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禁煙外,嘉慶對外商偷運白銀出洋問題亦高度重視。十九年,蘇勒額奏稱:洋商每年將內地足色銀兩私運出洋,複將低潮洋錢運進中國,任意欺蒙商賈,以致內地銀兩漸形短絀,請嚴加禁止白銀出洋。嘉慶帝認識到,若將內地銀兩每年偷運出洋百數十萬,歲積月累,於國計民生均有關係,命令粵督立即查明每年洋商偷運白銀出洋的實數,訂立章程,嚴密禁止。
嘉慶朝的保守政策
嚴行礦禁
中國自古東臨太平洋,北接荒蕪人煙的西伯利亞,西北是塔克拉瑪幹大沙漠,西南為喜馬拉雅山,在這樣一個封閉的環境之內生存,養成了國人含蓄內斂、保守中庸、消極忍耐的農耕性格。故曆朝封建政府皆重農抑商,重倫理文采,輕科技實用,拒絕蓬勃的商業發展。
嘉慶自然也不例外。他對待開礦,一開始就擺出了極其嚴峻的態勢,因為他害怕“滋生事端”。嘉慶親政後第一次接觸有關礦業問題是在嘉慶四年(1799年)三月,兩廣總督吉慶針對民間私采生銅一事上奏疏稱:“廣東采挖黎地石碌銅斤,試辦一年,額已短缺,且該處濱海臨洋,多人前采,恐致滋生事端,似應亟行停止。其省局鼓鑄,仍請運用滇銅。”
他立即批複說:“所辦甚妥,所見極是。仍用滇銅,不必開采。”嘉慶批複的文字雖然不多,但觀點鮮明,態度也很堅決。廣東省在乾隆初年獲得開發礦業的權利,原本來之不易,因為這是當時兩廣總督鄂彌達會同巡撫楊永斌,帶頭向頑固守舊的禁礦派發起了猛烈衝擊的結果,這在我國礦業史上有“鄂氏三疏”之稱,從而使廣東成為繼雲南之後經廷議獲準全麵開發礦業的省份。可是嘉慶剛親政,便將這一可喜的勢頭壓下去了。自此以後,嘉慶便在礦業政策上不斷倒退,變得愈來愈頑固和僵化。
嘉慶十四年八月,直隸提督薛大烈等查獲民人路成章私運大批生銅,據稱係購自八溝那個地方,本來打算運到京城裏去賣掉的。此事居然也驚動了日理萬機的嘉慶,竟將此列為要案,親自進行處理。他立即指示薛大烈即日趕赴八溝,盡快查明該地是否確有銅礦,是否有人違禁私挖,抑或是販自別地。薛大烈倒也聰明,他很快就聯想到嘉慶六年平泉州四道溝曾呈請開采銅礦而未獲準之事,隨即查實這批私運生銅確實是從四道溝私挖之礦所得。薛大烈馬上又跑到四道溝,將私采銅砂的徐振等人拿獲歸案。嘉慶聽說薛大烈查明白了,竟像打了勝仗一樣高興,一麵讚揚薛大烈“能於多年舊案記憶明確,辦理不致費手,尚屬能事”,命交部議敘,參與查緝有功的李學周等人,亦命優先升補;另一方麵對緝獲各“犯”,命解赴熱河,交軍機大臣會同行在刑部審擬具奏,對在逃各犯,著熱河道等嚴緝歸案審辦。此案從發現至審結,嘉慶一抓到底,突出地體現了一個“嚴”字。
另外,嘉慶不僅對金、銀、銅、鉛等金屬礦禁得很嚴,就連日常生活及鼓鑄冶煉所必需的煤礦,也屢諭禁采,即使是小規模的開采,亦不予允準。嘉慶十一年(1806年)十一月,科布多參讚大臣恒伯奏稱:洪果爾托洛海山產煤甚旺,民人內有情願前往挖取者,請旨限以30人前往開采。嘉慶則立即批駁說:“所奏非是。口外蒙古地方,向無開挖煤窯之例。洪果爾托洛海山在紮哈沁牧界以北,伊等平日雖不在彼住牧,如準民人挖煤,相沿日久,民人積眾,難免不滋生事端。所奏不準行,並著申飭。”對於旗人申請采煤,嘉慶從寬裕旗人生計出發,雖曾網開一麵,有所寬容,但仍有諸多限製。
嘉慶推行這種消極倒退的禁礦政策,在廷臣中並非無人反對,隻不過是人數較少,又不敢與他正麵衝突罷了。
禁止流民出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