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這樣一個時代,這樣一個地方,我一直從小學三年級住到高三畢業。大學之後就一直住在學校。而高中卻是一切的開始。
沒有人知道青春究竟是什麼,也沒有人知道當青春已經不在的時候,他的青春曾經留下過什麼..
點著幽暗的小台燈,敲打著筆記本的鍵盤,音箱裏放著mika的音樂,我回憶著所逝去的青春。手邊的小鬧鍾,不是的提醒給我現在已然是淩晨兩點半,可是困意卻絲毫沒有侵占我大腦的意圖。隨著一行一行文字的增多,我的故事也逐漸浮出..
【那年秋天,我剛剛開始高三生活。對於我們這樣一個高不成低不就的高中來說,學習似乎從來都與我們無關。請不要誤會,並不是說我們的高三從不學習,而是我們的高三從不像重點高中那麼有學習氛圍。在校園裏,那青澀的戀愛,那貪玩的天性,那運動的活力,那無畏的精神,成為那個學年最基本的旋律。
我叫陸林楠,朋友都喜歡叫我阿楠,我的故事從我的高中生活開始。那一年,作為校團委骨幹,班級團支部書記,早早的,我就被班主任定位是有機會入黨的得意門生。所以每當有團委的活動,我都如常客一樣準時參與,每場必到,甚至被好友戲稱為“檔期最滿的團支書”。還記得那年學雷鋒的日子,全高三團支書和副委員都要去濱海市的福利院慰問,在那,我和六班的副委員一組,負責帶著一組孤兒們講故事。我們席地而坐,孩子們圍著我們,還記得那個時候分給我們的畫冊是《白雪公主》,隻見她打開畫冊,緩緩地向孩子們道來書所說的故事。雖然白雪公主的故事聽過好多遍,但是那天不知道是為什麼,我深深的陷入到這個故事之中,而讓我深陷的,便是眼前這位名叫莊琳的女孩..】
那一年,我18歲,而現在當我開始回憶這段過往的青春的時候,已經是一家外貿公司副經理,這一年,我是28歲。鍵盤繼續敲打著,我的故事,繼續的書寫著..
【她並不是我的初戀,事實上,在那個古惑仔泛濫的年代,逐漸開始受港台文化影響的我們,所謂的初戀甚至是提前到初中階段。那個時候,我暗戀一個叫豔的女孩三年,當我們從初中升學到高中之後,就再也沒見過,但是那份感覺,從沒有變過,以致高中前兩年,我也沒有找女朋友。直到那次我遇到莊琳,我才知道,原來總有一個人會讓你怦然心動。那個時候的愛戀,沒有物質,沒有樣貌,沒有學識,沒有身份,就是簡簡單單的我喜歡你,你喜歡我,然後就在一起了,也沒人知道為什麼會在一起,但是那種簡單的彼此喜歡,構成了那青澀年代戀情的最基本的元素。在孤兒院活動之後,我和莊琳在返校的大巴上聊了許久,甚至到了學校,心裏都不禁暗罵一句:他奶奶的,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上課的時候也沒見時間過的這麼快..雖有不爽,我也不動聲色,下車之後看著她逐漸消失在課間人群的身影,多少有些遺憾,更多的是埋怨:“靠,我怎麼沒跟她要小靈通號?!”】
那個時候能有一部手機是非常奢侈的事情,大部分的同學都用的是小靈通,那是一種類似手機,卻沒什麼豐富功能的產品,隻能簡單的發個短信,打個電話,好點的還能玩個推箱子,貪吃蛇之類的小遊戲。但是即使是這樣,對於很多學生來說,有一部小靈通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因為家裏的緣故,我幸運的成為首批擁有小靈通的同學,雖然不能跟有手機的同學相比,但是也足以羨煞旁人。想到了那個時代用的通訊工具,電腦前的我不禁瞥了一眼手邊的galaxysⅲ,淡淡一笑,心裏想到10年前的自己怎麼會想到有一天會用到功能如此強大的通訊工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