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鴻章以“求強”、“求富”為目的而興辦洋務事業:在19世紀60年代,主要是以“求強”為目的興辦了一批近代軍事工業企業;但到了70年代,李鴻章以“求富”北洋水師海軍公所清為目的興辦了一批近代民用工業企業。
1872年年底,李鴻章創辦了輪船招商局,其目的是收回長江及航海外運權利。它是洋務運動中由軍用企業轉向民用企業、由官辦轉向官督商辦的第一個企業。
李鴻章從興辦軍事工業企業轉向民用工業企業,說明他已經逐漸認識到軍事應以經濟為基礎,這是其洋務思想的一個進步。他創辦這些民用工業企業,多數采取官督商辦或官商合辦的形式,成為我國早期的官僚資本主義力量。
四、籌建海軍
19世紀70年代,我國邊疆危機嚴重。1874年,日本派兵三千人入侵台灣。有識之士認識到了日本的威脅,於是提出了海防的問題。與此同時,英、俄兩國也加緊了對我國新疆的侵略,左宗棠正準備率軍入疆,收複失地,塞防問題也十分重要。因此,朝廷中出現了一場海防與塞防之爭。這時李鴻章主張專顧海防,放棄塞防;左宗棠則主張二者並重。最後,清政府采納了左宗棠的建議。
1875年5月30日,清政府便命李鴻章和兩江總督沈葆楨分別督辦北洋和南洋的海防。1879年,沈葆楨去世,於是籌辦海防的大權便全部落在李鴻章手裏。
關於如何籌建海軍的問題,李鴻章在1874年的《籌議海防折》中提出了四項建泌以購船為主建海軍;強調購置鐵甲大兵船;各要口添設一二艘即小型炮艦;裁撤各省舊有水師之紅單、拖罟、舢板、艇船。從1875年至1879年,李鴻章委托總稅務司赫德,從英國阿摩土莊兵工廠訂造了八艘小型炮艦,以備守口之用,另從該廠訂造了兩艘巡洋艦。同一時期,福建船政局造船七艘。
於是在1879年,日本正式吞並琉球,並有窺伺台灣、朝鮮之意,於是清政府命李鴻章速購鐵甲船。
1879年11月,李鴻章從英國訂購的鎮東、鎮西、鎮南、鎮北四炮艦來華。1881年9月、10月,從英國訂購的鎮中、鎮邊兩艘炮艦和超勇、揚威兩艘巡洋艦也先後駛回,這樣,加上原有的船隻,總數已達十四艘,北洋海軍初具規模了。
1884年,中法戰爭爆發,法國軍艦襲擊馬尾軍港,福建水師全軍覆沒,南洋海軍也受到一定的損失。於是,清政府便希望北洋海軍盡快建成,李鴻章深表讚同。1885年10月,清政府又設立了海軍衙門,由醇親王奕總理海軍事務,任命奕和李鴻章為會辦。但實權卻掌握在李鴻章手中,他以整頓海防為名,加緊建設北洋海軍。
1885年以後,北洋海軍共購進艦艇十三隻,其中包括1885年到達中國的鐵甲艦定遠、鎮遠、濟遠,以及後來的致遠、靖遠、經遠、來遠四艘巡洋艦和六艘魚雷艇。
1888年,這些艦隻全部抵達天津大沽。這樣,北洋海軍加上原有的艦船已達二十五艘,於是北洋艦隊宣布建成。此後還建成旅順和威海衛兩個海軍基地。
1895年,甲午中日戰爭爆發。李鴻章卻采取消極避戰、保存實力的作戰方針。結果,在黃海海戰中,北洋艦隊損失慘重。威海衛陷落之後,北洋海軍全軍覆沒。李鴻章苦心經營了幾十年的海軍,到頭來還是一場空。
五、力保和局
在近代中國外交史上,李鴻章是一個悲劇性的外交人物。李鴻章在外交上堅持“力保和局”的宗旨,實行“外須和戎”的方針。
19世紀70年代,中國邊疆危機日重。1870年8月,李鴻章被任命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集軍事、外交大權於一身。1874年,日本侵略台灣,高山族人民奮起抵抗。但李鴻章卻害怕事件擴大,認為台灣是海外偏隅,不值得大動幹戈,主張與日本簽定和約。在中日簽訂《台事專條》後,日本得寸進尺,企圖吞並琉球。李鴻章認為琉球是彈丸之地,對其不甚重視。1879年,日本占領了琉球,並改名為衝繩。
在日本侵略台灣時,英國也在進行挑畔,結果發生了“馬嘉理事件”,並借機勒索。清政府派李鴻章與英國公使威妥瑪談判,李鴻章擔心和局破裂,於是在1876年與威妥瑪簽訂了《中英煙台條約》。條約規定清政府賠款二十萬兩白銀,允許英國人到雲南等省遊曆,開辟印藏交通等。這一條約為英國入侵雲南、西藏等地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