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1913年 民國二年(3 / 3)

7日,下令查禁社會黨。

9日,福建孫道仁宣布取消獨立。

10日,袁政府(北京政府)以曹汝霖為外交次長,準劉式訓辭職;袁通令逮捕參議員居正、胡秉柯,眾議員楊時傑、田桐、白逾桓、劉英等。

何海鳴於黃興避走後,複於南京宣布獨立討袁,任討袁軍總司令,推第八師師長陳之驥任都督,但陳卻逮捕何海鳴,迫令取消獨立。湘省兵卒,因與何為同鄉,又釋放何海鳴,何於本日,再次宣布獨立,陳之驥逃走,何力守南京,抗擊北軍。旋柏文蔚抵南京,被推為都督,共同討袁。但陳之驥第八師官兵,不聽何海鳴節製,柏知事不可為,一走了之。

11日,北京政府以段芝貴兼安徽宣撫使。河北順天、天津、保定等處水災嚴重,淹死二、三千人,北京政府撥銀二萬元賑災。

14日,北京政府以鄭汝成兼督理上海製造局。

16日,袁下令解散湖南省議會。

17日,廣東新會水災,有數十萬人流離失所。

18日,孫中山抵達日本東京,繼續策劃討袁。

19日,北京政府以憲法研究會製定之《憲法草案大綱》提交憲法起草委員會。

先有眾議員伍漢持以宋教仁案嚴詰袁氏,並極力反對大借款。討袁軍起,則列舉袁氏罪狀彈劾之。本日,袁世凱派人將其刺殺。伍死時,年四十二歲。

河南洛潼鐵路收歸國有。

20日,公布《經理歐洲留學生事務暫行規程》、《審查處辦事規則》、《編纂處辦事規則》。免緩徐州地方所有應征田賦。

21日,命周自齊代理中國銀行總裁,湯睿為副總裁。袁下令通緝岑春煊。浙江都督朱瑞通電讚成以孔教為國教。德國在長沙設領事館。

23日,命區濂代理兩廣鹽運使。

27日,袁下令逮捕眾議員褚輔成、常恒芳、劉恩格,參議員丁象謙、趙世鈺、朱念祖、張我華、高蔭藻等八人。中國財政會議在北京召開,財長梁士詒發表演說,指出治標之法為裁減費用。

28日,熊希齡赴京就任國務總理。

30日,黎元洪不同意先製憲法後選總統,特電梁啟超、湯化龍說明理由,認為先選總統方可安定人心。

本月,四川省冕寧地震;雲南大姚等十餘縣夏旱秋澇,顆粒無收,饑民流離失所,覓食無處。

9月:

1日,南京討袁軍失敗,袁軍張勳部入城,大掠三日,市民被害者無數。江西籍眾議員徐秀鈞因反對袁世凱而被殺害於江西九江,時年三十五歲。

2日,以姚煜為兩淮鹽運使,壽鵬飛為山東鹽運使;財部撥款五萬元,賑濟山西曲陽等縣被水災民。

3日,張繼(參院議長)去職,王家襄繼任參議院議長。袁政府免江蘇都督程德全職,以張勳代之。

4日,袁準外交、財政、司法、農林、交通各總長辭職,以次長代理部務。免農林次長張防職,命羅振方代理次長職。張謇電請賑濟南京災民。

5日,眾議院通過先選總統後定憲法議案。

7日,袁世凱嚴申軍令。梁士詒領導之公民黨成立。

8日,因四川局勢自民國以來,紛亂不已,重慶市商農工教育各會,通電陳述川亂,希望中央派員調解川局。

9日,黎元洪通電請參眾兩院速定孔教為國教,“藉範人心,而息邪說”。

10日,北京軍警聯合會在街頭散發傳單,宣告參、眾兩院議員九大罪狀,並戒其勿再作惡,否則將以輿情為後盾而驅逐之。

11日,熊希齡內閣宣告成立,此即所謂“第一流內閣”,閣員主要為立憲黨人,較有人望。財部撥款五萬元賑廣西水災。

直隸昌黎縣京奉路車站日本鐵路防兵無故槍殺華警三人,擊傷三人。此事因袁欲結好日人,延至次年4月14日,以日本賠款了事。

12日,以馬福祥為甘肅寧夏護軍使,兼代理寧夏將軍。參、眾兩院召開聯席會議,商討總統選舉法之擬定。北京軍警聯合會致函憲法起草委員會,警告其草擬憲法時,應加強政府行政權,以謀統一。

