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1842年 道光二十二年(2 / 3)

《南京條約》規定:中國賠款2100萬元;割讓香港;開放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為通商口岸;英人於五口居住;海關稅率由雙方協定。中國失去完整主權。從此之後,洋人在中國各地,多橫行不法,清政府已無力保護國民權益,各地人民遂自發、自主進行反抗。

3月:

1日,湖北崇陽鍾人傑率眾攻克通山縣城,殺縣令。鍾人傑稱鍾勤王,樹都督大元帥旗幟。湖廣總督裕泰派兵鎮壓。

9日,清軍攻陷崇陽,鍾人傑被捕。

11日,台灣鄉民自動發起抗英之戰,於大安港重創英軍,俘獲英兵54人。清台灣兵備道姚瑩、台灣鎮總兵達洪阿支持台灣義勇隊抗英之戰。

18日,命林則徐仍戍伊犁。

28日,奕經等進攻寧波失利;釋放伊裏布赴浙江軍營;耆英代理杭州將軍,齊慎仍為參讚大臣,辦理浙江軍務。

本月,朝廷賑濟安徽、奉天、江西、湖南、山西、江蘇等地災區。

4月:

7日,命耆英為欽差大臣,會同特依順守浙江省城與浙省各口岸,命劉韻珂會辦防務。

18日,原陝甘總督恩特亨額卒,命富尼揚阿為陝甘總督。任命慶昌為伊犁參讚大臣。

26日,英軍勒索寧波紳商銀二十萬元,複搶走大批婦女。

5月:

14日,英軍再犯台灣,達洪阿等將其擊退,清廷加達洪阿太子太保。

20日,英軍離寧波。奕經謊奏戰果,謂攻克寧城,並大賞將弁等。

26日,英軍攻陷浙江乍浦,同知韋逢甲殉國。

31日,撤餘步雲(提督)職並將其逮捕訊問。

6月:

6日,湖北民變首領鍾人傑於北京被殺。

11日,新疆巴裏坤地區發生強地震。

16日,吳淞口陷於英軍。陳化成三次拒絕牛鑒撤兵令,孤軍奮戰,擊沉英艦兩艘。終因無援兵支援,而被夾攻。

18日,查出奕山奏報不實,撤左都禦史職,祁、梁實常罷職留任。

19日,禮部尚書色克精阿卒,以恩桂代之。以吉倫泰為理藩院尚書,以奎照為左都禦史。

22日,英軍攻陷江蘇寶山縣城,提督陳化成殉國。清廷命耆英、伊裏布赴江蘇會同牛鑒防剿。

陳化成遺體運送時,鄉民哭拜於道。

27日,英軍攻陷上海縣城,典史楊慶恩殉國。清廷命賽尚阿為欽差大臣會同訥爾經額防剿。

7月:

8日,日蝕。

21日,清廷命文慶為庫倫辦事大臣;英人攻陷鎮江城,副都統海齡全家殉國。

海齡(?—1842),滿族,鑲白旗人,姓郭洛羅,曆任總兵、副都統之職。本月於鎮江之役率軍死守城池,進行巷戰肉搏,殺英軍一百八十五人。最後全軍陣亡,海齡本人自殺殉國。

23日,英艦犯京口。

26日,英艦犯鎮江。參讚大臣齊慎等逃走。

8月:

29日,耆英與璞鼎查訂《中英南京條約》,共十三條。該條約簽訂後,清廷對外賣國,對內殘酷鎮壓。粵省反侵略人民武裝,被迫轉移廣西。此後人民反清鬥爭,日益激烈。此為太平天國金田起義的社會基礎。

耆英(1790~1858),滿洲正藍旗人,曆任總督、欽差大臣重職。1842年2月,奉旨赴浙省籌劃對英軍戰和之事。本人極力主張議和罷戰。旋英軍犯長江下遊各重鎮,兵臨南京城下。8月,奉旨和伊裏布至南京與英國代表璞鼎查談判,完全接受英國所提條件,簽訂《南京條約》。次年,任欽差大臣,旋兼兩廣總督。於10月在虎門簽訂《中英五口通商章程》。1844年7月。又與美國簽訂《望廈條約》。後與法國簽訂《黃埔條約》。允許英、美、法各國享受單方麵最惠國待遇與關稅協定權、領事裁判權、傳教權。1850年,鹹豐即位後,將其革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