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高血壓的防治(2)(3 / 3)

本檢查的I臨床意義及判斷標準:①正常腎:俯臥位呈橢圓形,內外側顯影清晰,內側中間稍凹陷。左腎略高於右腎,腎門相當於第1、2腰椎水平。放射性分布均勻、腎門區略稀疏。②占位性病變:腎外形擴大或失去正常形態,可見放射性缺損或密度減低區。見於腎腫瘤、腎膿腫及多囊腎。③腎位置異常或畸形腎:如馬蹄腎、遊走腎、盆腔腎等。④腎結核:可顯示放射性缺損或整個。腎髒不顯影。⑤其他:可鑒別腎上腺皮質增生或腫瘤。

腎動脈血管造影的意義

腎動脈造影分為導管法和選擇性腎動脈造影兩種,方法與步驟如下。

(1)導管法腎動脈造影:作股動脈直接穿刺或切開,將導管插入股動脈內,使其尖端達第12胸椎、第1腰椎平麵。以高速度注入造影劑30~40毫升,並攝片,至少每秒攝1張,連續攝3~4張,於注射後15秒作腎實質攝片。徐徐拔出導管,同時壓迫穿刺點並縫合動脈及皮膚切口。

(2)選擇性腎動脈造影:與上法相同,但根據需要可將導管分別送人左、右腎動脈(相當於第1腰椎水平),並做選擇性腎動脈造影,每側注射60%一70%泛影葡胺5~12毫升;欲顯示腎靜脈時應注射造影劑20~25毫升,連續攝片要求同上。本法優點是病人反應較少,較安全,避免了主動脈其他分支與腎動脈的相互重疊,對側腎也不受造影劑的影響;缺點為迷走血管及多源性動脈病變不易發現。

注意事項:

(1)穿刺、插管應防止產生血腫、動脈炎及栓塞。造影後局部加壓24川、時。

(2)如已有廣泛動脈硬化、糖尿病或過去有過血栓和二尖辦病變者,插管時間不宜過長,手術後可靜脈滴注肝素100~150毫克。

(3)造影劑濃度不可過濃,以免引起急性腎功能衰竭、橫斷性脊髓損害和低血壓等並發症。

(4)選擇性造影不能作高壓注射,以免引起血管破裂。

(5)造影後應密切觀察24小時,以便及時發現和處理並發症。

禁忌證與並發症:碘過敏,肝、腎功能明顯損害,主動脈高度硬化等,均為禁忌證。可能發生的並發症為:①大出血,見於動脈瘤和高血壓等。②腎功能損害或暫時性抑製。③下肢截癱。④造影劑注入動脈外,引起疼痛。

臨床意義:

(1)有助於不明原因的血尿、腎血管疾病、迷走血管壓迫輸尿管的診斷和定位。

(2)有助於腎腫瘤與腎囊腫或腎上腺腫瘤與腹膜後腫瘤的定位和鑒別診斷。

哪幾種症狀性高血壓可行手術治療

症狀性高血壓的防治主要應針對原發病。單側腎髒病變、腎髒腫瘤、腎動脈狹窄、泌尿道阻塞、嗜鉻細胞瘤、腦部腫瘤、腦部外傷、腎上腺皮質腫瘤或增生、主動脈縮窄和多發性大動脈炎等可實行手術治療。及時而成功的手術治療可使血壓下降。

什麼情況下症狀性高血壓不宜手術治療

下列情況的症狀性高血壓不宜手術治療:

(1)急性腎小球腎炎的症狀性高血壓。

(2)慢性腎小球腎炎的症狀性高血壓。

預防重點在於高血壓病的預防和及時有效的處理。高血壓病如血壓能經常保持在正常或接近正常亡21.3/13.3千帕(160/100毫米汞柱)以下,則高血壓性心力衰竭不易發生,病人可長期保持一定的勞動力;如血壓呈進行性升高,則心髒受損越來越重,最終將會發生心力衰竭,喪失勞動力或死亡。

高血壓性心力衰竭的原因

凡伴有長期血壓升高的疾病均能引起高血壓性心力衰竭,如原發性高血壓和各種繼發性高血壓。但由於高血壓中以原發性高血壓多見,故臨床上所見本病多由原發性高血壓引起。應當指出的是,對繼發性高血壓引起者,其心髒病不能視為單純的高血壓心力衰竭,因為導致繼發性高血壓的原發病也可引起心髒病變,如腎小球腎炎既能導致繼發性高血壓,也能引起腎髒病性心髒病變,即使在原發性高血壓弓I起的高血壓心力衰竭中,也有其他因素參與導致心力衰竭的發生,特別是長期的血壓升高促使動脈粥樣硬化,這必然會影響高血壓性心力衰竭的發生發展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