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丹噶爾廳及西寧縣民眾反清,清軍擊散之。首領李旺、李統春等被殺。
清政府設立典禮院,院設掌院大學士、副掌院大學士、學士、直學士各官,以李殿林為典禮院掌院大學士,郭曾炘副之。此機構係由禮部而改。
21日,因收鐵路幹線國有,及盛宣懷、端方會同度支部奏定以武力對付川人之辦法,四川紳民羅綸等二千四百餘人,呈請裁察。王人文代奏。諭曰:一再瀆奏(以言犯上),切責之。
清廷增設中國駐荷屬爪哇島總領事,泗水、蘇門答臘正領事。
23日,湖南常德府大雨河溢,浸淹縣屬衝壞田廬。發庫銀六萬兩賑之。
25日,與英國續訂禁煙條約,重申嚴禁,並諭中外切實奉行。
28日,命寶熙充禁煙大臣。
29日,恩壽以病免,以餘誠格為陝西巡撫。
31日,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在上海北四川路湖北小學成立。總會長虛位,庶務為陳其美,財務潘祖舜,文事宋教仁,交通譚人鳳,會計楊譜笙。
8月:
1日,安徽大雨,江潮暴發,濱江沿河各州縣被淹。發庫銀五萬兩賑濟之。
4日,川中革命黨人龍鳴劍、王天傑、陳孔伯聯絡四川袍哥首領秦載賡等,於資中羅泉井開會,決定成立保路同誌軍,乘機起義。並議定本月在川東、川南、川西、川北發動。外以保路為名,內以革命為實。革命黨人加入保路同誌會後,對立憲派議員之軟弱態度進行反駁,鼓動群眾反清;會黨中人也均加入保路同誌會。在革命黨人促動下,革命派與立憲派合作,形成共同反抗清政府之革命大潮。
5日,成都川漢鐵路公司舉行股東大會。舉顏楷為會長,張瀾為副會長,提出奉光緒諭旨,川路仍歸商辦。趙爾豐到會監督,同情大會決議,並代奏朝廷,建議收回成命。
8日,調餘誠格為湖南巡撫,楊文鼎為陝西巡撫。
11日,命貝子溥倫、鎮國公載澤會同宗人府纂擬皇室大典。
13日,革命黨人陳敬嶽、林冠慈以炸彈行刺廣東水師提督李準,李受傷,林當場殉國,陳被捕就義。
14日,朝廷命載振、陸潤庠、增祺、陳寶琛、丁振鐸、姚錫光、沈雲沛、誠勳、清銳、朱祖謀充弼德院顧問大臣;國務大臣奕勖、那桐、徐世昌、梁敦彥、善耆、載澤、唐景崇、蔭昌、載洵、紹昌、溥倫、盛宣懷、壽耆及宗人府宗令世鐸、總管內務府大臣奎俊、繼祿俱兼任弼德院顧問大臣。
15日,朝廷調善耆為理藩大臣,鳳山為廣州將軍,壽耆為荊州將軍。川路股東會會長顏楷等,呈劾郵傳部,由趙爾豐代奏。不報(留中)。
18日,端方與瑞澄電奏內閣,稱四川保路同誌會,名為爭路,實則心懷不軌,另有陰謀。
23日,此電內容傳到川漢鐵路公司,一聽此電內容,全場嘩然,均以為清廷要攻打四川。四川保路同誌會立刻召開緊急大會,到會者數萬人,報告清政府對待保路運動之惡劣態度。當即通過全省罷市、罷課決議。
24日,成都各街巷皆奉光緒之萬歲牌位。並發表宣言,維護憲法尊嚴,拒絕納稅,反對不以法律借外債和鐵路國有。
25日,清廷命趙爾豐嚴行鎮壓川民保路運動。趙則上奏不敢孟浪從事。
19日,朝廷命裁各省府治首縣(知府治所所在之縣),設置地方審判廳。
23日,內閣請修訂法規。
本月:江蘇、江西、浙江、湖南、奉天、黑龍江大水。漢陽大火,水、陸並焚,陸上被焚屋八千餘所,水中被焚之船,亦有千餘艘,死者百餘人。
