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1917年 民國六年(1 / 3)

1月:

1日,胡適於《新青年》發表《文學改良芻議》,正式向社會提倡白話文體。次期《新青年》發表陳獨秀之《文學革命論》,演成文學革命運動,與新文學之誕生。芻議中仍列出其文學改良八項(參見1916年10月)。

《芻議》對文學改良之八條件次序又有不同,文曰:“一曰須言之有物;二曰不摹仿古人;三曰須講求文法;四曰不作無病之呻吟;五曰務去爛調套語;六曰不用典;七曰不講對仗;八曰不避俗字俗語。”其宗旨是寫實、寫時,寫當時之中國。文曰:“今日之中國當造今日之文學”。並譴責無病呻吟的文學作品,不求振作有為,乃是“亡國之音”,青少年決不可迷戀此途。既是當代之文學,當然要以當代之語言,寫當代之事為好。文雲“以今世曆史進化的眼光觀之,則白話文學為中國文學之正宗,又為將來文學必用之利器,可斷言也”。文中反對無病呻吟的論點和警示,是精華之所在。顧影自憐,哼哼唧唧,萎靡不振的詩詞歌賦,與不問時事,不問興衰,不問國運之行屍走肉,必致國亡而後已。但如何造成中國當代文學,胡適則言之不深。2月份陳獨秀在《新青年》二卷6號發表之《文學革命論》,則言之明確,謂文學革命有三大主義:(一)“推倒雕琢的阿諛的貴族文學,建設平易的抒情的國民文學”;(二)“推倒陳腐的鋪張的古典文學,建設新鮮的立誠的寫實文學”;(三)“推倒迂晦的艱澀的山林文學,建設明了的通俗的社會文學”。對此,胡適初時不能接受,認為陳氏武斷些,並寫信給陳,表示對此尚須討論。陳獨秀則回信曰:“必不容反對者有討論餘地”,亦不容他人之匡正。以後胡適認為陳的文學革命主張與不容反對者討論和匡正之作法是正確之舉。他回顧說如無陳氏之堅決態度與果斷之舉,“文學革命至少還須經十年的討論與嚐試”。

繼之有林紓寫文章反對文學革命論。上海《民國日報》於2月8日,刊載林氏之《論古文不宜廢》專文,反對提倡白話文。他說:“民國新立,士皆剽竊新學,行文亦繹之新名詞。夫學不新,而唯詞之新,匪特不得新,且舉其故者而盡亡之。吾甚虞(憂慮)古學之絕也。”此時胡適正在美國學習和寫博士論文。

文學革命的直接效果是將文學的最主要任務,明確為對當時社會現實的剖析與批判,並指出未來的方向及青年們的曆史使命。魯迅先生是文學革命的實踐者和旗幟,他的《狂人日記》等一係列經典之作,是對中國封建社會的極深刻的剖析與批判。在他的帶動下出現了一批青年文學家,對中國當時的封建社會現實與專製腐敗政治,展開了大規模的批判與抨擊。如瞿秋白、巴金、茅盾、殷夫、柔石、胡也頻、蔣光慈、馮鏗等均是。

段祺瑞晤徐世昌,發誓解散國會,並雲:“料黎元洪將來亦無可如何”。

4日,蔡元培就北京大學校長職。

5日,台灣全島發生大地震,自零時50分開始,至7日上午28分發生數次震動。房倒千戶,死五十四人,傷八十七人,房屋全毀者三百十七家。

6日,以盧永祥為淞滬護軍使。駐俄公使在俄國組織華工調查。

7日,蒙匪巴布劄布餘黨攻陷呼倫貝爾。“憲法促成會”成立(孫熙澤)。

8日,內務部呈準適用民國元年官製。

9日,楊增新電請中央阻止俄國官吏入中國境內捕人。眾議院通過保利銀公司借款與收煉製錢兩合同。張勳、倪嗣衝、靳雲鵬、徐樹錚於徐州召開省區聯合會,陰謀反對共和,要求修改約法,解散國會。山東中華革命軍編遣完畢,居正解司令職,仍任參議員本職。尚留九千人為巡防營,編成一個混成旅和一個混成團。

