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通知國民政府,嚴重交涉濟案。通知謂:“沉冤不雪,民命何堪?國權墜落,到此已極。為特令仰迅速向日本政府嚴重交涉,不屈不撓,務達公平解決之目的,以伸民憤而保國權。”
(蔣介石不與日本正麵衝突,以免影響北伐,在軍略上,或許正確。但對日本之交涉,則決不應如此軟弱,大可以對日政府提出嚴重抗議,要求日本賠款懲凶,而後繼續北伐。但蔣統一全國後,繼之對李宗仁、馮玉祥開戰,而將濟南慘案完全忘卻,終其一生也未提濟南慘案之事,誠於此負有千秋罪責,未可原諒。)
6日,北伐軍自雒口鎮北渡黃河。
8日,蔣答應了撤離濟南等屈辱條件,連賠償一事也未敢提。更未提及日本野獸屠殺中國外交人員之事。以後訂立之條約中竟有“濟南不幸事件,認為既往不咎,互相不課軍事行動的責任”。此乃極大之恥辱外交,國民政府與蔣介石之罪重矣。
9日,張作霖致電南京,呼籲息止內爭,共同對日,蔣介石等予以拒絕;第三集團軍占領石家莊,與第二集團軍並進保定。
10日,北伐軍完全退出濟南。自5月3日至5月31日,日本獸兵共屠殺中國軍民四千七百餘人(並強奸婦女)。平民死加傷者,共一萬一千又六十二人;財產損失二幹五百九十五萬一千七百九十三元。
此無端之大慘案,驚天地而泣鬼神,實為中華民族之奇恥大辱!知弱國之無外交,真最為傷心慘目之事。所恨者,此等奇恥大辱,於今未雪耳!二次大戰受害受辱之恥,亦未雪耳!天禍中華,何其不幸若此。書史至此,痛徹五內。
同日。北伐軍占領禹城。
13日,占領平原、德州。
同日,國民政府為濟南事件致電日內瓦國際聯盟秘書長德蘭孟,請召開理事會議,主持正義。
15日,日本拒絕美國及他國從中調停,主張由中日直接交涉。
16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定:丁惟汾、蔣作賓、宋哲元等為山東省府委員,孫良誠為主席。
17日,國民黨中央常委會決定關於征求國歌、黨歌、軍歌案,由蔡元培、經亨頤等進行審查。
18日,日本致電國民政府與張作霖,聲明:戰爭如進展至京津,其禍亂或及於滿洲之時,將不得已采取適當“有效之措置”。
21日,蔣介石於新鄭晤白崇禧後返鄭州,旋西抵洛陽,23日返徐州。
23日,中央政治會議決定魯滌平為湖南省政府主席。
29日,國民政府嚴詞拒絕日本覺書,表示將以妥善辦法處置東三省問題,至於保護中外人士之安全,為國民政府之責任,不承認其采取有效措置之權力。本日,北伐一、二、三集團軍會攻滄州。
30日,蔣介石自徐州抵河南柳衛晤馮玉祥。旋至石家莊。
31日,北伐軍第一集團軍收複保定,北京震動。
6月:
1日,白崇禧率部自保定北上,直搗北京。蔣介石自石家莊南下,再晤馮玉祥。
2日,北伐軍攻占滄州。張作霖通電回東北。
3日,胡漢民於巴黎致電國民黨中央,提出《訓政大綱》。蔣介石自河南返抵南京。張作霖離北京。黎元洪病卒天津,終年65歲。
4日,國民政府任命閻錫山為京津衛戍總司令。
同日,張作霖於皇姑屯車站被日本特務河本大作奉命炸死。北京暫由王世珍維持治安。
6日,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議以王正廷繼黃郛出任外交部長。閻錫山於保定就任京津衛戍總司令職,張蔭梧任北京警備司令,傅作義任天津警備司令。張宗昌、孫傳芳向天津東北撤退。
8日,國民革命軍第三集團軍(閻軍)商震部率先進入北京。
11日,閻錫山、白崇禧入北京。
12日,國民政府發表《對內宣言》,提出厲行法治、澄清吏治、肅清盜匪、蠲免苛稅、裁減兵額。國民革命軍收複天津。
13日,國民政府外交部電令駐外國各公使維持原職,各使領館改掛青天白日滿地紅旗。
15日,國民政府發表對外宣言:遵正當手續、平等及互相尊重之旨,重訂新約。
16日,新疆楊增新通電宣布服從國民政府,奉行三民主義。並改組省政府。
17日,張學良出關抵奉天。
18日,自本日起中國共產黨,在莫斯科召開第六次代表大會。此次大會主要是總結大革命失敗以來之教訓與經驗,製定黨的未來路線與政策,通過了政治、蘇維埃政權決議案和修改中國共產黨黨章案。出席大會者一百四十二人,八十四人有表決權。大會選出中央委員二十三人,候補中央委員十三人。其後,六屆一中全會選出蘇兆征、向忠發、瞿秋白、項英、周恩來、蔡和森、張國燾為中央政治局委員;關向應、李立三等七人為政治局候補委員;選舉蘇兆征、向忠發、項英、周恩來、蔡和森為中央政治局常委;李立三等三人為候補常委。周恩來為中央常委秘書長,實際主持中央工作。
