都發揮了重要作用。據《中國農業年鑒(2007)》統計,2006年我國從事農林牧漁業的鄉鎮企業總數為41.0823萬個,企業總產值為2502.6216億元,企業增加值為66.06921億元,企業利潤總額為171.1223億元。

按照所有製劃分,我國目前的農業企業組織形式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全民所有製農業企業(如國有牧場、畜牧場、林場、水產養殖場等),集體所有製農業企業(如鄉、村農民集體興辦的各種農業企業),私營、聯營及中外合資經營的農業企業等。

2.1.2 我國農業企業發展現狀

農業企業作為社會生產的基本經濟單位之一,與其他企業一樣,都是合約組織,農業企業自主經營,獨立承擔經濟責任,並追求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但由於其生產、經營環境和產品、消費市場的特殊性,使得農業企業與其他工商企業之間存在較大差異,具有較強的特殊性和自身規律。因而除了具有一般企業共有的特征外,還具有本部門企業的一些特征,存在不少問題。

(1)生產、經營環境不佳

農業企業大多地處農村,相對其他工商企業,農業企業的生產、經營環境較差。從外部環境看,我國農業企業政企不分,負擔過重,法律法規不健全,市場發育滯後、運作不規範等問題仍比較突出。同時多部門分割的農業行政管理體製依然存在,辦事難,費用高,也影響農業企業的效率。

除了從農民手中獲得必要的生產原材料之外,農業企業還肩負著振興農村地方經濟發展、長期對農民進行勞動技能培訓、推動先進農業科技成果在農村的示範應用與推廣、有組織地逐步把農民推向市場的艱巨任務。農業企業在不斷追求自我發展的同時,對於促進農業發展、調整農村生產結構、提高農民素質、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麵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農業企業這種對農村、農業發展的貢獻在經濟學上稱為“外部性”,或稱為農業企業經營過程中的“溢出效應”。實踐中,有些農業企業不自主承擔了過多的社會責任,影響了企業的經營效益。

(2)生產要素特殊

農業企業經濟活動的自然性和有機生命性比較明顯。農業企業的經營是以農產品的生產、加工、流通、服務等業務為主,它區別於其他工商企業的最顯著的一個特點就是:農業企業是以自然性和有機生命性比較明顯的生物、動物農產品作為企業的主要經營對象。由於一般生物產品具有一定的生物活性期限,在生產、加工、銷售等環節具有較強的鏈條性,並且對生產、加工、儲運等環節的外部環境有特殊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