同日,抗法將領、黑旗軍首領劉永福卒。

10日,俄國公使要求中國政府取消外蒙選派國會議員。北京憲法會議第一讀閉會。

11日,奉天撫順煤礦爆炸,九百餘華人、十七日人生死不明,該坑道全毀。

12日,中國外交部拒絕日本1月5日要求,對日本於南滿設置之警察所,不予承認。

同日,眾議院通過恢複地方自治案(主要是以縣為自治單位,行使人民對縣級政府之選舉與罷免權)。

14日,廣東省議會通過省政府向荷蘭商人借款合同。四川省長戴戡到任,省議會開會反對之。

15日,中法會勘中越邊界。京漢鐵路火車在新安店大橋失事,橋斷三、四丈,損毀車廂多節。

16日,孫中山接受黎元洪所授大勳位,以示與之合作。

南洋泗水中華商會致電北京政府,誣稱孫中山曾借泗水220萬元,不擬償還,孫本日特致電泗水中華商會澄清事實,並表示對此誣陷必予追控。

電文雲:查文此次為維持共和,推翻帝製,曾借日本商人日金一百萬元,華僑日金、英洋共一百七十四萬四千三百一十八元一角二分,內隻有泗水劉亞泗、古宗堯經手彙東京十九次,共日金一萬六千二百四十元,由陳鐵五彙回英洋兩千七百元,統共日金、英洋一萬八千九百四十元,均經由本黨財政部發出收條,並無二百二十萬之說。當帝製議盛之際,文遣人至貴會,陳說大義,約共擁護共和,貴會首鼠兩端,不肯為絲毫之讚助,何處有二百二十萬交文以助政府?荷屬自開戰以來,限製帶現銀出口,凡有大筆銀錢來往,必經銀行彙兌,曾否彙款,一查即知。彙款幾何,不能誣陷。貴會如果曾經彙款與文,必有中華革命黨收據。試問貴會收據何存?如謂款已彙出,未得收據,則由何人經手?交某銀行於某年某月某日彙至何處?交何人收?應有銀行單據可憑,即應提示,以便追查銀行。總之,文雖收過泗水一萬八千元,並非貴商會經手,貴會所稱二百二十萬,文未收過一錢。

18日,國務院通過交通公債條例草案,借款二億元。

19日,黎元洪令內務部迅訂地方自治製度及舉行自治一切事宜。以李烈鈞為將軍府之桓威將軍,胡漢民為智威將軍,柏文蔚為烈威將軍,陳炯明為定威將軍,李鼎新為曜威將軍,呂公望為懷威將軍,湯薌銘為信威將軍,周駿為翊威將軍,陳宦為明威將軍。

20日,交通銀行訂立借日款五百萬元合同。

22日,中日鄭家屯事件以中國屈辱妥協解決:懲戒第二十八師師長,酌懲有責任之中國軍官;告諭人民與日本“親善”;中國政府道歉;賠日商吉本500元恤金。以上條件實行,日軍撤軍。

27日,國會通過此案。

24日,安徽霍山西南發生強地震。

26日,交通總長許世英呈擬周襄鐵路線(周家口至襄陽)歸美商承修。唐繼堯電陳對政黨政治意見:對政黨政治宜從容培養,教誨整齊,終可以達於文明國之水平。京師圖書館於安定門內方家胡同舉行開館典禮。

27日,雲南分設鹽津縣治。蔡元培提議改革大學學製。

孫中山致宋元凱信,說明自己不想加入政黨,亦不欲再入政界。但對於政黨政治則表示讚成。他說:“關於政黨之組織,弟並非不讚成,此共和國運用憲法,非有政黨萬不為功。”“弟以自身不欲入政界,故雖讚成政黨組織,而決不加入”。