重慶熊克武討袁軍失敗,二次革命結束。此次討袁之役所以失敗,孫中山認為最根本原因是“同黨人心之渙散”。

14日,以張弧為財政次長,榮勳為蒙藏事務局副總裁。

16日,以江庸代理司法次長,免原次長汪守珍職。北京政府通緝貴州革命黨人方策、蔡奎祥、簡書、許嘉謨四人,該四人曾於京師組織冤憤團,散發宣言書,反對袁政府之倒行逆施,此由唐繼堯(貴州都督)呈報並呈請一體緝拿。

17日,以靳雲鵬代理山東都督,並加陸軍上將銜。

20日,憲法起草委員會起草憲法草案,擬定九章:第一章國體,第二章國土,第三章國民,以下依次為民國議會、大總統、國務員、法院、會計、附則。並推定張耀曾起草第一、二、三章;黃雲鵬起草第四章;孫鍾第五章;丁世嶧第六章、第七章;李慶芳第八、九章。

23日,因財政困難,袁政府令裁撤各省司法籌備處。

25日,以夏壽康為銓敘局局長。以湯睿為中國銀行總裁,項藻馨副之。

27日,孫中山於日本東京籌組中華革命黨,此時孫中山鑒於二次革命中黨員行動不一致,組織渙散,強調黨員服從命令,並以印指立誓約。王統首先加入。

憲法會議公布《議院法》,共十九章九十四條,為兩院議員議事規則。

28日,雲南都督蔡鍔入京,唐繼堯代理雲南都督。財政部撥銀十萬元賑濟江西旱災。張勳為入南京城時槍殺三日本人而道歉。

29日,以李純代理江西都督。

30日,改鹽務籌備處為鹽政署,以張弧為署長,兼稽核造報總所總辦。

本月,廣東陸豐、英德、清遠等縣暴雨成災,田禾房舍毀者甚眾。

10月:

1日,中日鐵路開始聯運。日本之新格平、明古屋、京都、大阪、神戶、下關、門司、長崎、九驛,與中國京奉鐵路之天津、北京各站聯通。

4日,憲法會議(起草委員會)宣布《大總統選舉法》,七條一附則,規定大總統由國會議員組織總統選舉會選舉之,無記名投票,滿四分之三者當選,大總統連任一次,任期五年。

5日,袁批準與日本訂立滿蒙鐵路四路合同。此四線為:開原——海龍;長春——洮南;洮南——承德;海龍——吉林。

6日,袁世凱威脅國會,必選舉其為中華民國第一任正式大總統。本日到會兩院議員共七百五十九人,兩次投票,袁世凱所得均不滿四分之三之數,不能當選。本日之選舉,袁令“公民團”(乞丐群)數千人,於晨8時開始圍困選舉會場,迫令選舉他為大總統,否則不許議員們出門一步,議員們一天無食,饑餓難當。日暮後,有兩位太太,送一擔饅頭來,並勸各議員隨機應變,犧牲己見,以救危難,於是大家搖頭投票,選袁為總統,散會時已為夜10時。袁當選後,各“公民”們始高呼大總統萬歲而退。袁即以此種“選舉”成為正式大總統。

