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同時,修得與晴菲的愛情實屬不易。經曆了這麼多年的分離還是放不下的話,可能一輩子也都放不下了吧。馬彤知道自己是度過怎樣漫長與激烈的心理鬥爭後才決定正視自己是同性戀這個事實,決定跟晴菲在一起,不再顧及世俗的眼光,更關鍵的是,不再顧及父母、家人的態度的。當她這麼決定以後,竟然是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擔,可能是因為:兩個人,就能抵抗全世界。她從來沒覺得自己的決定是這樣正確過,也從來沒覺得有哪個決定是這樣的百分之百的屬於她自己。小學畢業要讀初中,初中畢業要讀高中,8歲的時候開始學跳舞,10歲的時候上奧數,這些都感覺是再理所當然不過的事了。就算是出國的決定也是出國潮已經興起後才跟著別人的屁股後麵做的毫不費勁的選擇。從來沒有哪個選擇像決定跟晴菲在一起這樣艱難,也沒有哪個選擇像這個這樣容易,馬彤其實一直都知道有一天她必須要麵對自己的內心,可卻又總裹足不前,寧願把自己一層一層地纏繞起來。
馬彤極力希望把自己扳直的另外一個主要原因則是父母的態度。哪個父母對女兒最終的期望不是找個好老公嫁了,然後養育下一代。與自己的同性發生跟異性一樣的關係是想都不能想象的事情,更別提支持和真心祝福了。有一次,馬彤在看王家衛的《春光乍泄》,馬媽媽正好走進來看到張國榮和梁朝偉抱在一起跳舞的畫麵,惡心地說:“兩個大男人做這麼親密的動作,也不覺得變態。”
馬媽媽說完什麼也沒多想拿了東西就出去了,可馬彤的心卻被狠狠揪了好幾下。如果馬媽媽看到張國榮和梁朝偉在床上做愛的鏡頭,是不是得把電腦給砸了?所以,馬彤還未把晴菲的事跟媽媽說。暑假時每次見晴菲都隻是說見高中同學,而馬媽媽聽後總是很高興,覺得這是找到男朋友最好的方法,同學裏怎麼也得有幾個男的。但馬彤已經做好了在不久的將來跟父母攤牌的準備,這會是一場漫長又血腥的戰役,但總有一天父母會明白跟女人在一起才是她幸福的唯一途徑,而愛她的父母會允許她選擇讓她幸福的道路的。
E.M.福斯特說他筆下的莫裏斯擁有一個幸福的結局是必須與絕對的,馬彤的結局也該如此。
可就在馬彤的心態好不容易到達了與之前20年完全不同的理想狀態時,馬彤又一次被壓得粉身碎骨,整個世俗世界她準備好麵對了,但這次橫在她前的卻是上帝,萬能的主,這該如何是好。
馬彤表麵不願承認,但在教堂裏時的心情已完全不同,她拿起《聖經》閱讀的次數也越來越少,好幾次都隻是拿了起來就馬上放回原處。她禱告的次數也漸漸變少,時間一次比一次短,她有時候甚至連一句發自內心的話都說不出來。這個看不見摸不著的叫“上帝”的事物到底是什麼,憑什麼要把他看得高於一切,憑什麼要愛他聽他的指令,他給了我們什麼?什麼?
而每次跟晴菲打電話的時候呢,嘴上雖然還是說著甜言蜜語,心裏卻無法不時地閃過“這是一種罪,這是一種罪”的旁白。最後,在無助的深淵徘徊的馬彤決定跟牧師聊一聊。
“Walters先生,我最近因為一些事情很困惑,不知道如何是好。”
“彤,有什麼事就說吧。我和主都定會幫你解答疑惑的。”
雖然已經在腦子裏演練過好多次要對Walters說的話,但話到嘴邊還是覺得難以啟齒。在牧師又一次鼓勵馬彤把煩惱說出來後,馬彤才說:“那個,就是,我是同性戀。可是上帝說這是一種罪。”
馬彤以最快的速度說出了演練多遍的兩句話,如此含糊不清,她都不確定Walters是否聽明白了她的意思。
Walters聽得很清楚,但對此似乎並不驚訝,又或許他將對馬彤的不滿掩藏得非常好。可Walters之後的話卻讓馬彤先是對他以及他代表的一切感到氣憤,然後是輕蔑,接著是不在乎。再接著她無比釋懷,她掙脫了枷鎖,被解放了。
牧師先是表示對馬彤的問題表示理解,並說這個問題並不少見,然後又道:“每個人生下來都有罪,隻要你自己知道自己犯的錯誤和努力改正就行,上帝和耶穌是愛你的。”
“可是你真的覺得同性戀是一種罪嗎?如果有些人一生下來就如此呢?”馬彤此時的口氣與往日的虔誠和謙卑已差了十萬八千裏。她還是盡量保持對牧師的尊重,努力用盡全身的力氣使勁壓住不耐煩的情緒,卻不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