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霸下樂隊(2)(3 / 3)

信很短,字體也不像是麥佳的。麥言覺得這一定是父母偽造的信,隻是為了讓他相信而已。如果真是麥佳的信,怎麼會寫得那麼短呢?麥佳會有很多很多話要對他說才對。麥言把信撕得粉碎。

麥言把自己關在房間裏,一星期,不吃不喝,腦海裏不斷閃過和麥佳在一起時的片段,想到最後一次在瓷央見到麥佳,他感到無比的後悔,他應該跟麥佳去美國才對。麥佳在外麵到底經曆了什麼,是什麼讓她作出了這樣的選擇,這些年她東遊西蕩,四處漂泊,說要尋找什麼關於靈魂的東西,最後卻把命給弄丟了。

最後父母砸開了麥言的房門,這時候的麥言已經神誌模糊,父母拖著他去醫院,輸了幾天液才恢複過來。麥言感覺自己也死了一次,陪著麥佳死了一次。現在活著的麥言,就像一個稻草人,站在大火之中的稻草人。

麥佳留下的信裏說讓麥言在藝術中找答案,在路上尋找答案,於是麥言去翻麥佳最喜歡的那些歌手的專輯,當翻到譚維維的《如果有來生》的時候,他像被電擊中了一般,他想也許就是這一首歌了吧——

我穿過金黃的麥田,去給稻草人唱歌,等著落山風吹過,你從一座叫我的小鎮經過,剛好屋頂的雪化成雨飄落,你穿著透明的衣服,給我一個人唱歌,全都是我喜歡的歌。我們去大草原的湖邊,等候鳥飛回來,等我們都長大了就生一個娃娃。他會自己長大遠去,我們也各自遠去,我給你寫信,你不會回信,就這樣吧!

麥言反複地聽這一首歌,聽了一個月,他感覺他的靈魂已經脫離了肉體,飄浮在半空中。如果有來生,一定會有來生。麥言想,那時候我們不要再做姐弟,我們要做一對生死相依不離不棄的戀人。我會為你一個人唱歌,我們去大草原,去海邊,去雪山,去大沙漠,我們一起環遊世界。就像歌裏唱的那樣,我們會在一個小島上,生一群的娃娃,看著他們長大,直到我們慢慢老去。

在家裏待了一個月後,麥言也選擇了離開。沒有方向,但很清楚是遠方。

我喜歡流浪,就像鳥兒喜歡飛翔,我固執地認為鳥兒是因為喜歡飛翔才飛翔,而不是能飛才飛,就像人並不是因為會笑才笑。我想第一隻鳥兒一定不會飛,第一個人也一定不會笑。

麥言在論壇上寫詩,寫小說,小說裏的主人公都叫麥佳,小說裏的麥佳也喜歡流浪,但是結局一定不悲傷。他去了蘇州,背著吉他。當他漸漸確信麥佳不在這個世界上之後,他莫名地對遠方充滿向往,好像麥佳的靈魂附在了他身上一樣,隻要是遠方就好,哪裏都無所謂。

他在論壇上寫的一篇文章被雜誌轉載了,雜誌打來一筆稿費,他就買了車票。他想做一個流浪歌手,他以為靠在過街天橋上唱歌,可以維持自己的生活,他不需要太多的錢,隻要能讓他在這地方待膩了之後能有錢買一張去下一個地方的車票就可以了。結果就是這樣簡單的願望也不能實現,他在路邊彈唱了半天,嗓子都啞了,隻有一個中年婦女駐足,丟下了六毛錢,還不夠他坐公交車回到他在城郊租住的房子裏。不久之後,他就離開了蘇州。靠著寫小說和打零工賺取的錢,麥言走遍了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