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鄭德璘(3 / 3)

不久,鄭德璘參加科考得中,被任為湘潭縣尉,專管捕捉盜賊,偵破案件等事。於是,他帶上妻子韋氏一同赴任。任職期間,德璘為官清正廉潔,辦事公道,頗得當地人民歡迎和愛戴。三年任滿後,按國家規定必須調換地方任職。這時,德璘的願望是想到醴陵縣去做縣令。他把這個想法告訴妻子。韋氏對他說道:“去醴陵不好,你應該到巴陵縣去做知縣才好。”德璘問:“為什麼呢?”韋氏道:“從前洞庭君說過,你將來要做那裏的縣官。洞庭湖隸屬於巴陵縣,這回大概應當得到應驗了吧。”德璘把妻子的話牢記在心中。後來,他果然真的被調到了巴陵去任知縣。德璘到巴陵縣上任後,便派人去接韋氏。韋氏坐船來到洞庭湖邊時,恰巧遇到頂風,難以前進。德璘便又雇了五名船工前來幫忙。其中有個老頭,拉起纖來懶洋洋的,顯出不肯使勁的樣子。韋氏看到後十分生氣,便責罵了幾聲。那老頭回轉頭來,看著韋氏說道:“三年前,我在水府中救你一命,今天你不但不感激我,反倒對我發起脾氣來!”韋氏仔細再看一眼,認出那老頭果然就是救她的洞庭君,因而心中感到十分驚怕。連忙把那老頭兒請到船上,先是施禮賠罪,然後端上美酒和鮮果請他享用。過了一會兒,韋氏又叩頭說道:“洞庭君是個好人,救了我的性命,我一輩子都感激你。我想,大概我的父母還在水府裏吧,可以讓我去探望他們二老一次嗎?”老頭欣然同意。

轉眼間,那船好像沉到了水底,但韋氏卻沒有一絲不舒服的感覺。後來她到了以前曾到過的水府。這時,她看到船上所有的人都站到船邊,正為她的父母而傷心痛哭呢。在老頭兒的指引下,韋氏很快就到了自己的父母跟前。她見父母住的屋子高大寬敞,跟人世間並沒什麼兩樣,也就放下心來。她問父母是否還需要什麼東西,父母說:“沉在水裏的東西,我們都帶到這裏來了。但這裏沒有火,所以不能吃熟食,我們吃些紅菱和芡實就可以了。”她們又把幾件金銀器具送給女兒道:“這些東西放在這裏沒什麼用處,你就拿去用吧。”韋氏還要與父母多呆上一會兒,敘些離別後的思念之情。這時父母催促道:“你回來看看我們,就算盡孝心了。這裏不可久留,還是盡快回去吧!”於是,韋氏隻得傷心地同父母告別。臨別時,引她來水府的老頭兒提筆在她的頭巾上寫下一首詩,詩中說道:“我便是當年賣菱芡的人,感謝你時常請我一起飲酒。我將韋氏救活算是回報你,就請你多多保重吧,鄭德璘先生!”寫完,就見有幾百個奴仆來到船上,迎接老頭兒回到府中去了。瞬間,船隻從水底又浮了上來,仍舊停泊在湖邊。以上所發生的一切怪事,船上所有的人都見到了。鄭德璘見到詩句,心裏頓時明白,原來水府中那位洞庭君,正是以前賣紅菱和芡實的那個老頭兒。他不禁感歎萬分:“這一切,原來都是上天的安排啊!”從此以後,他為民辦事更加勤懇負責,官職一直做到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