20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議決直隸省改名河北省,北京改名北平,天津為特別市。
24日,東三省聯合會通電,舉張作相為東三省保安總司令,兼吉林司令,張學良,萬福麟分任奉天、黑龍江兩省司令,維持治安。
25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議決:設立北平臨時分會,以李煜瀛為主席,商震為河北省政府主席,何其鞏、南桂馨分任北平、天津兩特別市市長。
26日,蔣介石偕吳敬恒(吳稚暉),由南京啟程,繞道漢口,轉赴北平。
27日,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決議撤銷戰地政委會,指定李濟深為廣東省政府主席。
7月:
1日,張學良通電蔣、閻、馮、李,聲明決不妨礙國家統一。全國軍隊編遣分三期進行,本日,開始第一期編遣。計劃至1929年7月,完成全部編遣任務。但由於1929年至1930年之連年內戰,此編遣無果而終。
3日,蔣介石、李宗仁抵北平,閻錫山於長辛店迎接。蔣抵北平後,首先下令通緝段祺瑞。李宗仁問他何以如此,蔣答曰:
打擊一下段的威信,對國軍有利。
4日,河北省政府在天津成立;東三省保安總司令改由張學良擔任,本日就職。
5日,馮玉祥抵保定,即日又抵北平。蔣介石通電,主張裁兵救國。
6日,蔣介石偕閻錫山、馮玉祥、李宗仁於西山碧雲寺祭告孫中山靈前,蔣痛哭一番。
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國民政府外交部關於重訂條約之宣言。北平臨時政治分會成立。
7日,新疆省發生政變,省長楊增新被部下張純熙刺殺。兩日後由金樹仁繼任省政府主席,兼總司令。
9日,蔣發布裁兵令。
10日,蔣介石於北平接待張學良代表刑士廉等,告以東三省需先行易幟,實行三民主義。國民政府頒令豁免民國十六年以前之民欠田租。
11日,中央政治會議議決以劉紀文為南京特別市市長。
15日,白崇禧率第四、二、三集團軍各一部圍殲張宗昌、褚玉璞三萬殘兵,數日後全殲該部。
19日,國民政府以中日商約期滿照會上海日本領事,轉達日本駐北京公使。
熱河省湯玉麟通電易幟,服從三民主義。蔣在對待東北軍問題上曾有猶豫。先是馮玉祥、閻錫山主張消滅東北軍,蔣舉棋不定。李宗仁聞此急忙見蔣,說與東北軍作戰正可以逼東北軍倒向日本方麵,絕對錯誤。蔣遂決定與東北軍張學良議和,促張歸服中央。
21日,日本政府不同意國民政府廢約決議。
23日,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通過《刑事訴訟法》及其施行條例,中央政治會議交國民政府公布。丹麥、意大利複文國民政府外交部,讚同改訂新約,惟希望新約改訂前,仍延長舊約效力。
25日,張學良電告何成浚,日本在阻止東三省易幟,易幟之事,須從長計議,但一定會服從國民政府。
26日,日本海光司令於天津報告日軍在華數字共六千二百五十九名。在北京地區者五百七十八名,在天津步兵一千二百七十四名。第十八聯隊三千六十一名,野炮大隊六百四十一名,獨立飛行隊一百二十名,野戰醫院隊二百二十五名,通訊班一百八十人,鐵道隊三十八人,憲兵隊三十三人,司令部九十六人。
28日,蔣介石返抵南京。張學良代表呂榮寶亦抵南京。
30日,國民黨中央常務委員會議決《省執行委員會條例》及《組織細則》、《各級學校增加黨義課程暫行通則》、《政軍警各機關工作人員研究黨義條例》。
8月:
1日,本日起,全國追悼北伐死亡將士三日。全國民用航空會在南京召開。
3日,國民政府會議議決施兆基為赴國聯代表,兼駐歐洲辦事處主任。朱培德辭江西省政府主席,被挽留。
8日,中國國民黨二屆五中全會在南京召開,大會議決:(一)暫定民國十八年1月1日為孫中山奉安日。(二)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日期,根據黨務狀況而定。(三)各種提案,建議分三組審查:黨務民眾組、黨部與政府關係及權責組、政治軍事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