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久不吭氣的司馬光終於忍不住了,來了段“臣光曰”,大罵“晉室無政”。(詳見本節引文。)
陶侃為任讓說情,但沒成功,這隻能怪任讓殺的不是一般人,是皇帝身邊的人,是皇帝親近的人。小皇帝不懂堅持原則,也不懂講政治,隻知道講感情,所以任讓必需死,但他似乎是死於皇帝的情緒而不是死於國法。卞敦在國家危難之際,麻木不仁,好自為之,罪在不赦,卻因為王導“講政策”不僅沒事,反而可以異地做官,當然當時的廣州不如現在吃香。
“無政”者,在今天就是“不講政治”。
專製帝國不講法律,但必須講政治。
講法在法治國家是立國之本,講政治在專製國家是立國之本,都是最高原則,都不能馬虎待之。
“講法”講究的是就事論事無罪推定,不僅注重證據,而且注重程序,但一般情況下,根據條文辦案,不考慮影響,在西方有些國家,法官在處理某些案子時,甚至要對他進行“媒體屏蔽”;“講政治”講究的是結果正義,要考慮影響,要平民憤,要勵人心。講法時,有所謂民憤極大者可能因證據不足程序有瑕疵而無罪開釋,但在講政治的時候,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那就非殺不可,即使有冤,如果在政治上能得分,那就得借你人頭樹咱的威信!
當然,法治國家也講政治,但法律的底線不能突破,依法處理的時候,也要注意引導社會和人心向上向善,但在具體問題上並不以此為出發點。專製國家也講法律,但一般是調節百姓和草民之間的矛盾關係,事件一旦有了社會影響,就會用講政治的模式來解決,權力代表最高正義來裁決。
中國現在是“雙講”,有時講法,有時講政治,但經常容易講混了。
在“雙講”的地方,一是怕把政治問題推諉給法律,在那裏空轉,二是以講政治幹涉講法律,讓法官來實現政策意圖和政治意願。
王導是既不講政治,也不講法律,他隻講關係;陶侃也一樣,也是看關係。這幫老官僚一定要把朝廷弄成“關係朝廷”,國家弄成“關係國家”。我的關係多,我的路子就寬,我的利益就能得到充分保證;你沒關係,你不管是講法律去告狀,還是講政治去上訪,統統都沒有用,你沒有關係網兜著,就應該以自由落體的速度直接墜入地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