29日,法國人在廣州灣對居民加稅,華人電外交部對法國交涉。

30日,《甲寅》日刊發表李大釗《孔子與憲法》一文,該文駁斥以孔子之道為修身大本。

2月:

1日,吳虞於《新青年》二卷六號發表批判舊家族,打倒孔家店之文章。

3日,總統令:解除辛亥以後因擁護共和而被緝捕者之罪名。美國駐華公使通告中國政府美對德絕交。日本人在奉天擅設警所達二十餘處,雖經中國外交部抗議無效。本日又在柳河縣設置警所,中方交涉員向日領事嚴重交涉。

此段時間,雲南、陝西、安徽、四川等地土匪猖獗。

6日,眾議院為日本領事館設置廈門警察分所,議決谘請政府與之交涉。

7日,財政部呈準人民投遞呈文應貼印花稅。

9日,中國對德國潛艇封鎖政策提出抗議。粵漢鐵路武蒲段(武昌至蒲圻)通車。

10日,財政部發行新輔幣。

13日,萬國改良會在上海舉行禁煙大會,反對中國政府收購“存土”(大煙)。

15日,外交後援會舉行籌備會議。

17日,武昌火災。

18日,參眾兩院部分議員成立外交商榷會。

山東濰縣民軍解散。

19日,因對德外交緊急,國務院特設外交委員會予以討論。東三省地區發現“黑風會”。

20日,總統府秘書長丁世嶧辭職。李根源就任陝西省長。

孫中山複陳樹人信,批評無政府主義。他說:“無政府主義乃發生於最黑暗之專製國……其人多受政府之暴虐無道,故忿而為此過激之論。但今日各國陸續行憲政之製,而此等過激之論亦漸消滅矣……國家之界限既不可破,則政府代表國家執行法律,以限製惡人而保衛善良,為不可少。”

21日,孫中山《民權初步》寫成,說明民國應為民有、民治、民享之社會;民權為選舉權、罷免權、創製權、複決權,並開始寫《中國存亡問題》,反對中國參加歐戰。

孫中山寫《民權初步》之序文,說明民權之實現,在於固結人心,糾合群力。隻有民主政治,才能使一盤散沙團結起來。他說:“中國四萬萬之眾等於一盤散沙。此其所以天生使然耶?實異族之專製有致之也。在滿清之世,集會有禁,文字成獄,偶語棄世,是人民之集會自由,出版自由,皆已剝奪淨盡,至二百六十餘年之久,種族不至滅絕,亦雲幸也,豈複能期其人心固結,群力發揮也。”“乃天不棄優秀眾大之民族,其始也得歐風美雨之吹沐;其繼也,得東鄰維新之喚起;其終也,得革命風潮之震蕩,遂一舉而推翻異族之專製……又能循世界進化之潮流,而創立中華民國。”

22日,廣西增設向都縣。

23日,副總統馮國璋入京。

25日,外交後援會成立發起會;四川建昌道“黑夷”肆擾邊地。

26日,英國人在山東招募華工。

27日,特任熊希齡為平政院院長。日本在內蒙設領事館。

28日,國會議員馬君武等三百餘人通電反對對德絕交。楊增新向中央報告:由俄國逃入新疆省之俄國回民不下二十萬人,尚無擾亂事情。四川打箭爐火災,全城過半被焚毀。

3月:

1日,日本與英、法、意、俄密約:承認日本在戰後承受德國在山東之權利。法艦“多亞斯”號被德國潛艇擊沉,死華工五百餘人。北京政府財政部召開財政會議,規定地方稅、國家稅、中央與地方互相協濟費等六案。

17日,閉會。李劍農主編之《太平洋》雜誌於上海創刊。

2日,段祺瑞向參眾兩院外委會報告對德外交關係經過及準備情況。

3日,國民外交後援會在北京舉行演說會,劉彥、梁啟超、蔡元培等,均主張對德參戰。國務會議議決對德參戰,並密告日本政府。

4日,黎元洪拒絕在段祺瑞為對德絕交致電日本駐華公使電文上蓋印,係因考慮到國會不會通過。段以此辭職赴津,馮國璋即赴津勸段,段於6日還京供職,是晚黎即蓋印,將電文拍發,旋接各國複電支持,對德絕交之議遂決。

