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企業自我國境內運送旅客或貨物出境,在境外改由境外的其他運輸企業承運的,其營業額為全程運費減去付給該承運企業運費後的餘額。所以,企業在取得全程運費後,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其他應付款
>支付給其他企業運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
>計算應繳納營業稅時: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二)建築業會計處理
建築企業在核算營業稅時,應設置“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應交稅應交營業稅”和“應付賬款”等賬戶明細。
1.建築安裝企業一般業務
建築企業計算一般業務納稅時,按照承包款計算的營業稅,借記“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
案例
【例4-12】某建築公司裝修好某項工程後,結算收入300萬元。此外:這項工程由對方單位自備裝修材料10萬元,稅率為3%。則會計處理為:
應納稅額=(300+10)×3%=9.3(萬元)
借:工程結算稅金及附加93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93000
2.建築安裝企業代扣營業稅
建築安裝企業實行轉包或分包形式的,應由總承包人代扣代繳營業稅。總承包人收到承包款項時,根據對應付給分包人或轉包人的承包款計征的營業稅:
借:銀行存款
貸:應付賬款
對應代扣的營業稅:
借:應付賬款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交納營業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貸:銀行存款
(三)金融保險業會計處理
金融保險營業稅的賬戶上應設置“營業稅金及附加”、“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和“應付賬款”等科目。
1.金融保險業一般業務
金融保險業一般業務,按照應納稅額,借記“營業稅金及附加”,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案例
【例4-13】某保險公司2月份獲得保險費收入2400000元,支付分保人的保費360000元,已知,保險業稅率5%。則會計處理如下:
該保險公司應繳的營業額為:
應繳營業稅=(2400000-360000)×5%=102000(元)
其會計處理為:
借:營業稅金及附加102000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102000
2.金融企業轉貸業務
金融企業接受其他企業委托發放貸款,收到的轉貸款項,記入“應稅賬款——應付未退貸款利息”賬戶,並根據收到貸款利息減去未退貸款的手續費,計算代扣的營業稅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有關借款科目”。
將款項轉貸時,轉貸款額,應借記“有關借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支付借款的利息,借記“利息支出”,貸記“銀行存款”。
案例
【例4-14】某工商銀行分行第三季度發生金融機構折借資金業務收入54000元,轉貸款外彙業務利息收入250000元,轉貸款外彙業務利息支出120000元,手續費收入89000元。
其會計處理為:
金融機構折借資金業務收入:
借:銀行存款等54000
貸:金融企業往來收入54000
金融機構轉貸款外彙業務利息收入:
借:活期存款250000
貸:利息收入250000
金融機構轉貸款外彙業務利息支出:
借:利息支出8500
貸:應付賬款等8500
金融機構手續費收入:
借:銀行存款等89000
貸:手續費收入89000
3.企業接受其他企業委托發放貸款業務
金融企業在接受到其他企業委托發放貸款,並收到委托貸款利息時,應記入“應付賬款——應付委托貸”科目;計算代扣的營業稅時,借記“應付賬款——應付委托貸款利息”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代繳營業稅與企業自己上繳營業稅時,均應借記“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案例
【例4-15】某建設銀行5月份接受某電器公司委托發放貸款,收到委托貸款利息99000元,計算代扣營業稅6000元,其會計處理為:
收到委托貸款利息時