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組織調查(1 / 2)

第三章 組織調查

由於此前大家都沒有經曆過這種事情,調查該從何入手,主要調查些什麼內容?調查在什麼樣的範圍內進行?如何進行調查?等等,大家心裏都無數。高揚召集舒明和黃河濱商量對黃俊生落選進行調查的事時,幾個人都一時提不出具體的意見。但在會上,高揚對調查問題明確了幾個基本要求:一是要求調查組成員要盡可能涵蓋多方麵的人員;二是要確保調查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調查範圍要盡可能地廣一些;三是調查工作必須盡快進行,最遲在半個月內要有調查結果,並形成調查報告;四是調查組在調查中,要特別注意選舉前後是不是有非組織活動存在。有關調查組的組成,會上商量確定由市委副書記蔣勝任調查組組長,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舒明,市委常委、市委組織部部長白天成任調查組副組長,調查組成員由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董禮友、市紀委副書記劉子杉、市紀委幹部室主任邱明、市委統戰部幹部科科長姚夢茵、市委政法委幹部室主任鍾成和市委組織部幹部監督科科長王秀麗、幹部科王再軍等人組成。本來高揚想到讓市檢察院和市公安局也抽人參加,但舒明提出,這是黨內的事,如果讓檢察院和公安局的同誌介入,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誤會,造成一些人思想上的緊張甚至恐慌,這樣的話可能不利於調查工作的進行。高揚想了想,覺得舒明講的有道理,也就沒有讓市檢察院和市公安局派人參加調查了。

對於調查調查具體內容、程序和方法,高揚明確由調查組自行確定。會上,高揚要求舒明把會議商量的意見盡快和蔣勝溝通,並要求黃河濱給把會議情況也向白天成作一個彙報。

在高揚召集舒明和黃河濱商定了調查的基本原則後,蔣勝召集調查組的所有成員開會,一方麵落實高揚提出的對調查工作的要求,另一方麵也就如何開展調查做進一步商量。對於調查的具體內容,調查組經過反映商量,確定把調查的重點主要放在兩個方麵:一是關於黨代會選舉方麵的問題,重點調查其中是否有非組織活動的問題存在;二是調查黃俊生落選的原因,重點是進一步調查在換屆考察中已經了解到的一些問題的真實情況。調查的方法目前隻能采取個別聽取意見的方法進行。在調查過程中如有必要,才采取其他相應的手段。

會上,蔣勝再次強調開展這次調查的重要性,要求調查組的每一個同誌都必須嚴肅認真,嚴守紀律要求和工作秘密。同時,認真收集調查中的情況,特別是有關的證據材料,為調查的最後結論提供堅實的基礎。

調查工作在黨代會結束後的第三天就開始了。本來蔣勝想先用兩天時間讓調查組的同誌內部做一些準備,但高揚要求調查工作必須抓緊進行。高揚知道,這件事情拖久了,不僅不利於下一步的工作開始,而且還可能出現意想不到的問題。河西縣的人代會和政協會還沒有召開,而按照中央和省上的要求,縣區班子換屆必須在四月底以前結束。如果調查結果不盡快出來,對下一步統籌考慮河西縣的班子也會有影響。

蔣勝理解高揚的急迫心情。他自己的心理也和高揚的心理有相同之處。自己作為分管黨務工作的副書記,出現縣委書記在選舉中落選的事,上麵如果追究起來,對他來講要承擔的責任並不亞於作為書記的高揚。雖然他曾經對黃俊生繼任縣委書記提出過異議,但最後畢竟還是按程序由市委研究確定了,這對他這個黨務書記來講,不能說沒有一點責任。更何況蔣勝也知道,在現在這種體製下,如果上麵一定要追究責任的話,高揚作為書記是負領導責任,而自己作為黨務書記,該承擔的卻是直接責任。蔣勝清楚,在黃俊生落選這個問題上,他的命運是緊緊地和高揚拴在了一起的,自己要想單獨脫身是不可能的。因此,他認真地想了想高揚的話,覺得高揚的考慮非常有道理。確實,必須盡快把這件事的最終說法拿出來,對上對下、對內對外都才好有一個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