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2 / 3)

有一次,我們在一個村外的寮子上吃過了飯,收拾東西準備走的時候,她看我穿得單薄,因為那時是冬天,(康問:有沒有下雪?)沒有下雪。她送我一件絲棉襖和一對銀鐲。她是幹部,衣服比我多。絲棉襖送我禦寒,銀鐲送我做紀念。棉襖早就穿爛了,銀鐲就是這對(拿出銀鐲,一粗一細)。這東西可能也是別人送給她的,她自己沒有這個東西。她把它送給了我,是一種信物,我沒有把它丟掉,50年了,再窮再苦,死也舍不得把它丟掉。

敵人到處清剿,到處亂放槍,叫投降。環境惡劣,我們都覺得九死一生。我們常伏在一起痛哭,但不管怎樣,隻要還有一口氣,就要走,死也要死在紅旗下,不能做投降鬼。開會是這麼講,我們也這麼做,這樣互相鼓勵。她還跟我講,如果這世人(這輩子)還有活命的話,那麼就還有夫妻相會,還有兒女團圓。還說,她丈夫對她很好,要不是肚子裏有了孩子的話,他們就一起長征了。唐義貞沒有生孩子以前是又白又胖的,就像照片上的(給她認過相片)樣子,臉圓圓的,以後很瘦,臉變成長的了,瘦成了一條筋(皮包骨頭)。每天都是東奔西走,吃不好,睡不安定,今天在寮子上躺,明天在山溝裏蹲。

康:你們走的目的是什麼?

陳:找紅軍,跟上紅軍主力呀!我們都在小金、烏蛟塘等(屬於四都範圍)靠近江西這帶活動。

一天,我們在烏蛟塘的一條山溝(坑)裏,被敵人發現,國民黨三十六師的部隊(當時四都下賴壩駐紮了三十六師的一個團部)就來“圍剿”,時間是中午。沒有多久的時間,滿山都是敵人。(康問:敵人大概有多少?)具體數字說不準,大概在二三百人左右。我們就在那裏被捕了。這條坑很長,很深,被捕的人有先有後,有的走遠了,有的走散了。我與唐義貞不在一處。我先被捕,因我是本地人,會勞動,被他們押去給犯人做飯送飯。在我被捕的第二天傍晚,看到唐義貞、胡營長、胡政治委員也被押出來了。(康問:當時一起被捕的有幾多人?)有二三十人,還被打死打傷了很多人。(康問:你們當時穿什麼衣服?)大家都穿軍衣,灰色的,打綁腿,還帶紅領章做記號,也有軍帽。

康:唐義貞當時有沒有受傷?

陳:滿身是傷,雙手被反綁著,頭上包了白布,血跡斑斑。衣服也撕破了。

康:是不是槍傷?

陳:不是,是敵人用槍托打的。

康:那次被捕了幾個女同誌?

陳:三人。我,唐義貞,還有一個黃玉英,黃玉英以前做過省委婦女部長,上杭南洋人。(康問:你們一共有幾個女同誌?)有五個。那兩個不知叫什麼名,沒有被抓到,可能跑那邊(指江西)去了。

我被捕後,我的哥哥陳柏生(偽鄉民代表)把我保釋出去了。我在我的姐姐家住,幫她做豆腐。

康:你們被捕後,被敵人繳了些什麼東西?

陳:兩挺花機關槍,駁殼槍很多。還有文件。文件是敵人搜身時,在唐義貞和胡營長、胡政治委員身上搜到的。每個人都要搜,包括每個人的米袋、包裹。

他們關在敵人的團部,就是今天我帶你們看過的那棟房子(已經倒掉了)。兩胡關在尾間,唐義貞關在前廂房間。他們是要犯,所以分開關。(康問:敵人怎麼知道他們是要犯?)他們身上還有文件,因為不是投降的,沒有把文件毀掉,所以敵人曉得他們是紅軍的幹部,另外關押。其他人關在其他地方。當時他們還可以有自由,可以打水洗臉,可以在那棟房子裏走動。那天晚上,我還送了豆腐等東西給他們吃。我說這三人我認識他們,想送點東西給他們吃,得到允許。等他們吃完了,我就走了。當天晚上,敵人看守不嚴,他們三人逃跑了。當初我不知道是他們逃跑了,隻聽得國民黨士兵說,“逃跑了,逃跑了!”天剛蒙蒙亮就吹哨子,調軍隊抓人,當天沒有抓到,隔了一天,也是傍晚了,他們又被抓了回來。這次就不同上次了,敵人氣勢洶洶,不讓人看,不讓人近身。他們被反綁雙手,綁得很緊,手都變成紫色的了。一押回來,就把他們關起來了,不準任何人去看了。第二天早上,(大概八九點鍾)就把他們殺害了,三個人都被剖了肚,兩個男的心髒被他們(指敵人)挖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