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世紀初期,蒙台梭利就已經提出3歲前教育,她甚至也強調兩歲以前更重要。因為,兩歲是邁向3歲的前站,假如前站沒有播下良好的種子,又怎能期待下一步開出燦爛的花朵呢?所以說,從出生到兩歲這短短的兩年間,也是非常的珍貴了!
蒙台梭利認為,孩子從生命之初就不僅開始有了肉體,也同時有了精神,孩子是同時擁有精神生命與肉體生命的。所以,她提出,生命的開始既然是始自受孕的那天,幼兒教育(胎教)也該從那一天就開始。這種想法在當時極為超前。
所以,一個生下來資質優異的兒童,假如缺乏後天良好的教養,他的發展也會非常有限。
人類運用潛能的比例,也可以看出聰明的程度。據精神科醫師指出,普通人隻使用了潛能總數的4%,所謂“天才”的人,卻使用著更多的潛能比例,父母如果能夠幫助孩子充分開發潛能,實際上就是在“製造天才”了。
因為蒙台梭利看到了這個現象,所以她主張以“提早教育”和“感官訓練”來開發兒童的潛能。她設計出了符合兒童不同階段的各類教具,使兒童借著親自操作的機會,提高基本智力,同時也達到開發潛能的目的。
側重感官訓練的原因是人類的學習始自感官(視、聽、味、觸、嗅等五覺)的直接接觸(具體),例如一生出來就會吸吮,小孩子喜歡用手去摸東西(由具體到抽象),所以,增加兒童智力的第一步就是培養他感官機能的敏銳性。
蒙台梭利以“吸收性心智”的有無,把人生的幼兒期和其他時期劃分開來。幼兒期工作的重要性超過其他時期的教育,在那裏有著成人心理與行為方式的幾乎一切秘密。
俗語有“三歲看大,七歲看老”的經驗說法,但從文化與知識中證明它,卻是人們幾千年文明史後的當代發現。所以,幼教工作者應當是最好的專家。
但是,遺憾的是,人們所做的恰恰相反——對幼兒教育投入的力量最少。而且,做幼教工作的人,又似乎總是比從事其他職業的人差,這就使人類自身的發展速度放緩。
近20年來,科學技術的進步和大腦生理學家的研究,證明了蒙台梭利所說“人到3歲時在智力和性格上已經定型了60%”的道理,也知道了她為什麼說“兩歲以前更重要”的原因。
所以,在孩子的童年,如果父母不培養他健全的人格,期待他長大後能夠擁有健康成熟的處事態度也隻能是一廂情願而已。
孩子更喜歡“工作”
兒童的“工作欲”正象征著一種“生命的本能”,在順境下,工作這種本能會自然地從內在衝動中流露出來。
蒙台梭利的教育原理可用“工作”兩個字來綜合,這裏所說的“工作”與通常所理解的概念有所不同,它泛指一種手腦結合、身心協調的活動。
蒙台梭利認為,工作是人類的本能與人性的特征。她聲稱在“兒童之家”發現了一件令人驚訝的事實——兒童竟然“喜歡工作甚於遊戲”。兒童喜歡操作教具,並從教具中得到滿足與樂趣,毫無厭惡與疲倦的表情。
她說:“兒童的‘工作欲’正象征著一種‘生命的本能’,在順境下,工作這種本能會自然地從內在衝動中流露出來。”她認為,兒童的工作與成人的工作性質並不相同,它有以下特征:
1.遵循自然法則,服從內在的引導本能;
2.無外在目標,以“建構為人”或稱自我實現、自我完美為內在目標;
3.是一種創造性、活動性與建構性的工作;
4.需要獨立完成,沒人可替代或幫助完成;
5.以環境為媒介來改進自己,形成自己與塑造自己的人格;
6.依自己的方式、速率進行,為自己的內在需求而重複;
蒙台梭利認為,“工作”的目的是訓練孩子的手眼協調,做事聚精會神,而且能有秩序地完成一件工作的能力。同時,也借助於四肢的活動,使孩子的人格、智力與體能同時得到發展。
對孩子來說,他的“工作”目的是為完成自我。所以,當孩子嚴肅地做麵前的那個工作時,父母千萬不能認為那是毫無意義的。其實,在他看來,他是在做著一件神聖的事。
蒙台梭利認為,幼兒期的各種感覺練習及日常生活技能的練習等自發的活動,都是工作。工作可充當中介作用,將傳統教育中根本對立的兩個概念“自由”與“紀律”有機地聯係與統一起來。也就是說,工作可以促進非壓迫、非強製的紀律的形成。
蒙台梭利還具體分析了工作之所以能促使孩子紀律形成的原因:
首先,從生理的角度講,工作有助於兒童肌肉的協調和控製。兒童之所以能遵守紀律,實際上意味著他們具有正確支配自己行動的能力,而幼兒最大的困難是缺乏這種能力,通過各種工作可起到協調、控製肌肉的作用。
其次,從心理的角度講,工作有助於培養兒童的意誌力。兒童服從紀律的先決條件是有一定意誌力的,因此,意誌和心靈的形成必須先於服從,而使兒童全神貫注於作業則是培養意誌的一個途徑。在工作過程中,對意誌的激發和抑製的能力就可得到發展。
最後,工作有助於培養兒童的獨立性。所謂“獨立性”,即能自我支配,依靠自己的器官滿足自己的欲望和要求。如果使兒童沉浸於工作,使他們學會“依靠自己”,從工作中獲得樂趣,滿足自己的欲望,這樣,人人都會專注於自己的工作,兒童之間沒有嫉妒,沒有爭吵,良好的紀律就體現出來了。隻要兒童自發地工作,在工作中,他就會學會尊重他人的工作權力。並且能夠懂得“善”和“良好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