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也是如此那些口蜜腹劍,表麵彬彬有禮,其實卻一肚子壞水的人固然無禮至極,但是那些內心善良、熱情,卻總是不拘小節,說話沒遮攔的人,也多少會讓人覺得有些無禮

所以,在一次祭祀儀式上,子貢想把原來殺活羊祭告天地的環節省略下來,孔子卻說:“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即子貢啊,你舍不得那隻羊,我卻舍不得那禮節呀

既然“形式”在禮的環節中占據如此重要的地位,那麼我們行禮時是不是越隆重越好呢?當然不是儒家倡導“中庸之道”,過猶不及,就算是禮節,做過了頭也是“非禮”的行為

正如宋代“二程”所主張的那樣:“奢自文生,文過則為奢,不足則為儉”可見,禮節形式的規模在於“適當”過於鋪張,就是奢侈;而過於節儉,就顯得寒酸,這兩個極端都是不好的

但是,“適當”二字說起來容易做起來難,否則孔子也不會說“中庸之為德也,其至矣乎!民鮮久矣”儒家之道從來都不會強求人們去做那些很難做到的事情既然在“禮”的方麵我們很難做到適當,那麼退而求其次,我們該怎麼做呢?

孔子的學生林放曾經問過孔子禮的根本是什麼,孔子回答:“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說你問得真好啊!禮這個東西,如果做不到適中,那麼與其奢侈,寧可樸素

這和我們平時踐行的方向似乎正好背道而馳,我們是“禮多人不怪”,禮能多重就多重,能多奢華就多奢華

比如說喪葬之禮中國人有厚葬之風,古代那些皇帝沒有一個不把建造自己的陵寢作為大事來抓,據說秦始皇陵地宮內就用水銀鋪就了中國的山川江河形勢圖!到了唐代更加不得了,往往開山為陵,把整座山都掏空了,然後作為陵雖說“死生亦人之大事也”,但是把喪葬之禮辦得如此豪華,卻著實違背了禮的原則

不止古代的皇帝如此奢華,即使是現代人,在禮,尤其是喪葬之禮上,也往往做過頭,寧奢不肯儉

網上曾流傳一篇關於天價墓葬的報道,提到一些令人咋舌的天價墓:“售價800萬元,圍牆上刻有麒麟、古鶴和二龍戲珠等石雕”;“售價300萬元,共有3層台階,墓碑後方是一片環形浮雕群”……而網友評選的“十大天價墓”中,榜首的廈門安樂永久墓園,其墓地售價最高達800萬元

這般窮奢極欲的厚禮,豈不是對死者的“非禮”

其實,中國儒家文化雖然極為重視喪葬之禮,但是一直以來都推崇“薄葬”的觀念,《荀子?正論》:“太古薄葬,棺厚三寸,衣衾三領”漢代王充的《論衡?薄葬》也說:“賢聖之業,皆以薄葬省用為務”

喪葬之禮如此,其他的禮俗也是如此,不管是婚禮、滿月禮,或者日常送禮請客,都該以適度為原則,若是做不到適度,那就做到寧儉無奢當然,儉不是讓我們寒酸,更不是摳門,而是說,不要浪費,不要過度奢華因為禮若是過重,就不是“禮”了

來而不往非禮也

《禮記?曲禮上》有一句非常著名的話:“禮尚往來,往而不來,非禮也;來而不往,亦非禮也”禮節是人與人之間交往時相互的權利和義務,有行禮,就得有還禮在古人眼中,悶聲不響地接受別人禮贈實在是一件“非禮”的事情

有一個小笑話,說有個刻薄的軍官有一次發現一名士兵經過他麵前的時候忘記敬禮了,於是他喊住了士兵,懲罰他給自己敬兩百個禮

官大一級壓死人,士兵沒有辦法,就隻好敬兩百個禮這時候將軍經過,看到一個士兵站在軍官麵前不停地敬禮,感覺很奇怪,就問軍官怎麼回事,軍官說:“因為他經過我麵前的時候沒有敬禮,所以我罰他給我敬兩百個禮”“哦”,將軍點點頭說,“但是根據規定,接受敬禮的時候,你也得還禮呀”軍官當即傻了眼

禮尚往來,有人敬禮,不管是什麼人都得還禮,這是基本的禮儀原則

孔子就曾經遇到一個問題:有一個他很討厭的人叫陽虎陽虎來拜訪孔子的時候孔子假裝不在家,不肯見麵,於是陽虎就把一隻豬蹄當做禮物留在了孔子家

這下孔子可犯難了,他太討厭陽虎了,可是禮尚往來,別人都送了禮物,難道自己能不還禮嗎?

孔子左右為難,終於想出了一個好方法:他趁著陽虎出門的時候,帶著禮物去拜訪了陽虎,這樣既符合禮尚往來的原則,又不用見到自己討厭的陽虎,真是兩全其美

由此可以看出,孔子對於“來而不往非禮也”的原則是非常看重的

確實,在我們的生活中,禮節也好,送禮也好,都應該有來有往別人請我們吃飯,我們也該找個機會回請酒席上別人敬酒,我們也該敬別人酒,這些都是禮儀的基本原則

所以,如果換一個角度講,根據禮尚往來的原則,想要讓別人對我們有禮,最好的方法是我們先對別人有禮俗話說:“平時不燒香,臨時抱佛腳”說的就是跟佛祖打交道也要講究禮尚往來,平時多送點禮,多行點善,關鍵的時候佛祖才會幫你否則,隻想著佛祖保佑,自己卻很少行禮,那不是“往而不來非禮也”嗎?

對佛祖尚且如此,更何況對人在平時的工作和生活中,想要和同事和朋友維持良好的關係,最好的方法就是主動多跟他們聯係儒家所謂的“禮”也並不僅限於三叩九拜的大禮或者送禮物,日常的聯係、節假日的問候、空閑的時候登門拜訪等,都是禮的一種形式

尤其是對待那些失意的朋友,我們更應該多與他們往來,每逢佳節,送些禮物因為他們尚未發達,可能不會尊崇禮尚往來的原則,但並非他們不知道還禮,而是無力還禮在他們的心中絕對不會忘記未還的禮,這是他們欠的人情債,人情債欠得越多,他們想還的心越切所以,他們日後若發達,第一個想到要還禮的人便是你當他們有清償能力時,即使你不去請求,他們也會自動來還這時候如果有求於他們,就是輕而易舉的事情了

由此可見,一方麵,當別人施禮或者送禮給我們的時候,我們一定要記得還禮,這樣才能體現自己的修養和對對方的尊重另一方麵,當我們有求於別人時,也要記得有禮在先,隻有我們率先施禮或者送禮給對方,根據禮尚往來的原則,對方才會有回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