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一章(1 / 2)

那天春守生日。在宿舍裏看書的她,忽然聽到一片聲音:"春守,生日快樂!"一遍又一遍,隻怕整個a大都已聽見。春守衝到窗前,看見一大群男生聚在樓下大喊,直到舍管出來,才作鳥獸散。而淩宵依然對著她,燦爛地笑。

春守覺得,是該說清楚的時候了。這一切在她看來,更像一場鬧劇。而當她站在淩宵麵前時,一時又不知從何說起。倒是對方先開了口:"春守,我在ktv訂了房間,我們去慶祝吧。二十歲生日誒。"

"淩宵,我再說一次。我不喜歡你,也不可能喜歡你。這種事情,不是死纏爛打就可以勉強得來的。你這樣做,隻會給我造成困擾。請不要再這樣了。"男生的眼瞬間便黯淡下去。春守於心不忍,卻知道這是最好的辦法。

"那,那我們還可以做朋友吧,啊?"

"淩宵,你......"看著男生已泛紅的眼睛裏流露的乞求,春守再也說不出決絕的話,最後隻能點點頭。

學校組織了辯論比賽,作為法律係出類拔萃的學生,春守當然成為了院隊的主力。也果然不負眾望,一路殺進了決賽。卻不想,竟又在決賽裏與錦年對決。兩人皆是各方主力,伶牙俐齒,鋒芒難掩,免不了一場激烈的唇槍舌戰。最後兩人勢均力敵,竟未分出勝負。而評審團也被這難舍難分的辯論給唬住了,隻頒發了最佳辯手獎給二人,卻未給出比賽的最後的結果。這也成為一段傳奇,在學生之間津津樂道。

比賽結束後,錦年來到了春守身邊。他曾經以為,她會在淩宵出眾的條件和攻勢下屈服,卻不想她贏了漂亮的一仗。而在剛才的辯論裏,她的大放異彩令他吃驚,甚至幾次將他打壓下去。對這女生的好感與好奇,又深了一層。於是,他邀她共進晚餐。對方也欣然答應了。

兩人都是安靜的人,沒了淩宵在旁,一頓飯倒也吃得安靜,卻不冷清。兩人稀鬆平常地說著一些無關緊要的話,時間到也就不知不覺地過去了。末了,他邀請她周日去他家參他的生日派對。

春守猶豫了下,最後還是答應了。錦年看著她,心裏有了隱隱的期待。

拿著禮物,到達錦年家的那一刻,春守便後悔了。看著奢華的裝修,看和裏麵的人衣著光鮮,春守感覺自己灰頭土臉,像極了一個小醜。而裏麵的人仿佛也察覺到了這個不合襯的人,紛紛投來了或好奇或鄙夷的目光,甚至有人開始指指點點。

春守受不了這種氣氛,連禮物也來不及送出,就匆匆離去了。不過這種禮物,在他看來,也是寒酸到可笑吧。

他未曾告知她是這樣的一個聚會,令她出醜。他處心積慮地,以這樣的方式來羞辱她,究竟是為了什麼。淩宵?還是她在辯論賽上蓋過他的鋒芒?如此心胸狹窄,令她失望而又憤怒。她憤怒自己竟然這樣不自覺地期待。而他用這樣的方式,來告訴她,他們之間如雲泥的差別。一切都是她的癡心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