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我這樣寫了報告,然後這些事情就不了了之。直到後來我為朋友做擔保,收到了一張需要賠償二十五英鎊的傳票。當時我沒有那麼多錢,感覺快要走投無路的時候,我想起了上次的經曆,我求債主延緩幾日,然後請了假,就去城裏乞討。過了十天,我就把錢湊夠了。
“哦,就是這樣,你想想,我坐在那裏,隻要我裝扮起來,然後把帽子放在地上,我一天就可以掙到兩英鎊左右,如果再讓我去做那些一星期隻掙一點點錢的辛苦工作,這反而很不合算了。要錢還是要尊嚴,我在思想上鬥爭了很久,最後還是金錢打敗了我的自尊。我放棄了記者的工作,從那以後,我就坐在那條街的拐角處,憑借著自己的扮相,引起人們的惻隱之心。從此,我的口袋裏就塞滿了銅板。而這隻有一個人知道,就是我每天寄宿的那家下等煙館的老板。我每天早上以一個邋遢的乞丐形象出現,然後晚上又變成一個衣冠楚楚的浪蕩公子。這個印度阿三收了我很高的房租,所以才會為我保密的。
“不久以後,我就發現我已經囤積了大筆財富。其實不是任何乞丐在倫敦街頭都可以一年掙到七百英鎊的錢,但我有化裝和善於應付的才能,所以我成為乞丐中受到賞識的人。每天都會有各樣的銀幣流入我的口袋。如果哪天收不到兩英鎊,那就算是很差的了。
“錢掙得越多我的心就越大,我在郊區買了房子,然後結婚成家,沒有人會懷疑我的職業,我的妻子也隻是知道我在城裏工作,她不知道我真正是做什麼的。就在上個周一,我結束了一天的工作,在煙館樓上的房間換衣服,沒想到往外一看,看見我的妻子正站在街中心,而且還在看著我。這讓我嚇得不輕,我趕忙用手遮住臉,接著去找我的知交——那個印度阿三,求他阻止任何人來找我。我聽見了她的聲音,飛快脫下衣服,換上乞丐的那身。我穿成這樣,就連我的妻子也認不出來。後來我害怕妻子會搜查,又害怕那件衣服會泄露我的身份,我就把窗子打開,想把衣服扔出去,結果我用力太大,刮破了我上午不小心弄破的傷口。我趕忙把自己的衣服裝滿乞討來的沉甸甸的錢幣,扔進了泰晤士河。正打算扔掉其他衣服時,警察突然衝上來。我承認,這使我感到很欣慰。因為我不是作為內維爾·聖克萊爾先生被逮捕的,而是作為謀殺他的嫌疑犯。
“我不知道還有什麼需要我特別解釋的地方。我當時下決心保持我乞丐的樣子,所以我寧願臉上髒髒的。我知道我的妻子一定很著急,所以我取下戒指,然後趁警察不注意的時候,交給了那個印度阿三,匆匆寫了信,告訴妻子我是平安的。”
“可是那封信昨天才寄到她的手裏。”福爾摩斯說。
“哦,我的天!這一個星期她可真是飽受煎熬!”
“那是因為警察看住了那個印度阿三,”布雷茲特裏特巡官說,“這件事我很了解,因為他覺得自己把信寄出去是很難的,所以托付了某個海員,但是那個家夥忘記了。”
“現在就是這麼一回事了,”福爾摩斯說,他點頭表示同意,“我也認為就是這樣,可是你從來都沒有因為行騙而被人控告嗎?”
“已經有很多次了,可是你想想,那一點點罰款對我來說根本是算不了什麼的。”
“不過事情必須到此為止,”布雷茲特裏特說,“如果你想警察局不聲張的話,那麼就必須要讓休·布恩不再存在。”
“我已經鄭重地發過誓了,絕對遵守。”
“要是這樣的話,我想這件事也不會被追究了。可是如果你再犯的話,我們一定會把這件事告訴大眾的。福爾摩斯先生,我必須得向你表示感謝。不過我想知道你是怎麼得出這個答案的呢?”
“這個答案,”福爾摩斯說,“全部是仰仗我坐在五個枕頭上,抽完了一盎司板煙得出來的。華生,如果我們現在坐車回貝克街,正好可以趕上早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