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品折扣,隻要能保證商品的價格等於或者略低於平均成本的價格,對廠商還是有利的。因為,他們可以通過上品折扣這樣的地方清除庫存,加快貨物和現金的流通,也能夠吸引不同層次的消費群體,擴大市場占有量。所以,能利用“上品折扣”進行銷售的商人是精明的,他們懂得富人和窮人消費者剩餘不同,懂得要想占有市場上絕大多數的顧客群體,就要盡量使“所有的價格都是為每位顧客量身定做”,即“對於能夠承受高價位的消費者收取最高的價格,而對隻能承受低價位的消費者實行最適合售價”。
從2003年,北京的各個城區就陸續出現規模不一的上品折扣店。至今為止,已經多達幾十家。據悉,在這些店麵裏,商品多為各大商場中的換季商品、廠家庫存。品牌折扣幅度較大,非常適合大眾化消費。
上品折扣店的興盛,還帶動了北京其他折扣店的出現。以LCX國際精品折扣店為例,它在上品折扣之後出現,但其折扣幅度竟也高達1~5折。尤其是它有各種國際知名品牌服裝、鞋和包袋,絕大多數商品均為一線品牌,打完折後均在幾百元左右。
品牌產品外加商家的差別定價,這兩點足以讓消費者被迷惑,不顧一切地湧入“上品折扣”進行消費。麵對名牌集中、價格低廉的商品,眾多消費者都乘興而來,滿意而歸,而商家同樣在這種銷售中獲得利益。因此,市場上普遍出現“實惠、低價”的上品折扣店,也就不足為奇了。
超市裏的兌獎券——信息不對稱
一家飯店打出招牌:“明天吃飯不要錢!”
第二天,這家商店果然食客如雲,賓朋滿座,好生熱鬧。等到眾人酒酣飯足之後,準備動身離開之時,店主人出現,道:“請大家不要忘了結賬。”
眾人不解,問店主怎麼不守信用,店主道:“告示上寫的是明天吃飯不要錢又不是今天。”
這則笑話反映的是我們在日常經濟生活中經常會遭遇一些“溫柔的陷阱”,讓我們深陷其中,無可奈何。
李先生在一家超市購買了一大包某品牌方便麵。回家後,他發現其中有一包中了該公司“大骨贏家”促銷活動的四等獎。根據兌獎內容,他可以再獲得半包方便麵。
於是,李先生依據獎券上顯示的“去購買處領取中獎方便麵”的提示,來到超市進行兌換。工作人員表示,該獎項需兩張獎券一同使用才能換取一小包方便麵。
“我認為不對,食品怎能半包發獎。我認為,在五連包中中了一個四等獎,就應該獎勵五連包的一半,也就是2個或3個小包裝。”
麵對堅持領獎的李先生,店方找出一包方便麵,掰出半包後,遞給了他。
“這種方便麵怎麼吃呀,這不是侮辱人嗎?”一怒之下,李先生將整包方便麵扔在地上。隨後,雙方發生衝突。最終,在店方要求下,李先生賠償了另外半包方便麵的價錢。
李先生認為,生產廠家的獎項設置非常不合理,“食品怎能設置無法領取的半包獎項。若中了半瓶礦泉水,你咋分呢?”
該公司市場部工作人員表示,確有這種“半包獎”的獎項設置。它有兩種兌獎方式,可以集齊兩張獎券換取一整包獎品,或者再出一半的價錢兌換一整包獎品。另外,在兌獎券上也標明了“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無論是飯店裏的眾食客還是買方便麵的李先生,都是夠倒黴的,攤上這種事隻能埋怨自己晦氣。生活中,商家的低價限量銷售、打折銷售、贈送禮品、購物返券等的優惠酬賓活動,更是讓消費者如墜煙海不辨東西。在這場銷售者與消費者的終極博弈中,消費者難道就沒有勝出的把握嗎?
商家和消費者作為買賣的雙方都是理性的經濟人,最終目的都是想讓自身的利益最大化,而我們在實際生活中卻發現消費者卻總處於劣勢地位,這是為什麼呢?
