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事出有因(1 / 3)

“所有話本裏的故事都有個原因,比如身為女兒身在家裏不受寵啦,或者家裏總會有張牙舞爪招人討厭又會煽風點火的顧人怨啦,或者格外的會耍心機最後被單蠢的主角給拆穿,不得好下場這種家長裏短的故事”,沈花錦把手裏的書合上,和小丫頭說。

小丫頭俯俯身子,給沈花錦換上新的小茶點,“小姐說的是,也不全是,外麵的普通人家確實都會有這樣那樣的故事,也有牙婆賣兒賣女的這種職業,隻能說,出身真是個很重要的事兒,嫡子才是富貴人家最好的血脈呐,也不能平白的說人家話本寫的狗血騙人”,收拾下空盤子,小丫頭要撤下去,被沈花錦揪住不放,“看樣子你有好多故事呐,講來給我聽聽,讓我切身感受下外麵世界的普通人家的生活”。

拍拍袖口,小丫頭不慌不忙,撿了個離沈花錦不近不遠的位置坐了,“小姐就是好奇心太重,總想聽點不同的,要是真身邊有這樣的人,也就不想再來往了,那些牛鬼蛇神啊,還是不遇見為妙,我就是活生生一個例子呢”,小丫頭說的語氣淡之又淡,就是沈花錦聽的有點不是滋味,有點酸楚的感覺漂在空氣裏。

剛才翻微博,刷到一張紅格子裙的照片,勾起很多回憶。

小學時代記住的人不多,唯幾個女孩子和我哥。

其中一個女孩子以她長長的及腰長發和格子裙進駐到我的記憶裏。

想不起來小學時候的身材,倒是對初中時代記得清清楚楚。

初中的時候,穿最小碼的衣服,瘦到肥棉褲套牛仔褲也會鬆鬆垮垮,用母上的話來形容,是像根黃瓜一樣。

啊,對,是說的格子裙。小學時代最愛做的事兒是買錢包,和胸針。還有鍾愛的忘記是什麼的小零食,裏麵有巧克力醬,也許,牙齒就是從那時候壞掉的。

同桌的男生一度以為我買了一箱那個小零食,以至於每天不斷的吃同樣的東西。直到某一天吃夠了,再也想不起那個東西。

長大之後,有了許多不同的格子襯衫。淺粉的,多格的,學術派必備的紅格子,都有了。就像那句話說的,年齡過去了,再去擁有,失去了當時的心情呢。

我總是覺得,穿格子裙的女孩很好看,不管年齡大小,總帶著天真無邪的純真,招我的喜歡。

還是長大之後,白色黑底靴子也不知什麼時候在心底留下了烙印,隻要看到,就想去買。

買過白色小高跟的長筒靴,穿去教室,很是得瑟。那時候我幾歲呢,像是高中吧,比一般男孩子都要高一些。眉清目秀站在操場上,春風得意。

一年後,踩著上課鈴彎腰鑽到座位上,我還記得穿的是黃色毛茸茸的連衣裙,剛燙好的頭發辮成小辮子,企圖偽裝成不引人注目的樣子,還是被追過來的老師審問。當時的理由是,要藝考,得打扮的好看點,周圍的女同學們吹口哨,連連說,老師,你看看人家老師多好,你就不能開明點。

後來,藝考的老師帶完我們這幫最後一批學生,去了北京養老,不知道他能不能撐得住PM2。5。

在回憶下初中,很多事情都不記得了。第一次中午不回家吃飯,也不知到給家裏打電話通知一聲。下午母上空降學校,從此落下了被嬌寵的小公主的名號。

初中剛開始,是騎自行車上學的。早上帶著薄手套騎車,能看見白白的哈氣。出門太早,路上沒什麼人,也沒什麼車,可以撒開歡的隨便騎。或快或慢,都可以。現在,已經忘了去學校的路怎麼走。阿姨家的閨女升學宴,請來的老師是轉學前的班主任,看我的眼神已經是陌生人了。憑什麼呀,不就是染了個全紅的頭發麼,老師,那時候您很喜歡我的呐,怎麼就忘記我了呢。

啊,又想了太多,跑題了,忘記了最開始要寫的東西。安,這麼多年過去,我再長大,心底裏也還是幼小的那個我自己。

我總是忘記了我要說的。

在從微博說起。看到一對男女的婚禮。男生說,他會給女生幸福。聯想到了這個問題,為什麼我的幸福要係在別人的身上。身邊無人,就不幸福麼。

他是我上學時的筆友,自稱鬱先生,他說他在一個雜誌裏看到我寫的詩,非常喜歡我的文字,他又剛好認識那家雜誌社的編輯,於是查到了我的地址,便給我來了信。他的字很清秀,像女生的字,但字裏行間卻透著一種男性特有的溫柔和沉穩。

從他寄來的信裏,我得知他是一個公務員,在鄰縣的一個政府機構工作,工作很清閑,上班的時候他會偷偷的看書,偶爾他還會在信裏把他在書裏看到的一些喜歡的句子抄寫給我。這些句子也被我轉摘到我的讀書筆記裏,想著有機會一定要去讀一讀他讀過的那些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