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四章(1 / 2)

我跟亮亮,喝了點粥,之後,便坐在沙發上,誰也不理睬誰。

雖說,是誰也不理睬誰的,但兩個人之間的距離,卻好像是拉近了許多。

想看照片嗎?

我以前的照片。

突然,亮亮起身,用充滿期待的口氣問我。

好啊,我以前,都沒什麼照片。

我看著亮亮,從電視機旁邊的抽屜裏麵,拿出一本相冊,相冊這種東西,對我來說,實在是很久遠的。

記憶中,隻有我媽才擁有這樣的東西......

我自己都好久沒看了,剛才躺著,突然就很想看了。

亮亮將相冊翻開,第一頁,上麵有一副畫,是用水彩筆畫上去了,顏色已經有些舊了,看上去,很像小朋友的作品。

意外嗎?

這幅畫,是我兒子畫的。

兒子?

我愣了一下,怎麼都沒有想到,亮亮竟是結過婚的,而且,能畫出這樣一幅畫的孩子,怎麼說,也該有四五歲了吧。

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兒了,久到,我自己都已經快不記得了。

這個相冊,是我結婚前一年,去大連旅行,在海邊的一個紀念品商店買來的。

後來,就一直放著,放到結婚,放到兒子出生,長大......放到他有能力,在上麵畫了這一幅畫。

現在呢?孩子跟他媽了嗎?

我努力克製著心中的震驚,問了一句。

沒有,在老家,我媽帶著呢。

反正,當初結婚,也是被家裏逼的,我媽跪在地上,求我,一定要結婚,就算將來離婚,也沒關係,好歹,給家裏留一點香火。

我知道,這樣很不好的,害人,害己。

可怎麼說,那也是我的親媽呀!

最後,還是結了,騙了一個女人,農村到城裏來打工的,那女人,我第一眼見到,就知道,一定很是好騙。

而且,對她來說,能跟城裏的男人結婚,能有一個穩定的生活,已經算很好了,此外,還能奢求什麼呢?

很快,我們就結婚了,一年後,生孩子,又過了兩年,我第一次跟她提離婚。

一直到現在,我都記得,我提離婚的時候,那個女人,看我的眼神。

好像是不敢相信,好像以為,一切不過是場夢境。

她問我,我哪裏做得不好嗎?你覺得我哪裏做得不好,我都可以改的。

別和我離婚,好嗎?

離了婚,我該怎麼辦呢?

在我的老家,一個離了婚的女人,是會被唾沫淹死的!

她哭了起來,哭得特別傷心,一開始,我還是很同情她的。

因為我會想,要不是我,她不會淪落到這般地步。

可是後來,她開始撒潑了,每天跟我大吼大叫,罵我,甚至打我,有一天晚上,還拿刀,割了自己的手腕。

她說,你要真跟我離婚,我就死給你看!

人的心,是很恐怖的,我本來,那麼同情這個被我利用的女人,可是,當她開始撒潑,當她像瘋狗一樣吼叫的時候,我又深深地厭煩了。

肖波,你能想象嗎?

有一刻,我特別希望,她幹脆就死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