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力選拔人才的同時,李世民還進行了法製的改革和建設,采取了慎刑寬法和嚴格加強法製的措施。為實現大治天下的治國方針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創造了良好安定的社會環境。
李世民將賞功罰過作為法製改革的標準,任命房玄齡、長孫無忌在參考《武德律》的基礎上製定了封建社會最完備的法典《貞觀律》。後來長孫無忌又在李世民的支持下,組織了19名法學專家為《唐律》作注,完成了《唐律疏議》。五代以後的各朝法律大都以此作為藍本相應增刪。
此外,《貞觀律》還是唐朝的憲法,它包括“律、令、格、式”,從國家製度到社會經濟生活,以及民間的婚喪嫁娶等方麵,都有詳細規定。凡是違犯律、令、格、式的,一律按法律處理。《貞觀律》規定了1546條國家的製度和政令,稱之為“令”;又將武德九年的製救從3000條精簡為700條,規定了文武百官的職責範圍,作為考核官員的依據,稱之為“格”;還規定了尚書各部和諸寺、監、十六衛的工作章程,稱之為“式”。
同時,李世民又親自選拔了一批正直無私、斷獄公平的人擔任法官,並親自檢查法官對案件的處理情況,以保證律、令、格、式的貫徹執行,並將死刑的終審權收歸中央,以免出現冤案。同時,唐太宗還規定對死刑要三次上報中央,被批準後方可執行。
製訂法律以後,李世民以身作則,執法如山,對自己的親屬和部屬要求非常嚴格,如有觸犯刑法者,嚴格依法處理,從不私枉法。這就使得法律得以順利地貫徹,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中起了積極的影響和作用,使貞觀初期逐漸形成了執法嚴肅,令行天下的好風氣。
唐太宗提倡戒奢崇簡,並以身作則。他即位的第二年,關內發生了嚴重幹旱,百姓無以為生,隻得賣兒賣女。唐太宗知道後,立即下令用自己專用財物贖回被賣出的孩子,歸還其父母。唐太宗即位後,居住的還是隋朝建造的宮殿,這些宮殿大都破舊不堪。作為一個新王朝的君主,李世民本來可以大興土木,另建新的宮殿,加上他自己患有“氣疾”,住房地勢偏低,夏李暑熱,常常犯病。大臣們勸他重建高樓深苑,他嫌勞民傷財,沒有同意。
唐太宗還嚴厲禁止厚葬和奢侈行為,因而逐漸形成崇尚節儉的風氣,出現了一大批以節儉聞名的大臣,這就減輕了國家和人民的負擔,促進了社會經濟的恢複和發展,為休養生息、社會安定創造了條件。李世民還特別重視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
當時,由於長期戰爭的破壞和自然災害的影響,經濟破敗、民戶凋殘。麵對這種困境,唐太宗一方麵大力提倡戒奢祟簡,節省開支;另一方麵又積極地推行輕徭薄賦,與民休養生息的政策,使農民得以逐步恢複生產,重建家園。他全麵推行、推廣均曰製,招撫失去逃亡的農民,給他們土地,鼓勵他們從事農業生產。為解決耕地不足的問題,他一再縮減苑囿占地麵積,以增加農民耕地。由於均田製得到貫徹、推行,貞觀年間的農民生產得到了迅速的恢複和發展。為減輕農民的賦役負擔,碰到自然災害,牽世民還下令減免租賦,同時還大力倡導興修水利,以增強抵抗自然災害的能力。
在經曆了隋末農民起義,地主軍閥混戰和唐朝統一天下的戰爭後,全國勞動力昔遍缺乏。為了增加人口,唐太宗下令將男女結婚的年齡提前,規定男20歲、女15歲就可以結婚,並把婚姻和戶口的增加列為考核地方官員政績的一個標難。這就迅速增加了全國戶數,為農業生產提供了大量的勞動力。
由於唐太宗采取了一係列有利於農業發展的積極措施,使社會經濟很快得到了恢複。貞現初年,中原一帶還是“茫茫千裏,人煙斷絕,雞犬不聞,道路蕭條”,到貞現中期中原出現了牛馬遍野、豐衣足食、夜不閉戶、道不拾遺的升平景象,成為被曆代所稱道的太平盛世。由於社會經濟得到了恢複和發展,唐朝在當時世界上的地位和影響日益顯著,燕為以後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
以人為鏡從諫如流
“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這是唐大宗的名言。唐太宗作為一個擁有生殺予奪大權的皇帝,能夠做到虛懷若穀,從諫如流,是中國曆史上的皇帝中,比較少見的一個皇帝,他不拘一格,知人善任,而且將相和睦,同心輔政,貞現君臣的所作所為,成為後世稱頌的楷模。
由於唐太宗虛心納諫的開明作風,使朝廷中出現了一大批敢於直諫的大臣,貞觀前期著名的有魏征、王圭、杜如晦、房玄齡等,後期著名的有馬周、劉泊、褚遂良等。這些人對當時的政治形勢起了良好的作用和影響,其中最傑出的當數魏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