30日,因鐵路幹線收歸國有後,川民大嘩,相率要求朝廷收回成命,趙爾豐上呈川民要求收回鐵路國有成命奏章。清廷諭曰:“鐵路收歸國有,係為減輕小民負擔起見,迭經降旨宣布,乃川民仍多誤會,相率要求,其詞雖激,其愚可憫,朝廷亦何忍重負吾民,著郵傳部,督辦粵漢、川漢鐵路大臣,將路款轇轕妥速清理,明示辦法,以釋群疑。趙爾豐身任疆圻,保衛治安是其專責,務當仰體朝廷愛民之隱,剴切開導,設法解散,俾各安心靜候,照常營業。倘或辦理不善,以致別滋事端,定惟該督是問。”
又諭成都將軍玉崑等:該將軍等務當協力維持,妥籌應付,毋使滋生事端。
9月:
1日,朝廷命湖廣總督瑞澄、兩廣總督張鳴岐、四川總督趙爾豐、湖南巡撫餘誠格,各於所轄之境,會辦鐵路事宜。川漢鐵路公司股東會議決議:自本日起,不納正糧不納捐輸;通告全國,聲明川省不承認外債;全川不買賣房地產,停止契稅。
2日,清廷命端方帶兵入川。
5日,川人朱國琛撰印《川人自保商榷書》,廣為散發。其中斥責清政府賄賂公行,貪贓賣國,以鎮壓人民為得計。
瑞澄(?~1915),字莘齋,滿洲正黃旗人,大學士琦善之孫。1909年任巡撫,旋升湖廣總督。1911年奉命會辦川漢、粵漢鐵路事宜,於武漢嚴厲鎮壓革命黨人。武昌舉義後,瑞澄逃至上海,居四年而卒。
2日,朝廷諭旨:現在四川民情浮動,關係地方大局至重,命端方迅速前往四川認真查辦,又諭:電寄代理四川總督趙爾豐:據端方電奏,川中倡言廢約,事變迭生,現已有罷課、罷市之舉,由此變本加厲,焚香設壇,誦經習拳之事,必將接踵而起。瑞澄所奏亦同。此中難保無“匪徒煽惑”。命趙爾豐“稟遵迭次諭旨,切實彈壓,迅速解散,毋任日久釀亂。倘或養癰貽患,致滋事端,定治該署(代理)督以應得之罪”。
4日,因鐵路收歸國有,四川人心激憤,形成保路風潮,其勢迅猛。清廷為防範起見,派兵入川,諭令提督田振邦嚴束所部營伍妥為彈壓;促端方帶兵,迅速入川鎮壓保路風潮。趙爾豐、玉岜等見此風潮劇烈,率眾屬員奏請將路事交資政院議決,仍歸商辦。朝廷不許,仍嚴責趙爾豐等彈壓民眾。
6日,江蘇各屬大雨,圩堤潰決,田禾盡淹,朝廷發帑銀四萬兩賑濟之。同日,永定河亦決。
端方入川,水陸新舊諸軍,均為所調遣;調陸徵祥為出使俄國大臣,劉鏡人為出使荷國大臣。
8日,清廷命趙爾豐嚴厲鎮壓保路風潮。先有電奏,“川人因路事久不解決……竟敢存心叵測,實行抗糧抗捐,並出有《川人自保商榷書》,其中條件隱含獨立,尤為狂悖”。朝廷諭旨雲:該署督前奏川人抗糧抗捐等情,已屬目無法紀,現又妄言自保,意在獨立,尤屬罪無可逃,著趙爾豐迅速查拿。如得有狂悖不法確據,實係形同叛逆,無論是否職官,即將首要人犯,先行正法。並妥速解散,脅從無任蔓延為患。
又諭:永定河漫溢成災,直督陳夔龍請飭蘇皖籌賑大臣迅撥銀十五萬兩,以資急賑之用。令盛宣懷酌量撥發。又諭:兩江總督張人駿等,因江蘇各屬大雨成災,極為嚴重,奏請頒發恩帑三十萬兩。由度支部速議具奏。
9日,上午,趙爾豐、端方以開會為名,誘捕保路運動領導人蒲殿俊、羅綸、張瀾等九人;下午,成都市民數千人聚集督署,環跪痛哭,並有婦女和小學生數十人亦參與其中,請求釋放蒲氏等,趙爾豐即令防營對群眾開槍射擊,當場死三十三人,踐傷者,不計其數。人心大憤。次日,成都及各州縣,民團紛紛起義。革命黨人和保路同誌軍也相應而起,約有數萬人,將成都圍困,清軍閉門固守,兵民互戰,死傷甚眾。