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會計處理(1 / 3)

一、賬戶設置

企業的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往往存在一定的差異,根據發生的原因和性質的不同這種差異可以分為兩種,即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

對於企業一定時期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因計算口徑和時間上的不同,而產生的永久性和時間性差異,財務人員在會計核算中,可以采用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這兩種方法各有所長,但對一個企業而言,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一般采用其中的一種方法。

這裏所說的“應付稅款法”是指將當期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的差異造成的影響納稅的金額直接計入本期損益,而不不遞延到後期,因而適合永久性差異的會計處理。“納稅影響會計法”是指將當期稅前會計利潤與納稅所得之間的時間性差異造成的影響納稅的金額遞延和分配到以後各期,適合對時間性差異進行處理。

無論選擇哪種方式進行會計處理,都應設置“所得稅”和“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賬戶。此外,選擇納稅影響會計法時,還應設置“遞延稅款”賬戶。

其中,按“所得稅”賬戶,核算企業按規定從當期損益中扣除的所得稅。該賬戶借方發生額,表示企業當期按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交的所得稅;貸方發生額,表示轉入“本年利潤”賬戶的所得稅額。期末結轉後,“所得稅”賬戶無餘額。

按“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賬戶,核算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該賬戶貸方發生額表示企業應納稅所得額按規定稅率計算出的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借方發生額表示企業實際繳納的企業稅所得稅稅額。期末餘額在貸方,表示企業應交而未交的企業所得稅稅額;期末餘額在借方,表示企業多繳應退還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按“遞延稅款”賬戶,核算企業因時間性差異所造成的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的差額所產生的影響納稅的金額,以及以後各期轉銷的數額。該賬戶借方發生額,表示企業本期稅前會計利潤小於納稅所得產生的時間性差異影響納稅的金額,以及當期轉銷已確認的時間性差異對納稅影響的貸方數額;貸方發生額,表示企業當期稅前會計利潤大於納稅所得產生的時間性差異影響納稅的金額,以及當期轉銷已確認的時間性差異對納稅影響的借方數額。期末有餘額,且餘額在借方或貸方,表示尚未轉銷的時間性差異影響納稅的金額。

二、賬務處理

通常,納稅人在進行會計處理中既可以采用應付稅款法,又可以采用納稅影響會計法。

(一)按月(季)預交所得稅的會計處理

按照稅法有關規定,企業所得稅按年計算,分月或分季預繳。按月(季)預繳、年終彙算清繳所得稅的會計處理如下:

1.應付稅款法

根據應付稅款法,當期計入損益的所得稅費用就是當期應繳的所得稅。在應付稅款法下,企業應按照稅法的有關規定對稅前會計利潤進行調整,得出應納稅所得額,再根據相應稅率計算出本期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相應的會計分錄如下:

>企業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繳企業所得稅: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企業在月末或季末實際上繳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企業在期末將“所得稅”賬戶的餘額轉入“本年利潤”賬戶:

借:本年利潤

貸:所得稅

案例

【例5-1】某企業全年賬麵稅前會計利潤總額為700萬元,本年計稅工資120萬元,實發工資為140萬元,違法經營罰款2萬元。本年從國內企業取得投資分回已稅利潤8萬元,收到國庫券利息收入3萬元,所得稅稅率為25%。

要求:根據上述材料,計算該企業全年應納所得稅額並進行會計處理。

納稅調整數=120+140+2-3-8=251(萬元)

企業應納稅所得額=251+700=951(萬元)

企業應納所得稅額=951×25%=237.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