西班牙、瑞典、法國、比利時、丹麥、葡萄牙、日本、俄國、荷蘭、德國、英國、奧國、意大利等十三個國家駐京公使向中國外交部聲明承認中華民國。

河南革命黨人閻夢鬆等二十九人,在開封被袁世凱殺害。該二十九人於二次革命中於新蔡縣籌謀獨立,事泄被捕。

7日,黎元洪當選為副總統。

8日,瑞士、挪威承認中華民國。

9日,中法一億五千萬法郎實業借款成立。討袁軍鄂、豫招撫使蔣翊武在廣西桂林殉國,時年二十九歲。1921年,孫中山於其就義處題寫碑文:“開國元勳蔣翊武先生就義處”。

10日,袁、黎二人就大總統、副總統之職。

12日,任命章宗元為審計處總辦,陳錦濤為駐外財政員。

13日,袁下令拿辦江西省曾讚助二次革命之省議員四十六人。

14日,天壇憲法草案(該草案於天壇會議擬定,故名之為“天壇憲草”)完成全案條文,憲草脫稿。西姆拉會議開幕,中國中央政府、英、藏三方正式會商藏事。中央代表為陳貽範,英國代表麥克瑪洪,西藏代表為西藏總理大臣倫興香托拉。西藏方麵主張西藏獨立,並向中央提出賠償要求。陳見此況,立即提議休會,第一次會商結束。

15日,北京政府以北京總檢察廳名義,通緝孫中山等。

16日,以錢能訓為內務次長,吳炳湘為京師警察廳總監。

17日,以陳漢第為國務院秘書長。

18日,袁谘憲法會議,要求憲法公布權,憲法會議拒不作答,袁恨之益深。

20日,袁令國務總理、內務總長厘定各官吏到任憑限,文官考試、任用、甄別、懲戒各法。鎮江火藥局爆炸。

21日,民憲黨舉行成立大會,發表宣言,以擁護憲法草案相號召。該黨由國民黨激進派聯合進步黨開明議員組合而成,主要人物為張耀曾、藍公武等。

22日,袁派國務八委員前往國會,宣布對憲草意見,並出席會議,被國會依法拒絕。大中黨發表宣言,主張鞏固共和,保持統一,采用國家主義,運政治於立憲軌道。該黨為集益社、超然社、相友會合組而成。

25日,袁世凱通電反對憲法草案對大總統之束縛。電雲:“本大總統一人一身之受束縛於約法……萬萬不敢再博維持約法之虛名……致身受施行約法之實禍。”要求取消參議院之任命議決權。並令各省文武長官逐條研究陳複。命劉垣為工商次長。

27日,交通部於天津召開四路聯運會議。

28日,直督馮國璋、民政長劉若曾列舉憲法草案之“謬誤”(限製總統權力之處),上呈袁氏。

29日,以沈誌堅為雲南鹽運使。

袁命各省派代表來京,討論外交事件:(一)華洋訴訟法及裁判所規程。(二)收回領事裁判權。(三)劃清租界地辦法。(四)限製外人遊曆內地案。(五)外僑應守國際法。(六)外商在租界設肆及登記辦法。(七)重訂外人購買內地土貨三聯單辦法。

同日,浙督朱瑞等通電附和袁世凱,主張修改憲法草案;河南都督張鎮芳通電指陳憲草之“謬誤”。

30日,財部撥款三萬元賑陝西災民。江蘇民政長韓國鈞通電陳述對憲草之意見,認為其中應修正者七條,應刪者二條,應增入者二條。代理湘督湯薌銘通電指陳憲草之“謬誤”,主張解散國會,切實搜捕亂黨。

31日,憲法起草委員會開會,主席為蔣舉清,出席委員四十七人,三讀通過天壇憲草(主席朗讀)。該草案共十一章,一百十三條。其中規定中華民國永遠為“統一民主國”。大總統當選、任期同前,不予改動。中俄蒙事協議五條成立,規定外蒙為中國領土,列為第一條;政治、土地交涉允與俄國會商一節,列入附件。寧督張勳,通電主張取消憲草;粵督龍濟光等通電建議修改憲草。

本月,北京戶口統計數目為26萬零6百戶;人口130萬。

11月:

1日,黎元洪電請重新厘定憲法草案。

2日,贛督李純等,通電各方,主張解散國會,另行組織;湘督譚延闓交卸督職,自長沙抵達武昌。

3日,公布《國籍法施行規則》十四條;北京政府教育部通令各省:教育經費不得挪作別用。

甘肅省都督兼民政長張炳華致電袁世凱等,認為憲法“乖戾違法”,決不能用,呈請開除兩院國民黨籍議員,另行改選,以根本解決憲法問題。

4日,袁下令解散國民黨,撤銷國民黨籍之國會議員資格,參議院撤銷一百四十九人,眾議院撤銷二百四十九人,中華民國國會自此停頓。袁再發通電,列舉憲法草案之“謬誤”,望各文武長官逐條研究,發表意見,以供參考。

5日,北京政府外交總長孫寶崎與俄國公使正式簽訂中俄蒙協議,中國承認外蒙自治,但其土地係中國領土。但此條款未交國會通過。北京國務院通電各省派員來京會議地方行政。

南京宣撫使馮國璋等人通電反對憲草,認為該憲草應當修正;廣西都督兼民政長陸榮廷通電認為憲草束縛行政過甚,兩院議員不足以代表全國人民。

6日,袁恢複前清鎮壓太平天國之各“勳臣”祀典。湯化龍之進步黨支持袁解散國民黨與撤銷國民黨籍議員資格,但開會議決仍維持國會。

7日,袁通令禁止增發紙幣。滇督謝汝翼、民政長李鴻祥通電主張修改憲草。

8日,黑龍江護軍使朱慶瀾等通電反對憲法草案,並主張解散國會,另行選舉;陝督張鳳翽等通電要求修改憲法草案。

9日,滇省姚安、大姚等縣旱災;曲靖、沾益等縣水災。政府撥款五萬元賑之。

10日,命袁思亮為印鑄局局長,羅振方為東三省鹽運使,晏安瀾為四川鹽運使,陳廷緒為浙省鹽運使,劉鴻壽為福建鹽運使。奉天都督張錫鑾等通電主張修改憲草。

憲法起草委員會,因國民黨籍議員被取銷,自行解散,憲法草案歸於流產。代理廣東民政長李開侁,下令封閉《粵東公報》、《中國日報》等報館,並令其永遠停刊。外蒙“外務大臣”杭達親王照會俄代表,不願承認中國之宗主權。

11日,山東都督靳雲鵬等,通電主張另組憲法起草委員會。察省都統何宗蓮通電響應。

12日,袁下令取消各省議會中國民黨籍議員資格。通令各省文武官吏,不得幹涉鹽政。黎元洪通電各方,要求各省、縣國民黨籍議員繳出證書、徽章,限令即日出會。

13日,瑞典駐華公使倭倫白、德使哈豪森,向袁呈遞國書。

同日,地質學家丁文江,根據有關提議赴山西作地質調查,證實該省無豐富之煤、鐵礦。(調查有誤,因為煤礦相當豐富。)

14日,丹麥駐華公使阿列斐向袁呈遞國書。袁批準於北京設立導淮總局,並發給關防。中英浦信鐵路借款合同成立(浦口至信陽)。

15日,美國新任公使芮恩施向袁呈遞國書。

17日,眾議院議員一百七十五人為政府取消國民黨籍議員資格事,向政府質疑,謂國會議員不能由政府取消,“此世界共和國之通議,立憲政治之大經也”。也不能因國民黨軍人反袁,而牽連與事無涉之國民黨籍議員。而且消取議員資格,須國會本身為之。依據議院法第四十條,對此提出質疑,限三日內明白答複。