革命黨人曹篤與朱國琛在大木板上書寫“趙爾豐先捕蒲、羅,後剿四川,各地同誌從速自保自救”,放到江中,一時間傳遍沿江地區,一、二日間,同誌軍與革命黨人相結合,各縣都有,多者千人,少者數百人,均奔赴成都。至9月17日,同誌軍與清軍戰於紅牌樓,愈戰愈勇。此後,各地同誌軍均以“驅逐韃虜,恢複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相號召,全川形成反清革命大潮。蒲殿俊(1875~1935),字伯英,四川廣安縣人,光緒朝進士,後留學日本。1909年任四川諮議局局長,1911年當選四川保路同誌會會長。
10日,宣統末帝入學讀書,大學士陸潤庠、侍郎陳寶琛授讀,副都統伊克坦教滿文。
四川旅京人士以爭路權開會,並具呈資政院(上呈文於資政院)代奏,清廷則急命逮捕其代表劉聲元,解送回籍,交地方嚴加管束。
同日諭學部:令各學堂認真約束學生,照常上課,不準隨意出堂,幹預外事。並命民政部,加意彈壓,如仍有開會演說紛遞呈詞者,立即勸阻解散,倘或不遵,即行分別拿辦。
12日,湖北文學社與共進會在雄楚樓十號劉公住宅召開聯席會議,成立起義最高聯合機關,準備起義,欲一舉推翻滿清政府。共推蔣翊武為湖北革命軍總指揮,王憲章為副指揮,孫武為參謀長,張廷輔、蔡濟民、劉複基、祝製六、彭楚藩、蔡大輔、徐達明、羅良駿、杜武庫、黃駕白、陳孝芬、楊載雄、王華國為軍事籌備員。總指揮部設於武昌小朝街八十五號之文學社總機關內。另設政治籌備處於漢口。劉公為總理;孫武、潘善柏、李春萱為常駐籌備員;居正、胡瑛、李亞東、李長齡、邢伯謙、牟鴻勳、張浩、楊時傑、楊玉如、詹大悲、何海鳴、張節、湯仁三、查光佛、梅寶璣、龔霞初、蔡大輔、劉複基、陳洪為政治籌備員。又推舉居正到上海迎接黃興、宋教仁、譚人鳳到湖北主持起義大計。此時共進會會員中,有新軍軍人一千四五百人;學界人士為四百人左右;會黨中人四千人左右(不太精確)。
會議還決定:武昌舉義時,唐犧之、曹子青起義於荊宜地區;黃維漢、章裕坤占領襄樊。
會後即開始準備起義各事項。
14日,清廷命前兩廣總督岑春煊赴四川會同趙爾豐辦理“剿撫”事宜。
16日,監國攝政王載灃檢閱禁衛軍。
20日,命趙爾豐,將反清力量迅速擊散,仍分別良莠“剿撫”,脅從者免予追究。
21日,波密番眾歸順朝廷。
23日,總稅務司赫德卒,追贈太子太保銜。予已故成都將軍、前伊犁將軍馬亮於伊犁建祠。
24日,湖北文學社、共進會再開聯席會議於武昌胭脂巷,到會者共六十餘人,由共進會孫武主持,決定10月6日(舊曆八月十五日)舉行起義。總司令為蔣翊武,參謀長為孫武,並即時通知湖南焦達峰及時響應。同時統編義軍:十人為一分隊,三分隊為一支隊,三支隊為一大隊。各大隊設大隊長一人、副隊長二人。大隊長以總代表身份任指揮官,共有九個指揮官。以下各級軍官,由總代表任命。午後1時結束會議。午後2時,忽有駐南湖炮隊三營正目(第八標)和士兵等多人因吃酒與排長發生衝突,幾乎發生暴動。八月十五日起義計劃暴露。連日漢口各報,又均載八月十五日殺韃子史話,一時間,清吏人心惶惶。湖廣總督瑞澄決定提前至八月十四日過中秋節,並規定中秋節這一天,不準士兵出外;並由第八鎮統製張彪,第二十一混成協協統黎元洪實行特別戒嚴。因此,八月十五日,平靜無事。原起義計劃破產。
本月,清政府賑浙江、湖北、廣東、山東、福建等地災。
10月:
1日,裁直隸督標、提標與通永、天津、正定、大名、宣化各鎮標官弁馬步守兵;提督依舊。
