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尾聲(2 / 3)

進屋後,這個推斷立即就得到了證實。那位穿著漂亮靴子的先生就躺在我的麵前。如果這是一件謀殺案子的話,那麼那個大高個子就是凶手。死者身上沒有傷痕,但是他臉上顯露出來的緊張、激動,使我深信在他臨死之前就已料到他的命運了。假如是由於心髒病,或者其他突然發生的自然死亡的人,在任何情況下,他們的麵容都絕不會現出那種緊張激動的表情。我嗅了一下死者的嘴唇,嗅出有點酸味,因此我就得出這樣的結論:他是被迫服毒而死的。此外,從他臉上那種憤恨和害怕的神情來看,我肯定他是被迫的。我就是用這種淘汰一切不合理的假設的辦法,終於得出這個結論,因為其他任何假設都不能跟這些事實吻合。你不要覺得這是聞所未聞的妙論。在犯罪年鑒的記載中,強迫服毒絕不是一件新聞,任何毒物學家都會想到敖德薩的多爾斯基一案和茂姆培利耶的雷吐裏耶一案。

現在要談‘為什麼’這個大問題了。謀殺的目的並不是搶劫,因為死者身上的錢物一點東西也沒少。那麼,這是一件政治性案件,還是一件情殺案呢?這就是我當時麵臨著的問題了。我的想法比較是側重後一個。因為在政治暗殺中,凶手一經得手,勢必立即逃走。可是這件謀殺案恰恰相反,幹得非常從容不迫,而且凶手還在屋子裏到處留下他的足跡。這就說明,他自始至終一直是在現場的。因此,我就確定這是一件仇殺案,而不是什麼政治性的,隻有仇殺案才需要采取這樣處心積慮的報複手段。當牆上的血字被發現後,我對我自己的這個見解也就更加深信不疑了。這是在故布疑陣,一看便知。等到發現指環以後,問題就算確定了。很明顯,凶手曾利用這隻指環讓被害者回憶起某個已死的或者是不在場的女人。關於這一點,我曾經問過葛萊森,在他拍往克利夫蘭的電報中,是否問到在錐伯過去的經曆中有沒有過什麼突出問題。你可能還記得,他當時說他沒有問題。

之後,我就開始仔細檢查這間屋子。檢查結果讓我肯定認為凶手是個高個子,並且還發現了其他一些細節:比如印度雪茄煙,凶手的長指甲,等等。因為屋中沒有揪打的跡象,所以當時我又得出這樣的一個結論:地板上的血跡是凶手在他激動的時候流的鼻血。我發覺,凡是有血跡的地方,就有他的足跡。除非是個血液旺盛的人,否則很少有人會在感情激動時這樣大量流血。所以,我就大膽地認為,這個罪犯可能是個身強力壯的赤麵人,後來的事實果然證明我的判斷是正確的。

離開屋子後,我就去做葛萊森疏忽未做的事。我給克利夫蘭警察局長拍了一個電報,僅僅詢問有關伊瑙克·錐伯的婚姻問題,回電很明確。電報中說,錐伯曾經指控過一個叫做傑弗遜·侯波的舊日情敵,並且請求過法律保護,這個侯波目前正在歐洲。當時我就知道我已經掌握了這個秘密案件的線索,剩下的就隻是穩穩捉住凶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