同日(4日)章太炎發起成立亞洲古學會,研究亞洲,並謀亞洲之統一,以對抗歐洲。

7日,北京政府電駐華各國公使,聲明中國政府決定對德絕交。

同日,吳敬恒(稚暉)等,發布留法勤工儉學會緣起及該會會約,鼓勵中國青年留學法國,以造就濟世之學子,開化中國民智。

9日,孫中山電北京參眾兩院,聲明反對加入協約國,並電勸英國首相阻止誘使中國參戰之舉。日本人在山東販賣製錢,華警查驗車捐時,被日本人開槍擊傷,巡長馳往調查,亦被捕去,當日由交涉員向日本領事署交涉。

10日,國會通過對德國絕交案。

11日,馮國璋離北京返回南京。

12日,廣東省府向日本台灣銀行訂借日金三百萬元。浙江裁撤各縣審檢所。

13日,國務院組織臨時國際政務評議會,以王士珍為評議員。康有為亦通電反對與德國絕交。

14日,黎元洪宣布與德國絕交。外交總長與協約國公使談判對德絕交後,中國所應獲取之利益:(一)義和團案賠款延期支付。(二)撤銷天津二十裏內不準中國駐軍條約。並撤去鐵道沿線外國兵。(三)關稅改正,暫增至7分五厘,以後增至一角二分五厘。但各國公使對此冷淡,隻說些考慮、同情之類語言,日本大島陸相,則對此三條持反對意見。中國海軍接收德國停滬之商輪。

16日,直隸湖北兩省奉命接受天津、漢口兩地區德國租界,更名為特別區。

18日,財政部通告中央各部、各省,一律停止付與德國款項。

19日,各協約國公使致書中國政府勸中國加入協約國。

20日,內務部擬定德國在中國財產處理辦法,通知各省區,並谘外交部。法國人在華續招華工。

21日,日本人在山東販賣製錢,再起交涉。

22日,武漢、廣州商會致電政府,反對對德宣戰。

25日,德國駐華公使辛慈啟程回國。

26日,梁啟超致書國際政務評議會,主張從速對德奧宣戰。

27日,孫中山批發朱和中函:注意俄國革命及改換政權局勢,並詢問向新俄借款之事,可否以未開礦山為抵押。靳雲鵬等組織中和俱樂部,此部由平社、澄社、憲政會、新民社、衡社、靜廬、正社、友仁社、憲法協議會、蘇園等合組而成。

28日,特派馬其昶為文官普通考試典試官。德國領事裁判權由荷蘭領事代理。

29日,中國外交部承認俄國新政權。譚人鳳、章太炎致書北京政府,駁斥梁啟超對德宣戰主張。直隸公民協會,通電反對對德宣戰。

30日,中華革命黨通告黨員,準備恢複國民黨名稱。

31日,北京政府準陳文運辭職,改任李開優為都護使充駐庫倫辦事大員。康有為致書黎元洪、段祺瑞反對對德宣戰。

4月:

1日,俄兵屢次於中東路一帶搶劫華商,並殺死殺傷人命,吉林省長電促外交部交涉。《新青年》三卷二號刊登《北京留法勤學會簡章》,至15日,《東方雜誌》刊載《留法儉學會緣起及會約》。江蘇督軍公署失火。

