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轉向我,得意一笑,說,我回頭就去找小薑,跟他分手。
我嚷道,你是不是瘋了!你既然喜歡小薑,你又得到了他,你應該滿足!你又何必違背自己的真心,隻為要和我賭一場?將大家傷得體無完膚?這樣做,有意思嗎?
她看著我,幽幽說道,你以為我是你?被親媽拋棄了還活得跟公主似的。我擁有的本來就很少,所以,我隻要一點點,我就滿足了。我愛過小薑了,我滿足了。
我冷冷說道,大薑他喜歡的人,也並不是你,你這樣做,無非是糟踐自己。
她說,謝謝你關心。可是看一看我的周圍,有幾個人喜歡我?真心對我?我可不是一直在糟踐自己嗎。再糟踐一次,又有什麼關係?就像我奶奶說的,憑什麼我們喝湯,卻要看著你們吃肉?不如把鍋踹了,大家沒得吃。
我出離憤怒,手裏的綠豆沙冰朝她飛了過去,“嘭”地一聲,砸在她臉上,濺了她一臉一身。
她抹了一把臉,說,既然遲早都有這一天,那就讓暴風雨來得更猛烈些吧。
事實上,不管林巧巧怎麼做,我喜歡大薑,而大薑不喜歡我,我就是輸家。我的喜歡,我的愛,我的幻想,我的憧憬,統統都毫無意義。
我站在太陽底下,望著眼前奇怪的一男一女,內心莫名空虛,我想,我的人生,究竟是什麼時候站錯了位置?此時此刻,我不應該站在此地。
我隻要一場單純的愛情,僅此而已,難道,這很過分?很奢侈嗎?
大薑,如一截被燒糊的木樁,一直立在一旁,不發一言。
幾天後,大雨裏,小薑闖進我的房間裏來,他渾身濕透像個水鬼。他說,我退出。
我一時莫名其妙,說,什麼退出啊?
他說,大薑喜歡林巧巧,我退出。
他在我的椅子上坐下,頭埋在桌子上,很久不說話。他的心裏,也一定很難過。不管怎麼說,這是一個男孩的初戀。開始那麼剽悍,終結得如此唐突。就好象,平白無故,被林巧巧戲耍了一場。
我更加憤怒,這個更加,是為了小薑。
小薑卻自責道,她對我那麼好,是我不珍惜她。她每天給我寫信,我卻一個字也沒有寫過給她。她總是遷就我,而我,卻總是忽略她。
算算,從那個旗台下的吻開始,到現在,也快兩年了。這兩年,他和她,至少有共同經曆的青春,成長,至少有陪伴,快樂,回憶。哪怕沒有很深刻的愛情,起碼,這樣的青春,是獨一無二,不生一次,不複再來的。
那麼寶貴。
小薑很難過,我卻無法安慰他。
許久,雨停了,蜻蜓在窗前跌跌撞撞地飛舞。
林巧巧來了。
她穿著露小腿的裙子,光腳穿一雙白色帆布鞋。她說,小薑。原諒我隻能愛你這麼久,即使沒有大薑,也隻能這麼久,隻能趁那些必然的仇恨還沒爆發之前,愛你這麼久。我會記得你,用我自己的方式。
她坐在地板上,把腳伸過來,指著她的腳踝說,這個刺青,是為了紀念,紀念我愛過你。每一次跳舞,我的腳踝都會用力,每一次,這個刺青都會活起來,那麼,每一次我跳舞,我都會感覺到你。
那個刺青,是一個“薑”字。
是新刺的,整個腳踝,都還紅腫。
小薑半跪在地上,低下頭,撫摩那個刺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