3日,江南提督劉光才以病免職,調張勳代之;以張懷芝為甘肅提督。
4日,清政府議定國樂。詞曰:“鞏金甌,承天幬,民物欣,鳧藻喜;同袍清時幸遭真熙皞,帝國蒼穹保;天高高,地滔滔。”
7日,置鹽政院,設大臣以下官職;裁撤鹽務處,命載澤兼任鹽政大臣。
9日,蔣翊武自宜昌抵武昌,與劉複基等共同召集武昌新軍各標、營同誌開會討論起義計劃,並決定起義後之臨時政府人選:
總理:劉公。
軍務部:正長孫武,副長蔣翊武、高尚誌。
參議部:正長蔡濟民,副長徐達明。
內務部:正長楊時傑,副長楊玉和。
外交部:正長宋教仁,副長居正、劉複基。
理財部:正長李春萱,副長張振武。
調查部:正長鄧玉麟,副長彭楚藩。
交通部:正長丁立中,副長王炳楚。
起義具體時間尚未確定。本日(9日)上午10時,孫武在漢口俄國租界寶善裏十四號機關部裝備炸彈爆炸,機關被破壞,孫武等走避,但黨人名冊、旗幟、印信均被清吏抄走。情勢萬分緊急,蔣翊武即以臨時總司令名義,決定於當夜12時發動;以湖南新軍八標炮隊鳴炮為號,由楊洪勝負責運送子彈至各營。
劉公(1881~1920),湖北襄陽縣人。1902年東渡日本留學,就讀於東亞同文書院,暗中鼓吹反清革命思想。平時最喜看革命書刊,如陳天華之《警世鍾》、《猛回頭》等,並將其刊印數萬冊,輸入國內。同文書院畢業後,人日本東斌學堂,專攻軍事。1905年與孫中山相見,參加中國同盟會,並協助孫中山創辦中國同盟會機關報《民報》,出巨資以成。1906年,奉孫中山之命返國發動武裝起義,旋因事泄而失敗,又返回日本,1910年歸國。
湖北軍政府建立後,劉任軍政府總監察。1912年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劉任湖北軍政府北伐軍左翼總司令,自襄陽出發,旋停止北伐,所部被黎元洪收編。袁世凱竊位後,受黎元洪排擠。任北京總統府高等顧問。二次革命失敗後,保護眾多同誌。1915年,於漢口通電反袁稱帝;袁死黎繼,劉入京任原職。1917年參加護法之役,轉戰入川。後因肺病日重,被勸赴上海治病,1920年12月,逝世於上海。同年追贈上將。1928年,國民政府予以公葬。
蔣翊武(1885~1913),湖南省澧縣人,農家子弟。1903年於縣立高等小學堂畢業,升入常德師範。1904年秋,黃興等謀於長沙起事,派宋教仁至常德聯絡同誌,蔣得與宋結識,並參與準備工作。起事失敗,蔣被開除學籍,乃與劉複基專事革命工作,並於常德祗園寺設立革命機關,旋因清吏追蹤日緊,移居上海,於中國公學肄業,並與同誌楊卓林刊行《競業旬報》,鼓吹革命。未久,楊被害,蔣歸故裏躲避。1909年秋約劉複基至武漢,投入新軍第二十一混成協當兵,時軍中已有群治學社,蔣加入該社,積極進行革命活動。1910年,群治學社改為振武學社。1911年2月振武學社又改為文學社,蔣翊武被推為社長。
此時,劉公、孫武所領導之共進會亦於湖北新軍中發展會員,於是兩革命團體合作共進。公推蔣翊武擔任聯合起義總指揮。
蔣之為人“謙以待人,恭以待己,急人之難,納人之言”。
