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承宇再一次委托亨特?絲特朗律師,要求他采用不同方法,尋找在美國識字華人。
方法一:在華人聚居區的報紙上刊登招聘廣告;方法二是亨特律師直接到鐵路礦場招人。招人的名義就以研究中國文化為理由。
應聘人員至少要求:一不抽鴉*片;二是年紀四十以下;三是會英語優先。
連番使喚,把亨特大律師當作狗一樣使喚,陳承宇也是有些不好意思,看來要著手招一批辦事員才得,樣樣靠自己和亨特律師去跑可不行啊。
正在下的一盤棋太大了。
仿佛驗證預言,一個月之後,陳承宇和戈登?布朗先生又一次見麵了。
1879年9月,陳承宇又有二個發明專利《一種單相永磁交流發電技術》、《一種三相永磁交流發電機技術》再獲通過。取得發明創新專利,17年專利保護期限。聞訊趕來的戈登?布朗先生以專利轉讓費80萬美元外加新成立的電業的15%的股權的代價,成功取得該專利的使用授權。
本來按照陳承宇的想法,他是想一次性轉讓120萬美元的,但戈登?布朗先生與陳承宇一席談話之後,改變了這個初衷,他認為把技術買過來還不夠,還要把人才也要綁到自己的戰車上,才能確保利益的最大化。當時在戈登?布朗先生身邊工作的秘書格蕾蘭?瓊斯女士,晚年接受記者采訪的時候談到了陳承宇和戈登?布朗先生的談話:
當時我看到這個年輕英俊的小夥子,用一種熱切的胸有成竹的語氣和布朗先生談交流電的未來,不時有力地揮著手,以強調自己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可信的是、能實現的。他說能源將改變世界,改變人類的生活方式,無疑電能就是其中的一種最重要的能源,強大的電流從發電站輸送到城市、鄉村、工廠、千家萬戶,城市鄉村將變成不夜城,流光溢彩霓虹閃爍將是城市的主題;工廠的動力將是以電能為主,驅動機器的不再是粗笨重的蒸汽機,而是電,把電轉換成動能的機器小巧玲瓏而功率強大;而普通人家,除了可以用電照明外,他們可以用電煮飯,在電燈的照明下和孩子們玩遊戲,在家中休息的時候可以聽聽留聲機發出的歌聲。甚至在不遠的將來,人們可以用電能驅動火車,與現在的火車相比,速度更快,更清潔……
他還談到了他將開發電的一係統應用產品,開成產業鏈,建設一係列與電有關的工廠……
我看到戈登?布朗先生的眼睛慢慢亮了起來,在最後拍板交流發電機的專利技術時,戈登?布朗先生堅持要陳作為股東,加入他準備投資的電業公司,當然他降低了陳的三分一的專利費用……
陳承宇與戈登?布朗先生的談話非常愉快,雙方確定了下一步的合作計劃:在波士頓建立一個交流電示範街區,用蒸汽機作為動力建一個小發電廠,同時動工興建白熾電燈廠,同時研製電線、開關、保險絲、電杆木等一係列配套電器。
1879年10月20日,經過二個月的奮戰,位於波士頓郊區的“Duke?Chen”(杜克?陳)實驗室生活區已經完工,實驗主體樓工程也完工過半。實驗大樓主體施工完成後,還將建造比主體小一半的二號三號實驗樓,凡是危險的試驗將在二號三號樓進行。看來,亨特律師委托的施工隊不是不錯的。陳承宇心裏讚歎。
看著一大片人來人往的工地,到處堆放著的建築材料、忙碌的工人、吆喝不停的工頭,陳承宇心想:真是創業艱難百戰多,而今邁步從頭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