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橋國際英語詞典》(Cambridge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 of English)(1995年版):relating to schools,colleges and universities,or connected with studying and thinking,not with practical skills(與學校、學院、大學有關的,或者與學習和思考有聯係的,但與實用技能無關)。
《美國傳統詞典》(The American Heritage Dictionary)的解釋更為全麵:(1)of,relating to,or characteristic of a school,especially one of higher learning(學校的、與學校有關的或具有學校特征的,尤指是具有較高學識的學校);(2)relating to studies that are liberal or classical rather than technical or vocational(與自由的或古典文化的研究有關的,而非與技術或職業性的研究有關的);(3)scholarly to the point of being unaware of the outside world(除學術方麵以外對外界毫無知覺的);(4)based on formal education(以正規教育為基礎)的;(5)theoretical or speculative without a practical purpose or intention(純粹理論的或推理的,無實際目的或意圖的);(6)having no practical purpose or use(沒有實際目的或用途的)。
這些對“學術”的解釋有兩個主要的共同特點,(1)與學院有關,(2)非實用性。學術的這種特點,從一開始就已很明顯。academic一詞,本源於academy(柏拉圖創建的高等教育學校,Plato’s school for advanced education),而在這種學校裏,人們“探索哲理隻是為想脫出愚蠢,顯然,他們為求知而從事學術,並無任何實用的目的”。因此,所謂學術工作,就是由受過正規教育並在大學中工作的學者所進行的非實用性的研究工作。在歐洲的傳統中,學術是由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在具備專業條件的環境中進行非實用性的探索。
為什麼西方人在界定學術一詞時要強調上述特點呢?原因主要有二:
首先,學術與學院有密切關係,是因為在一個分工發達的社會中,進行學術研究並非人人可為、處處可為,而是隻有受過專門訓練並在專門的環境中才能進行。正因為如此,美國的大學有研究型大學(research university)和教學型學院(teaching college)之分。在後一類中,並不要求教師進行學術研究,盡管這些教師都是經過正規訓練的。即使是在前一類大學中,也隻有一部分教師才具有進行學術研究的資格並擁有相應的學術職位——教授。許多在我國大學裏有教授職稱的人員(如承擔公共外語、體育、藝術教育等教學工作的教師,學報資深編輯,實驗室工程師等),在美國都不能進入教授之列。
其次,學術不能追求實用,原因即如梁啟超所言,倘若“不以學問為目的而以為手段”,則動機高尚者,固然會以學問為變法改製的工具,但是動機低下者,則亦會以學問為博取功名的敲門磚,“過時則拋之而已”。不論哪一種做法,都會導致學者將其關注的焦點轉移到學問本身之外,從而使得研究離開學術。因此,他大聲疾呼:“學問之為物,實應離‘致用’之意味而獨立”,“就純粹的學者之見地論之,隻當問成為學不成為學,不必問有用與無用,非如此則學問不能獨立,不能發達”,學者應當以學問為重,“斷不以學問供學問以外之手段”。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王國維說:“學術之發達,存在於其獨立而已”。陳寅恪也說:“吾國大學之職責,在本國學術之獨立,此今日之公論也”。
因此,可以借用在過去幾十年中我國被批得很厲害的術語來說,學術就是學者在“象牙塔”中進行的“為學術而學術”的“純學術”探索工作。因此在任何一個社會中,能夠從事學術研究的隻是很少人。
這裏要說明的一點是,雖然做學術是少數人的事,但是少數人做的事並不意味著這種工作高人一等。在一個分工發達的社會中,每種工作都是社會必不可缺的,因此三百六十行,行行皆“上品”,絕非“萬般皆下品,唯有學術高”。同時,由於每種工作都有自身規律,探索這些規律都要認真研究,因此絕非學術之外的研究工作都不算研究。由於任何工作中的研究隻要做得好,都是成就,正如古話所說行行俱可出狀元。所有我們不必把各種不同的研究,一律冠上“學術”的頭銜。也正是因為如此,比爾·蓋茨的發明雖然改變了世界,但由於他的工作不是純學理的探討,在西方無人稱之為學術成就。
四、我國的學術傳統
如前所言,我國在20世紀一直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學術標準。推其原因,既有屬於學術之外者,也有屬於學術自身者。
在我國曆史上,20世紀是一個充滿劇烈社會動蕩的時期,這種大環境使得“象牙塔”無法存在,因此是我國學術建設成就未彰的外部原因。這一點不說自明,毋庸贅言。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要看到:我國傳統治學方式的特點,也是我們今天未能建立起真正的學術標準的重要內部原因。
我國治學傳統的主流,是為致用而治學。指導我國古代知識分子治學的主要理念是儒家“修齊治平”的古訓,或者說是“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崇高誌向。其治學成就的典範是《資治通鑒》這樣為經世濟民提供指導的著作。治學為現實服務,這是中國古代知識分子的優良傳統,但是這種以實用為目的的治學態度與學術本身的特點二者之間,卻有頗大的距離。許倬雲指出:在古代,“在中國知識分子中,沒有以研究與追求知識為目的的學者。讀書人讀聖賢書是要‘為生民立命,為萬世開太平’。中國知識分子不以求知識為做學問的目標。西歐的知識分子則是另一類型。教士求學問的目的是尊德性與道問學不分。教士之外,還有一批專業教書的‘教書匠’,他們與木匠、石匠一樣構成專業團體。一大群教書匠聯合為一家大學,以傳授知識為職業。知識是會增長的,於是教書匠也必須兼辦專業研究。教書匠的工作是追尋、累積與傳授知識”。換言之,西方知識分子的傳統是單純地追尋知識,即“為學術而學術”;而中國知識分子的傳統是“學以致用”,即用所學來“經世濟民”。
許氏這一看法與梁啟超、王國維諸前賢的看法一脈相承。梁氏早在20世紀初,就批評中國學者治學的問題在於“不以學問為目的而以為手段”。王國維則指出“學之義廣矣,古人所謂學,兼知行言之,今專以知言”。亦即古代的學術包括實用的學問,而現代的學術不包括實用的學問。因此他強調為了發展學術,“吾國今日之學術界,一麵當破中外之見,而一麵毋以為政論之手段,則庶可有發達之日歟?”
為“致用”而治學(即學以致用),從一方麵來說是一件好事。但是從另外一方麵來說,這也未嚐不是我國治學傳統中的一個弱點。學術探索是非常艱苦的工作,需要從事這項工作的人自覺地接受嚴格的專業訓練(哪怕是通過自學的方式),爭取具有必要的專業條件的環境,“兩耳不聞窗外事”,不以求利為目標,排除幹擾,全力以赴地投入研究,才有可能作出真正的學術成果。過分注重知識的功利性,必然影響到對抽象學理的追求。人的聰明才智是有限的,如果一個人作學術不能全力以赴,那麼在真正的學術競爭中自然也就不會有位置。更何況有些人本來就是把學術當作敲門磚,作為爭取功名利祿的手段,對於他們來說,要想作出可以稱為學術成果的東西,恐怕是不可能的。這種為“致用”而治學的風氣發展到極端,就是“文化大革命”中大力倡導的“活學活用,急用先學,立竿見影”的學風。而在這種學風下,自然也就沒有什麼學術可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