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來自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的統計資料表明,近年來,青少年犯罪總數已經占到了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歲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總數的70%以上。教育專家分析說,心理上的狹隘、自私、惟我獨尊、好占上風是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內因,而不良社會環境的熏染、錯誤的家庭教育方式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缺乏則是不容忽視的外因。
綁架、殺人、偷盜、勒索、販毒……這些犯罪像毒瘤般破壞著社會的軀體。有一些人,在升學壓力、家庭破裂、壞人教唆、不良傳媒等影響下,在不知不覺中變得自私、貪婪、殘忍,甚至把罪惡之手伸向同伴、至親的長輩、無辜的他人……
2000年1月17日中午,浙江省金華市第四中學17歲的高二學生徐力放學回家,母親吳鳳仙開始不停嘮叨他的學習成績排名問題。總覺得母親給自己壓力太大的徐力於是操起一把鐵榔頭,將母親殺害。"好學生徐力殺母"案一度震驚全國,最後他被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從出生開始,父母便對我們傾注了無限的愛和希望。我們與父母之間,本應該是親密無間的親人、朋友。隨著年齡的增長和閱曆的增加,我們對父母的一些做法開始有了自己的看法,不再對他們的教導言聽計從,有時候甚至在父母麵前表現出一些過激的言行。有時候,他們愛我們的方式令我們反感,甚至他們的愛對我們來說已變成了一種負擔。我們拒絕以"愛"的名義來壓製青春的個性,但不應拒絕父母與子女間那種血濃於水的真摯情感。我們可以不認同父母的教育方式,但應該在諒解父母的前提下,通過真誠的溝通、協商,讓父母明白自己的想法,知道自己想要什麼、不想要什麼。在對話的過程中,我們也會明白父母的良苦用心。
徐力弑母案件是親情的極度扭曲,是不道德的,觸犯了《刑法》,受到了法律的嚴厲製裁。它以生命的代價給我們敲響了警鍾,我們不應漠視親情,對生命、對父母的養育之恩麻木不仁。同時,我們要提高自己的心理素質和法律意識,不要因為一時的衝動而做出令家庭、令社會痛心的事情。不應該讓類似徐力弑母的案件再次重演。
2001年3月2日下午,包頭市東河區某中學兩名初三學生,在班級衛生掃除中追逐耍鬧,其中一位不小心將另一位的毛衣撕開一個小口,兩人於是互相推搡爭執。老師將他們帶回辦公室進行勸導,兩人均表示和解。不料,放學後,在三名同學的慫恿下,毛衣被撕破的同學再次追上對方要求賠件新毛衣,對方不答應,兩人又扭打在一起。廝打中,毛衣被撕破者手握借來的小刀揮舞捅紮。據當時在場的同學講,由於天色已晚,誰也沒有看到刀子,也沒看到被紮者受刀傷。被紮的同學後來經醫生檢查才發現,他的頸部和左前胸各中一刀,最後因搶救無效而死亡。
我們來自不同的家庭、不同的社區,甚至是不同的城市、不同的國度。大千世界,芸芸眾生,我們不約而同地相聚在同一所學校,同一個班級中共同學習,共同生活,這本身就是一種難得的緣分。
年少的我們,洋溢著青春的活力,在與同學的交往中,我們活潑、熱情,但容易衝動,做出莽撞的事情,在不經意間傷害了別人。學校生活中,同學間的摩擦在所難免。如果我們為了一點小事就動刀動槍,那麼,學校將會淪為可怕的黑社會。在沒有安全感的環境中,我們也無法正常地學習。違法犯罪的人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最終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校園生活中,我們應該學會文明的交往方式,不做有損於他人的事情;應該自覺抵製同伴的不良誘惑,學會獨立地判斷是非曲直;應該對校園暴力說"不",拒絕用暴力解決同學間的矛盾衝突,珍視同學友誼。
魏某是菏澤市李村鎮魏樓村人,2000年6月來青島後,認識了劣跡斑斑的張某,並成了好朋友。6月14日下午,兩人來到四方區海泊河公園伺機搶劫,碰巧遇上了一個來青島辦事的海陽農民。兩人將其騙到溫州路長途汽車站的地下通道處。張某先上前連打了受害人幾個耳光,並搶走了50元錢,魏某見搶錢這麼容易,也上前從受害人的錢包裏搶了100元。兩人逃離現場後,魏某分得贓款50元。
警方接到受害人報案後,於當天晚上將魏某抓獲,並追回贓款46元。法庭考慮到魏某係初犯,給予從輕處罰,以搶劫罪判處魏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元。
因劫得50元錢,18歲的少年要蹲班房一年。魏某在法院宣判後,對自己一時交友不慎參與搶錢的犯罪行為後悔不已。社會生活中,我們總會遇到形形色色的人。有些不法分子經常利用我們青少年閱曆淺、涉世不深、思想單純的特點,引誘、教唆我們去做一些違法犯罪的事情。如何識破陷阱,保護自己是我們在社會生活中必須學會的一項本領。我們要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知道什麼事情可以做,什麼事情不能做。同時,要養成艱苦奮鬥精神,不貪不義之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