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夠絕!”當屏幕傳過來這兩個字時,我明顯的感覺到房子裏彌漫著了殺氣。
我的心一緊。
“還記得那個冰淇淋店嗎?戀人!”她接著說。
“誰是你的戀人?荒唐!”我莫名其妙,同時討厭她這種做作的說話方式,她明明就在這間房裏,我還能感覺到她散發出的殺氣,用計算機和不用計算機的氣氛完全一樣,何必多此一舉?
是向我示威還是覺得不使出鬼本事就對不起她的身份?
“好啊,夠絕,連那家名叫戀人的冰淇淋店都忘了!”
暫停,我沒有馬上敲擊鍵盤。
因為她的提醒,我想起離我家不遠處的確有家戀人冰淇淋店,而且我曾經在那個店裏留下過組成我人生的一點點經曆。
幾個月前的一天,我一個剛失戀的哥們想發泄剛好遇到還是單身貴族的我,同病相憐於是一同進去發發感慨。接著發生了一件事:一個年輕女人偷另一個女人的錢包,被我撞見了。
我又沒失戀,眼睛麻利,那個被偷的女人長得漂亮,讓我一下子就起了俠義心腸想英雄救美。
於是我將那個賊揭發了,後來那個賊雖沒被送進公安局,但也免不了被侮辱一頓,想必那個賊已在某月某日餓死街頭了,無論她餓死與我有關還是與我無關,反正她找上門來要與我算帳了,要報仇了。
“要我怎麼說?是你自己的錯,怪誰呢?”我隻能這樣說了。
“是我的錯?你說那是我的錯?哈哈哈哈,是,我錯在根本就不該遇見你!”
唉,真是執迷不悟,還說不該遇見我,好象她偷東西是天經地義似的。
“那在公汽上發生的事你總還記得吧?”她不厭其煩的問。
我盡量把事情往壞處想,比如說我在公汽上得罪過誰呀,畢竟她是來算帳的。
可是我搜盡了大腦也沒想出我在公汽上打過誰,罵過誰。
嘿,那個女的不是賊嗎,我倒想起了一件事,我曾在公汽上被一個大約十歲的女孩偷過錢包,恰好又是被我自己發現了。
如果她換作是個男的,我早就甩了她一巴掌。
結果我還是發揚精神給了她一個一元錢的硬幣,難道她認為這一元錢是用來打發乞丐傷害了她的自尊或者那一元錢根本就不夠她最終還是餓死了,現在要報仇?
她們什麼關係?
賊姐賊妹?
賊組織?
“是我的錢包先被動了的!”我把偷字改成了動字,這樣可能不會太傷和氣。
“原來你在乎的是你的錢包?可是你為什麼還要殺我呢?”她的回答出乎我意料,而且她的思想根本就讓我難以理解,我在公汽上的行為和我現在禮貌的說話,為什麼她會說那麼奇怪的話?
我殺誰了?
我根本沒殺人。
天,她是一個瘋子!
我在和一個瘋子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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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麵越看越驚心,越看越惡心,我忍不住從夢中醒過來,吐了滿地。
然後遠離沙發,站在角落裏趕緊給邵依凡打電話。
楊樂樂和邵依凡來的很快,推開門就皺著眉,捂著鼻子看著我。
她們都以為我瘋了。
我終於也知道那兩個警察為什麼也瘋了。
“怎麼回事?”
我指著那堵牆,答案就在裏麵。
她們兩個人圍著牆轉了一圈又一圈,卻什麼也沒發現。
她們看著我,那眼神就透著一種看著神經病一樣的眼神。
我狂吼:“在牆裏麵。”
楊樂樂首先醒悟,從房間裏找到一把鐵錘,輕輕敲著牆壁空心處。
狠狠的砸了幾次,才砸穿了一個小洞。
頓時一股腐屍臭味彌漫在大廳裏。
警察和法醫來了之後,從這一堵牆裏一共找到二十六具不同程度腐爛的屍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