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皇宮中的特殊人群(5)(2 / 2)

(1)自春秋戰國到秦漢時期。以東漢時期為高潮。

這一時期,君主專製製度在中國已基本確立,有關宦官的機構設置及選用、賜爵、秩俸、升遷、管束、賞罰等各項製度也漸次成熟。與之相聯係,宦官人數迅速增加,宦官階層內部的分化日趨明顯,部分宦官地位上升,躋身於官僚行列,進而使之同時具有了君主家奴與朝廷官員的雙重身份。作為一支新崛起的政治力量,宦官集團越來越多地幹預政務,並因此與外廷官員產生激烈的矛盾與衝突。秦有趙高,漢有十常侍,宦官幹預朝政乃至操縱國柄的現象愈演愈烈,宦官專權對於國家政治所造成的危害逐漸顯現。其結果則出現了東漢末年朝廷官員與內廷宦官的長期爭鬥,宦官勢力伴隨著東漢的滅亡而遭到毀滅性打擊。(2)自魏晉南北朝到隋唐,以唐朝時期為高潮。自東漢末年遭到毀滅性打擊之後,宦官勢力在分裂割據與王朝更迭頻繁的情況下雖幾經浮沉卻綿延未絕,甚至在一定條件下還有新的發展。在這期間,北魏王朝的宦官勢力曾一度興盛。不僅任職範圍大大突破了傳統的限製,由奉侍帝王的內廷官職擴展至外廷朝職與軍職,而且常常能夠把持乃至專擅朝政,恰如《魏書·宦官傳序》所言:“魏氏則宗愛弑帝害王,劉騰廢後戮相,其間竊官爵,盜財賂,乘勢使氣為朝野之患者,何可勝舉?”其原因則大致與北魏政權的迅速“漢化”密不可分,一方麵北魏政權在漢化的過程中廣泛接受了漢族政治體製,並連同與封建專製密不可分的宦官製度接受過來:另一方麵,北魏統治者在漢化的過程中曾遭到來自鮮卑貴族的抵製,而在推行漢化政策迫切需要大批人才的前提下,君主極易把選用人才的目光投向既了解漢族政治體製,又比較信任的“家奴”。另外,北魏時期政局動蕩不安及母後臨朝局麵的出現,也為宦官參政敞開了方便之門。至北魏末年,貴族爾朱榮發動兵變,將臨朝稱製的靈太後連同被其寵信的宦官及公卿百官二幹餘人一起誅殺。這是繼東漢以來,宦官勢力遭到的第二次毀滅性打擊。隋唐大一統的強盛帝國建立後,宦官製度的發展又走上了如同東漢王朝相類似的老路,但其體製更趨係統完備,勢力更為猖獗。尤其是唐朝中後期,宦官專權局麵愈演愈烈。內廷宦官與外廷朝官的“南衙北司”之爭長達數十年之久,大大加深了唐代後期的政治危機。最終唐末權閹與唐王朝一起相伴走上了覆亡之途。

(3)自宋元而至明清,以明朝時期為高潮。

自五代十國而至宋元時期,宦官雖然也較多地參預政務,但就其發展情形與幹政的嚴重程度看,遠遜於漢唐。進入明代,宦官勢力的發展又急劇膨脹,就機構之龐大、人數之眾多、權力範圍之廣泛、地位勢力之顯赫等幾方麵言之,更是達到了空前絕後的程度。從明初的“土木之變”、“奪門之變”,直至晚明的“紅丸案”、“梃擊案”、“移宮案”,宦官以及依附於宦官的“閹黨”都在其中起到舉足輕重的關鍵作用。這大致也顯示出宦官勢力在明代已經全麵地介入到國家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等各個領域。明代宦官專擅朝政局麵的出現,嚴重激化了統治集團內部的矛盾,加速了明王朝衰亡的進程,以至於清初統治者認為“明亡不亡於流寇,而亡於宦官。”

清初統治者從明朝的宦官之禍中汲取了教訓,連續不斷地發布一係列有關嚴厲管束宦官的敕諭,進而對傳統的宦官體製進行了較大改革,形成了嚴禁宦官幹政的“祖製”、“家法”,並大力裁減宦官人數,盡量壓縮宦官機構,明確管理宦官的法規條例。這些措施在清朝統治前期曾起到明顯效果,但隨著後期“母後垂簾”局麵的出現,宦官又獲得了幹預朝政的有利契機。安德海、李蓮英等上層宦官借當政母後之勢,頤指氣使、權勢熏天。然而,中國社會的發展此時已麵臨著巨大的變化,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思想漸趨深入人心,宦官當政已經失去了現實的基礎。隨著“辛亥革命”推翻封建帝製,延續了數千年之久的宦官製度終於被埋進了曆史的墳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