孫武(1880~1939),湖北夏口人,祖父為太平天國幹天延官位,父任清軍遊擊之職。湖北武備學堂畢業,任清新軍教練、隊官,後去日本,1908年回國。1909年,於香港見胡漢民等,經介紹加入同盟會。1910年回武漢,參加共進會活動,主張於武漢發動新軍起義。武昌起義後,任湖北軍政府軍務部長。對黃興有嫉意,不支持其工作。漢陽失陷後,武昌危殆,劉公守城。孫多加阻難。1912年1月赴上海,謀南京臨時政府陸軍次長職位,黃興亦予以拒絕。遂返回武漢,遷怒於孫中山,組織民社。與同盟會對抗,擁黎元洪為民社社長。並揚言,寧承認北京政府,不承認南京政府。後任袁政府總統府高等顧問,授陸軍中將,加上將銜。袁世凱稱帝,授孫武為參政院參政。孫接受之。數年後,孫回湖北,任湖北地畝清查督辦。北伐軍抵武漢,將孫之財產作為逆產沒收。旋退居北京,受比丘戒。1935年11月,殷汝耕曾拉孫任職,孫予以拒絕。1939年11月10日病逝於拈花寺。
10日,武昌新軍舉義,占領武昌,組織中華民國湖北軍政府。前一日(9日),楊洪勝為準備起義運送子彈到各營。運送途中,在工程第八營門口被發現,清弁目即派人尾隨,楊即以炸彈阻擋,及其抵寓後,又因失誤被炸傷,而被拘捕。當此之時,蔣翊武、劉複基、彭楚藩正於小朝街機關部等候發動起義,劉、彭與龔霞初、牟鴻勳被捕,蔣逃脫。各營黨人則枕戈待命,而炮隊至於晚間,因未及時得知起義時間。仍寂然未動。本日(10月10日)拂曉,劉、彭、楊三烈士就義於武昌督署門外。清吏殺三烈士後,立即按冊查人,發現革命黨中多為軍人,即行特別戒嚴,令各標封鎖營門,不準士兵出入,不準交頭接耳,並立即宣布逮捕革命黨人,如有附和革命者,殺勿赦。各標營革命黨人見此危狀,不得不死中求生,乃於上午10時許,吃過早飯後。由第八鎮工程兵八營後隊之熊秉坤、金兆龍等,召集該營黨人代表密議,謊稱奉總機關命令,由該營首先發難。熊並謂眾曰:“如其坐而待捕,不如奮起一擊,即所謂反也死,不反亦死,吾輩要死,死於泰山得矣。況死中得以求生,亦未必不能一舉而成功,遂吾輩平素革命之大願矣。”徐少斌複起而言曰:“熊代表所言,斌極讚成。”即決定下午3時發動。眾又以無子彈,難以起義,熊即約定以槍刺殺長官,帶其隊伍,用以作戰。眾即散去分頭通知各同誌。正巧本日上午由熊秉坤所在排接班守衛,一排之眾,可以人人帶槍,由值班棚目統帶,但仍無子彈可用。正當此際,本排二棚同誌呂功超進言,自家有子彈二盒可用,即予取回。又有排長親信二人,負責盜出子彈二盒,共得四盒子彈。熊見此況,歡喜若狂曰:“有此足矣”,立即命金兆龍分發各同誌。此時已是正午12時,大雨如注,熊等二人即穿雨衣往各營通知,後因該營晚操遲遲不下,又改為晚11時發動,其他各營仍如前約(但未及時發動)。晚9時,熊秉坤鳴槍帶隊直趨楚望台;駐唐角之炮隊十一營、工程十一營同時行動,火燒營房;輜重十一營亦響應,由炮、工、輜總代表餘鳳齋統一指揮此三個營。炮隊十一營攻武勝門;工、輜兩營予以掩護。守通湘門之第三十標代表張鵬程見唐角起火,並聞槍聲,亦率隊直趨楚望台,與工程兵第八營聯合,占領楚望台,打開軍火庫,分發子彈。第二十九標排長蔡濟民、李達武、李濟臣等,聞槍聲整隊由保安門進攻督署;第三十標排長吳醒漢、徐達明、方維、陳偉、鍾仲衡,亦帶隊占領蛇山;測繪學堂學生則臨時自發參加起義,駐守通湘門、楚望台;鍾仲衡、盧雅卿率隊出中和門,迎接南湖炮隊,同駐楚望台。馬隊八標徐國鈞、黃冠群,亦聞聲率隊入城,參加起義,巡邏各城門,傳遞戰訊;第三十二標代表單道康、孫昌福,亦率留守部隊由保安門入城,協同第二十九標進攻督署;第四十一標第三營代表闕龍、胡培才、李文燦、鄒棟、王世龍、顧鴻、梁棟、柳滌凡、李必勝、鄭繼周等,爭取到隊官胡廷佐參加起義,第二營廖湘雲、姚鈞亦爭取到隊官李銘鼎參加起義,由闕龍、廖湘雲指揮該兩營同誌協攻督署。第三十一標代表江國光率隊守衛賓陽門、忠孝門。