2日,北京政府準察哈爾都統於多倫、張北間成立招墾設治局。廣東省府續借日本台灣銀行日金三百萬元。

6日,美國對德宣戰。

8日,馮國璋致電政府反對中國加入協約國。

9日,段祺瑞召集各省督軍到京開會,商定外交大計。

10日,特任陸榮廷為兩廣巡閱使,陳炳煜代理廣東督軍,譚浩明代理廣西督軍。國務院討論對德宣戰問題,因意見不同,無結果。

13日,奉天鄭家屯日軍撤退。四川省議會正式開議。

15日,各省督軍代表相繼入京。

18日,財長陳錦濤、次長殷汝驪,因煉鋼廠事受賄,均免職,並交法庭議處。

19日,國史館停辦。

20日,因川軍劉存厚等反對滇係羅佩金任四川督軍,北京政府以戴戡暫行兼代四川督軍。特任羅佩金為超威將軍,劉存厚為崇威將軍。滇、川軍發生衝突。

22日,公布暫行各縣地方分庭組織法。

23日,北京政府特派王人文為四川查辦使,查辦川滇各軍衝突事件。

24日,雲南省議會電請查辦川軍劉存厚。川滇兩軍在成都發生巷戰。黎元洪令各省省長、都統等,監督司法行政事宜。

25日,督軍團在北京開會,商討對德宣戰問題。

26日,督軍團讚成段祺瑞政策,一致主張對德宣戰(軍人政治)。外交商榷會通電各省反對對德宣戰。台灣南部暴雨成災。

27日,眾議院通過財長李經羲任命。

29日,刺殺宋教仁之要犯洪述祖在上海被捕。

30日,四川省議會通電,指斥戴戡假借中立,陰謀取利。陝西郭金榜等率眾攻破宜君、延長兩縣城。

5月:

1日,國務會議決定對德國宣戰方針。公布《縣司法公署審判官考試任用章程》。戴戡就任四川督軍。日商在長沙設立中日銀行,湘人群起反對。

2日,特任李經羲為財政總長。

3日,督軍團代表倪嗣衝與張懷芝、孟恩遠等,分別到總統府,請求對德宣戰。黎元洪訓誡倪嗣衝。許世英因津浦路購車舞弊辭職,以次長權量暫代部務。山西省恢複清源、平順兩縣縣治。中國外交部同意設立中俄委員會,協商俄國回民收回辦法。江蘇安徽二省發生雹災。

7日,國務院谘送對德宣戰案至眾議院。政餘俱樂部舉行成立大會(王正廷)。

8日,眾議院召開秘密會議,商討對德宣戰案。梁啟超發表《外交方針質言》,主張對德宣戰。第三次遠東運動會在東京召開,中國參加。

10日,北京公民請願團滋擾眾議院,逼迫通過對德宣戰案,甚至毆傷議員。吉林增設勃利縣。

11日,孫中山與岑春煊通電黎元洪希望嚴辦偽公民請願團。黎令究辦滋事暴民。外交、司法、農商、海軍總長因議員被辱提出辭職。

13日,四川議會彈劾滇軍軍人羅佩金省長,並呈請中央製止滇軍暴行,限令退出川境。四川查辦使王人文抵重慶。

14日,孫中山再電黎氏,要求嚴懲擾亂國會暴徒。

15日,羅佩金指斥國務院挑撥川軍。

16日,孫中山電兩院議員,要求否決對德宣戰。黑龍江增設龍門、綏楞、通北、泰來、漠河五縣。

17日,北京政府令撥款十萬元賑四川兵災。

19日,眾議院議決緩議對德宣戰。吉林、鄂、魯、豫、晉、贛、皖、察、綏遠、奉天等省督軍因國會遲遲不公開表決參戰案。呈請總統解散國會。黎元洪謂總統無權解散國會。而段祺瑞則支持以上督軍們之無理要求。英文《京報》主筆陳友仁以刊載段祺瑞與日本接洽借款事,被捕入獄。各省督軍與代表因呈請解散國會事不遂,相繼出京。

20日,孫中山於陳其美歸葬之際函其家屬:此案(陳被謀殺)不能不徹底窮究。而文亦欲詳悉內容,以便設法對付。

22日,四川懋功縣“匪僧”察都聚眾為亂。

23日,黎元洪免段祺瑞國務總理職,以外交總長伍廷芳代理國務總理。唐繼堯、譚延闓通電反對督軍幹政。各省督軍自津至徐州與張勳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