信息經濟學的理論認為,這主要是由於雙方信息的不對稱造成的。所謂信息不對稱,就是指雙方對商品掌握的信息的多少和深入程度不一樣。信息經濟學認為,信息不對稱造成了市場交易雙方的利益失衡,影響社會的公平、公正的原則以及市場配置資源的效率。在商家和消費者對商品所了解的信息中,商家總是比消費者要多得多,消費者了解到的隻是商品的款式、顏色、大小等外觀特點,對於其真正的實際情況,就無法了解的確切了,而隻能通過商家的宣傳來了解。
此外,信息經濟學的價值不在於揭示了信息不對稱,而在於說明了信息和資本、土地一樣,是一種需要進行經濟核算的生產要素。因此,你要想獲得更多的信息,就必須付出更多的成本。交易雙方實際上是在進行無休止的信息博弈。俗話說,“隔行如隔山”,這座山其實就是信息不對稱,而要獲得這些信息是要付出成本(代價)的。商家的優勢就是在於對商品信息和營銷策略的占有,而且信息占有量要盡可能多的大於消費者,隻有這樣才能保證在每一次交易中獲利。所謂“買家沒有賣家精”正是這一個道理。知己知彼方能百戰百勝,在這場博弈一開始,消費者占有信息的劣勢地位就注定這次較量的失敗。當然,如果讓消費者意識到自己受騙的商家絕非高明的商家,因為他的顧客越來越少;真正高明的商家會讓消費者心甘情願地上當,且渾然不覺。
在雙方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處於信息劣勢的一方總會處於博弈的劣勢。而我們常常會把這歸咎於受害者,說是貪小便宜,在利益麵前失去理智惹的禍。在經濟學上卻不能這麼說,因為在利益麵前,任何人都會心動的,經濟學上的理性人永遠不會失去理性,即永遠都會朝著有利於自己的方向作出選擇,他掌握的信息達到什麼程度,他便會作出和自己掌握的信息相一致的選擇。如你和一個美女一見鍾情,就是你被美女表麵信息(美麗動人)所打動,但是結婚後才發現她好吃懶做,而且蠻不講理,如果你早早就知道她的這些信息,你是絕對不會愛上她的。
知名作家李福亮有一篇文章叫《小心鹿》,在開頭說道“鹿實在是美麗得讓人心動。我一直感到,形容女孩子可愛的最有表現力的一句話就是‘她的眼睛像一隻受驚的小鹿。’那年在小興安嶺參觀鹿苑,一行作家全都被悠閑漫步在青青草坡上的梅花鹿群迷住了。大鹿儀態大方,氣度高貴,小鹿精致乖巧,溫順整潔。最有意思的是它們的表情,一有個風吹草動,它們的頭會刷一下子一齊扭向同一個方向,角度絕對一致,就像有誰暗中發了一句口令:‘向右看——齊!’”由衷地表達了自己對鹿的喜愛之情。
然而隨著作者自己閱曆的增長,發現其實並不是這樣的。事實上,鹿是一種非常殘忍的動物。如勞倫茲的《所羅門王的指環》裏所說的“這是我所知道的一種最惡毒的動物。同時它還有一對使用起來絕不留情的凶器——角。大自然所以沒有賦予它約束自己的能力,是因為在自然的環境裏,就是最弱的雌鹿也可以逃開最強的公鹿的攻擊。隻有在極大的園場裏,我們才能將公鹿、雌鹿放在一起,不然,公鹿遲早會將它的同伴母鹿、小鹿一起趕到角落裏抵死。唯一可以不遭殺的方法就是要見機得早,因為公鹿出擊時的動作相當慢,不像公羊,它並不是低著頭衝過來,而是慢慢地向敵方靠近,用它的角做前導。隻有在它感受到阻力,兩對角已經糾纏在一起的時候,它才會拚命刺戳。”
由此可見,在現實生活中,在我們對對方信息了解不充分的情況下,就要特別留意,“要小心特別美麗、特別動人、特別神聖的一切!”
節省出來的十九元——消費者剩餘
在一場貓王專輯的小型拍賣會上,有小琳、小文、老李、阿俊四個貓王迷同時出現。他們每一個人都想擁有這張專輯,但每個人願意為此付出的價格都有限。小琳的支付意願為100元,小文為80元,老李願意出70元,阿俊隻想出50元。
拍賣會開始了,拍賣者首先將最低價格定為20元,開始叫價。由於每個人都非常想要得到這張專輯,並且每個人願意出的價格遠遠高於20元,於是價格很快上升。當價格達到50元時,阿俊不再參與競拍。當專輯價格再次提升為70元時,老李退出了競拍。最後,當小琳願意出81元時,競拍結束了,因為小文也不願意出高於80元的價格購買這張專輯。最終,小琳以81元的價格將貓王的專輯拍得。她覺得自己占了大便宜,心裏挺高興。
那麼,小琳究竟從這張專輯中得到什麼利益了呢?實際上,小琳願意為這張專輯支付100元,但她最終隻為此支付了81元,比預期節省了19元。這“節省”出來的19元就是小琳的“消費者剩餘”。
消費者剩餘是指消費者購買某種商品時,所願支付的價格與實際支付的價格之間的差額。在西方經濟學中,這一概念是馬歇爾提出來的,他在《經濟學原理》一書中為消費者剩餘下了這樣的定義:“一個人對一物所付的價格,絕不會超過,而且也很少達到他寧願支付而不願得不到此物的價格。因此,他從購買此物所得的滿足,通常超過他因付出此物的代價而放棄的滿足。這樣,他就從這種購買中得到一種滿足的剩餘。他寧願付出而不願得不到此物的價格,超過他實際付出的價格的部分,是這種剩餘滿足的經濟衡量。這個部分可以稱為消費者剩餘。”
消費者在買東西時對所購買的物品有一種主觀評價。這種主觀評價表現為其願為這種物品所支付的最高價格,即需求價格。決定這種需求價格的主要有兩個因素:一是消費者滿足程度的高低,即效用的大小;二是與其他同類物品所帶來的效用和價格的比較。消費者願意出的最高價格並不一定等於供求雙方決定的市場價格。當消費者所願意出的最高價格高於市場價格時,這兩種價格之間的差額就稱為消費者剩餘。消費者剩餘可以用下列公式來表示:
消費者剩餘=買者的評價-買者支付的量
消費者剩餘可以用來衡量消費者購買並消費某種物品或勞務所得到的經濟福利的大小。消費者購買和消費物品或勞務是為了得到經濟福利,一種物品或勞務給消費者帶來的消費者剩餘越大,即市場價格越低於消費者願意出的最高價格,消費者就越願意購買;反之,如果市場價格高於消費者願意出的最高價格,那麼消費者就會認為購買該物品或勞務不值得,或者說消費者剩餘為負數,那麼消費者就不會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