清總督瑞澄聞變召第八鎮統製張彪急商對策,並用電話調兵,但各標營無一應者,隻有輜重第八營奉命分守各街口頑抗。瑞澄和張彪經激戰後倉惶逃入“楚材”軍艦,起義軍占領總督衙門,繼而蛇山、鳳凰山炮台合擊湖北布政使衙門,清布政使聯甲逃走,武昌全城光複。
武昌光複後,劉公(原推為都督)尚在漢口,劉英(原推為副都督)遠在京山,蔣翊武總司令亦避走出城,而實施起義黨人,又均為排長以下軍人,資曆太淺,不堪重任。11日,天將拂曉,熊秉坤等即推舉隊官吳兆麟暫為主持。上午10時,到谘議局商討推舉都督之事,由諮議員劉賡藻建議,請出第二十一協協統黎元洪出麵主持。下午1時40分,共同推舉黎元洪出任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黎答應並簽署安民告示。革命軍總指揮為吳兆麟。
同時組建謀略處,舉十五人為謀略員,議定事項十四條。
其主要內容如下:(一)新國號稱中華民國(第二項)。(二)五族共和(第三項)。(三)國旗五色:紅、黃、藍、白、黑(第四項)。(四)以黎元洪為湖北軍政府都督,布告四方(第六項)。(五)移檄各省,照會各國領事,宣布清政府罪狀(第七項)。(六)致書清政府(第十一項)。(七)布告漢族同胞之為滿清將士者,促其覺悟(第十二項)。(八)軍政府暫設參謀、軍務、政務、外交四部(第十三項)。(九)設立招賢館(第十四項)。
安民布告,以孫中山之《革命方略》為根據。
武昌起義成功後,中國同盟會立即發表宣言,其文詞激越,膾炙人口(全文見卷尾附錄)。另一篇“團結同誌宣言”,強調民權、民生二主義,才是革命最終目的。
熊秉坤(1885~1969),湖北江夏(武昌)人,祖父為木材商人,父親早逝,家道中落,當商店學徒為生。後棄商投軍。1911年7月,熊於胭脂巷胡祖舜家中討論革命進行方法時,楊玉如問如何進行,熊當時表示說:
“軍隊勢力最大,軍隊一動,莫敢反對,事即易舉;如會黨、學界先動,軍隊不應,甚或反對,勢必瓦解。”楊極以為是。9月。熊致書孫武說:“先宜調查各省情形,再定起事計劃,起事時,宜令第四十二標代表斷黃河鐵橋,據武勝關以守。起事宜於夜間出其不意,襲取各重要機關,然後以炮兵占楚望台、蛇山、鳳凰山等處。若白日起事,必多觀望,廣州、安慶是其前鑒。財政機關須派重兵看守……起義後立即榜示安民,分檄各省和各府州縣反正,與地方紳商訂約,保商安民,與駐漢各國領事訂約,使其嚴守中立”。起義前夕,任工兵營革命軍大隊長,下分兩個區隊、十一個支隊,合計二百三十四人。(此為起義前之分派。)
武昌起義令下達後,起義領袖劉公、蔣翊武、孫武等均不在場,熊主持工兵營首先發難,具有開創之功。武昌舉義成功後,任湖北軍政府第五協統領,下轄第九第十兩個標,漢口之戰,為主力軍。幾經攻守,退回武昌,但堅決反對議和。1912年10月,袁政府授熊陸軍少將階級。次年1月,授其勳五位。證書有謂:“蓋聞時逢逐鹿,難每發於一夫;勢等連雞,功莫先於首義。”孫中山多次向眾人介紹熊為武昌起義打第一槍之同誌,人稱“熊一槍”。新中國成立後任湖北省政協常委、湖北人民委員會委員、省參事室參事、全國政協委員。
1969年5月31日,熊秉坤逝世。有子名輝。