比利時駐華公使向袁呈遞國書。

22日,財政部將劃分國稅與地方稅法草案谘送各省查照,並一體執行。中日兩國訂立中國在朝鮮居留地廢止條款六條。

23日,7月21日宣布之北京地區戒嚴令,至本日解除。孔教會推舉康有為為會長。

25日,命沈雲沛督辦浦信鐵路事宜。唐繼堯自貴州抵昆明,接任雲南都督。

26日,袁下令組織政治會議,並以此會議為立法、行政樞機,取代國會職能。該會議使立法行政合於一體,行政者,亦立法者。

厘定尊孔典禮。

27日,江西都督李純通電主張重組製憲機構。

28日,直隸民政長劉若曾響應李純。

本月,何天炯、鄧鏗、熊克武等五十七人於東京加入中華革命黨。

31日,四川都督胡景伊通電全國請宣布國民黨為亂黨。

12月:

1日,北京政府任命章宗祥為中央高等文官懲戒委員會委員長,汪鳳瀛、汪羲芝、高種、餘棨昌、陳懋鼎、孫培、周宏業、餘紹宋為委員。

2日,袁公布知事任用暫行條例及知事試驗暫行條例。台灣義民賴來等於台中之東勢角發動抗日戰役,賴來等首領戰死,義眾潰散。

3日,參議院六十一議員亦對政府取消國民黨議員資格事提出質詢,並抗議政府破壞國會。

4日,“憲法期成會”於安慶大會館開成立大會,到會者一百三十餘人,主席汪彭年,兩院議員相繼參加者日益增加。

英國駐華公使朱爾典、荷蘭駐華公使貝拉斯向袁呈遞國書。

國務院下令查禁《社會》雜誌,該雜誌於法國發行,為汪精衛等辦,提倡無政府主義。撤消國民黨籍國會議員資格事件發生後,該雜誌發表評論謂:專製複活,不久必有中華帝國之徽號。國務院因之下令查禁該雜誌,由外交部與法國公使交涉,轉商於法國政府禁止該雜誌發行,同時由交通部令全國各郵局,扣留該雜誌。

5日,命劉冠雄暫兼福建都督。

6日,命高景祺代理河東鹽運使。

7日,內務部公布《知事試驗暫行條例施行細則》。

8日,雲南大理駐軍三個團發動反袁起義。領導起義者為國民黨人李根源、張文光和哥老會首領楊春魁。起義軍占領大理、下關等處,推舉楊為迤西總司令,並成立雲南同盟獨立總機關。繼下鄧川、洱源、賓川、蒙化等城。並籲請騰衝、永昌駐軍起義。代雲南都督唐繼堯聞訊派軍鎮壓。

12月25日,唐軍攻陷大理,張文光被捕殉國;楊春魁於激戰中殉國。僅李根源逃脫。

9日,以劉玉麟、陸宗輿、唐在複、高爾廉、沈瑞麟為駐英、日、荷、意、奧各國特任全權公使。廖軒、韋玉等在上海加入中華革命黨。

11日,黎元洪應召抵北京,商議修改約法之事。

12日,命李經羲為政治會議議長。袁下令特赦譚延闓,但奪其陸軍上將銜。

13日,德宗(光緒帝)與隆裕皇後,葬於崇陵。袁下令嚴禁軍警加入政黨。

14日,以張國淦為政治會議副議長;顧鼇為秘書長;新疆都督楊增新宣布槍決盤踞伊犁反對省府之馮特民、李輔黃,全省統一。內務部公布《古物陳列所章程》共十七條。

25日,《雅言》半月刊在上海創刊,該刊為袁世凱之喉舌。

30日,袁下令裁撤福建都督,交鎮守使接管;教育部公布《視學留部辦事規程》。

31日,命陳篆為駐墨西哥公使,劉式訓為駐巴西、秘魯公使,戴陳霖為駐西班牙公使,兼葡萄牙公使。中、德政府之高密至韓莊及濟南至順德兩鐵路借款協議換文,並補訂兩路協議四款。

本月,上海時事新報館主編之《時事彙報》出刊;《孔社》月刊創刊,以闡揚孔學,鞏固國基為宗旨。

本年,南洋華僑陳嘉庚,在廈門集美鄉捐資開辦幼稚園、小學、中學、師範、水產、航海、農林等學校;並倡議建立廈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