金兆龍(1886~1933),湖北黃岡人。1906年,投工程營當兵,二年升正目,曾於湖北講武堂學習,經同學雷振聲介紹,參加共進會。雷事發離職,由熊秉坤繼任共進會工程營大隊長,金為第一支隊長。10月9日晚。奉熊命藏好子彈,10月10日晚發難時,金奉熊命,首先打死排長陶啟勝。後鄂軍裁編時,金退職,於稅收機關任緝查員,以後晚節不保。1933年抑鬱而終。
劉複基(1883~1911),湖南常德人。農家子弟。幼小讀明末遺老詩文,富有反滿思想。1910年,劉入新軍當兵。群治學社改為振武學社後,劉具體主持其事。1911年8月18日上午漢口機關破壞,晚10時半時,劉複基與楊洪勝、彭楚藩等被捕。10月10日淩晨3時,劉與楊、彭就義於武昌督署門外。臨刑前連呼:“同胞速起,還我河山!”終年二十八歲。未婚。
楊洪勝(1875~1911),湖北穀城人,農家子弟。1903年投湖北新軍第八鎮當兵。1911年3月,加入文學社,為同誌所倚重,專事各標聯絡工作,以小雜貨店為掩護。9日,起義總指揮部成立,楊任交通工作,並負責運送子彈。10月9日晚10時半,與劉複基、彭楚藩在總部同時被捕。次日晨3時就義於武昌督署門前,與劉、彭為三烈士,供奉於三烈士祠。妻單氏,無子。
彭楚藩(1884~1911),湖北鄂城人。父為縣中書吏。彭幼讀私塾,二十歲,為鄉間蒙師。當他看到《警世鍾》、《猛回頭》小冊子後,深受影響。1906年報名投軍,課操之暇即與同伍談革命之事,大多膽小,敬而遠之。1911年夏,湖北成立憲兵營,招考學兵,由炮隊營管帶張正基作保考取學兵,在營恪守軍紀,勤於職守,管帶喜之,升其為正目。此間,加入共進會和文學社,並任兩組織之在營革命代表,多介紹同誌參加會社,如介紹二人,則共進會、文學社各送一人,不偏不倚,為人公正,深得組織同誌信任。在共進會、文學社之聯合中,起重要中介作用,並且利用憲兵身份順利完成通訊聯絡工作,9月24日兩組織聯席會議期間彭任警戒工作,使會議安全召開。當選軍事籌備員之一,駐機關部任常務工作。10月9日下午發出起義通知後,彭在機關部駐守。當晚,清軍來捕,彭本可以憲兵身份離開,但他見多人被捕,不忍獨自走開,竟自己主動隨軍警到案。當夜審訊時,主審官有意為其開脫,但彭卻不理會,仍慷慨陳詞,自認是革命黨。問其黨羽有多少,則答以除滿人和漢奸外,均是革命黨。10月10日淩晨3時許,被斬於督署門外。冬運鄂城安葬。妻秦玉枝,1958年尚健在,生有一女,名宜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後,任鄂城縣政協委員。
同日(10月10日),朝廷諭令:法製院有核訂全國律令之責,現就應辦事宜分四類:(一)官製官規、議院法令。(二)各項法典律例。(三)行政法規及其它行政事項。(四)各項財政。每類以參議領其事,以參事分任之,其庶務、文牘、會計,以僉事任之。憲政編查館之考核專科,仍留,所纂之《光緒政要》,仍繼續辦理。
清廷接端方等奏折,急諭內閣:端方、瑞澄等奏稱湖北境內粵漢、川漢鐵路遵旨收歸國有,已取消商辦公司,並議定股款接收辦法。詔嘉獎之,並以深明大義獎勵士紳。
又急諭內閣:電寄瑞澄等,令瑞澄、餘誠格,飭令參將陳斌生迅速督隊前進四川,現在“匪勢”蔓延,務須克期赴援,毋得延緩,所派出之巡防隊如有不敷,仍應酌量續撥,以壯聲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